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民政局银川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银川市民政局银川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民政局 | ||
行政区域 | 金凤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15:4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领行 (略) ( (略) 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天山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10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领行 (略) ( (略) 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天山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 | ||
预算金额 | ¥1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盛莉莹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民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金凤 (略) 1 (略) 行政中心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工 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领行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天山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盛莉莹 * |
项目概况
(略)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领行 (略) ( (略) 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天山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夏-ZC-2024-*
项目名称: (略)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编号:鼎夏-ZC-2024-*
2.项目名称: (略)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00元
6.采购需求: (略)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略)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共计建筑面积6400.017平方米,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5、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8)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5.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领行 (略) ( (略) 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天山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
方式: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信用中国查询、中国 (略) 查询等资格审查资料1)-8)项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q.com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须在 (略) 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信息。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领行 (略) ( (略) 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天山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领行 (略) ( (略) 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天山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公告进行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2.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 (略) 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址: (略) 金凤 (略) 1 (略) 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陈工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领行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天山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盛莉莹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莉莹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民政局 | ||
行政区域 | 金凤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15:4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领行 (略) ( (略) 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天山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10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领行 (略) ( (略) 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天山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 | ||
预算金额 | ¥1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盛莉莹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民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金凤 (略) 1 (略) 行政中心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工 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领行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天山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盛莉莹 * |
项目概况
(略)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领行 (略) ( (略) 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天山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夏-ZC-2024-*
项目名称: (略)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编号:鼎夏-ZC-2024-*
2.项目名称: (略)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00元
6.采购需求: (略)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略)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共计建筑面积6400.017平方米,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5、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8)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5.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领行 (略) ( (略) 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天山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
方式: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信用中国查询、中国 (略) 查询等资格审查资料1)-8)项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q.com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须在 (略) 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信息。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领行 (略) ( (略) 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天山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领行 (略) ( (略) 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天山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公告进行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2.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 (略) 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址: (略) 金凤 (略) 1 (略) 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陈工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领行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亲水南大街天山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盛莉莹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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