关于选取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镇康养中心及中药材市场供水保障水土保持报告方案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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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取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镇康养中心及中药材市场供水保障水土保持报告方案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略) 吉隆县吉隆镇
2.资金来源:本级财政资金
3.项目总投资:139.03万元
二、比选条件
根据项目需求,建设单 (略) 吉隆县吉隆镇康养中 (略) 场供水保障项目水土保持报告方案编制单位进行比选,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的服务单位。
三、比选范围及要求
1、本次比选范 (略) 吉隆县吉隆镇康养中 (略) 场供水保障项目提供水土保持报告方案编制的相关服务。
2、工作期限:按相关规范要求15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报告方案编制。
四、比选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持有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水土保持或者水土流失或环境与生态等技术服务相关承揽范围,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土保持报告方案编制相关资质,并在人员、技术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业绩。
3、信誉要求: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4、本次比选最高限价:4.26万元;(包含水土保持报告方案编制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验收费)。
5、本次比选为公开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6、区外企业必须在相关部门备案。
五、中标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价方式进行决定。
六、比选报名
比选申请人于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4日,(上午10:00-13:00或下午15:30-18:00)前往吉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报名资料胶装成册提交,逐页盖章):
1、公司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服务承诺;
4、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本项目比选人在此项目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6、近三年(2021年至今)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七、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
1、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18:00之前;
2、比选人在规定的报名、递交有效期内,比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名、响应性文件;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4、如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9月4日下午18:00之前与吉隆县乡村振兴局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隆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1)巴桑次仁(吉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2)次旺(吉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3)旺堆(吉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联系电话:*

吉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8月30日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略) 吉隆县吉隆镇
2.资金来源:本级财政资金
3.项目总投资:139.03万元
二、比选条件
根据项目需求,建设单 (略) 吉隆县吉隆镇康养中 (略) 场供水保障项目水土保持报告方案编制单位进行比选,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的服务单位。
三、比选范围及要求
1、本次比选范 (略) 吉隆县吉隆镇康养中 (略) 场供水保障项目提供水土保持报告方案编制的相关服务。
2、工作期限:按相关规范要求15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报告方案编制。
四、比选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持有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水土保持或者水土流失或环境与生态等技术服务相关承揽范围,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土保持报告方案编制相关资质,并在人员、技术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业绩。
3、信誉要求: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4、本次比选最高限价:4.26万元;(包含水土保持报告方案编制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验收费)。
5、本次比选为公开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6、区外企业必须在相关部门备案。
五、中标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价方式进行决定。
六、比选报名
比选申请人于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4日,(上午10:00-13:00或下午15:30-18:00)前往吉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报名资料胶装成册提交,逐页盖章):
1、公司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服务承诺;
4、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本项目比选人在此项目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6、近三年(2021年至今)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七、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
1、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18:00之前;
2、比选人在规定的报名、递交有效期内,比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名、响应性文件;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4、如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9月4日下午18:00之前与吉隆县乡村振兴局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隆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1)巴桑次仁(吉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2)次旺(吉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3)旺堆(吉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联系电话:*

吉隆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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