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调查设计及林木分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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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调查设计及林木分类招标公告

隆德县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调查设计及林木分类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调查设计及林木分类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林草补助项目任务计划的通知》宁林发〔2024〕98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五批自治区财政林业草原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资环)指标〔2024〕215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德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隆德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调查设计及林木分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隆德县。

2.2建设规模: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调查设计,并对项目区1.*亩林木进行分类。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调查设计及林木分类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或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设计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30日14时00起至2024年09月04日23时59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 (略) ”(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略) ”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 (略) 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德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隆德县

联 系 人:李龙平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泽 (略)

地 址: (略) 新区优山美地营业房384号

联 系 人:陈雅晶

电 话:*

宁夏金泽 (略)

2024年8月30日

隆德县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调查设计及林木分类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调查设计及林木分类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林草补助项目任务计划的通知》宁林发〔2024〕98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五批自治区财政林业草原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资环)指标〔2024〕215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德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隆德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调查设计及林木分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隆德县。

2.2建设规模: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调查设计,并对项目区1.*亩林木进行分类。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调查设计及林木分类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或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设计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30日14时00起至2024年09月04日23时59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 (略) ”(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略) ”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 (略) 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德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隆德县

联 系 人:李龙平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泽 (略)

地 址: (略) 新区优山美地营业房384号

联 系 人:陈雅晶

电 话:*

宁夏金泽 (略)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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