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锦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学生健康体检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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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锦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学生健康体检服务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 (略) 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学生健康体检服务
品目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检查服务/体检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略) 教育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15: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 (略) 会议室( (略) 松山 (略) 典逸心洲小区55-160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 (略) 会议室( (略) 松山 (略) 典逸心洲小区55-160号)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16-*
采购单位 (略) 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略) 教育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女士0416-*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太和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胡女士 0416-*

项目概况

20 (略) 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学生健康体检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 (略) 松山 (略) 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KL-jktj*

项目名称:20 (略) 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学生健康体检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学生健康体检服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及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满足体检清单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2025学年度(预计9月开始),约需60个工作日。(具体开始时间及日程安排根据各校教学时间安排为准,若第一学期未完成,顺延至第二学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含健康体检)。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 (略) 松山 (略) 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会议室( (略) 松山 (略) 典逸心洲小区55-160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会议室( (略) 松山 (略) 典逸心洲小区55-16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的通知》(锦价发{2010}24号)规定采取固定报价(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6元/人)

最高限价: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的通知》(锦价发{2010}24号)规定采取固定报价(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6元/人)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略) 教育发展中心)     

地址: (略) 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太和区             

联系方式:胡女士 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  04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 (略) 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学生健康体检服务
品目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检查服务/体检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略) 教育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15: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 (略) 会议室( (略) 松山 (略) 典逸心洲小区55-160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 (略) 会议室( (略) 松山 (略) 典逸心洲小区55-160号)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16-*
采购单位 (略) 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略) 教育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女士0416-*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太和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胡女士 0416-*

项目概况

20 (略) 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学生健康体检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 (略) 松山 (略) 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KL-jktj*

项目名称:20 (略) 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学生健康体检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学生健康体检服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及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满足体检清单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2025学年度(预计9月开始),约需60个工作日。(具体开始时间及日程安排根据各校教学时间安排为准,若第一学期未完成,顺延至第二学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含健康体检)。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 (略) 松山 (略) 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会议室( (略) 松山 (略) 典逸心洲小区55-160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会议室( (略) 松山 (略) 典逸心洲小区55-16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的通知》(锦价发{2010}24号)规定采取固定报价(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6元/人)

最高限价: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的通知》(锦价发{2010}24号)规定采取固定报价(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费6元/人)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略) 教育发展中心)     

地址: (略) 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太和区             

联系方式:胡女士 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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