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国际机场捷运线气瓶检测充装项目单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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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国际机场捷运线气瓶检测充装项目单一来源

公告类型
发布日期
2024-08-30
公告编号
截止日期
2024-09-06
招标代理
一、采购人名称:合资企业-上海申凯公共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浦东国际机场捷运线气瓶检测充装项目
三、采购预算:16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浦东机场捷运系统距上次气体灭火系统钢瓶安全检测维护、充装将满三年,须对气瓶进行气瓶安全检测。检测要求必须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内容之规定。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颁发《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要求,每三年检测一次,承担气瓶定期检验的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的规定,经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核准,取得资格证书。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特殊采购,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六、补充说明:
上海 (略) 是上海唯一一家具有(消防)气瓶检测资质的单位,是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单位”。本项目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颁发《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要求,每三年检测一次,拟承揽的单位熟悉操作流程,熟悉上海地铁的规章制度,熟悉项目相关气体灭火系统,并且根据规定“承担气瓶定期检验的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的规定,经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核准,取得资格证书。”本项目拟委托上海 (略) 承揽。
七、拟定供应商:上海 (略)
八、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021-*
九、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上海 (略) 法务(合约)部或纪检监察室提出意见,*@*hmetro.com。
(法务)合约部受理电话:点击查看>>
纪委监察室受理电话:点击查看>>
公告类型
发布日期
2024-08-30
公告编号
截止日期
2024-09-06
招标代理
一、采购人名称:合资企业-上海申凯公共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浦东国际机场捷运线气瓶检测充装项目
三、采购预算:16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浦东机场捷运系统距上次气体灭火系统钢瓶安全检测维护、充装将满三年,须对气瓶进行气瓶安全检测。检测要求必须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内容之规定。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颁发《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要求,每三年检测一次,承担气瓶定期检验的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的规定,经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核准,取得资格证书。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特殊采购,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六、补充说明:
上海 (略) 是上海唯一一家具有(消防)气瓶检测资质的单位,是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单位”。本项目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颁发《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要求,每三年检测一次,拟承揽的单位熟悉操作流程,熟悉上海地铁的规章制度,熟悉项目相关气体灭火系统,并且根据规定“承担气瓶定期检验的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的规定,经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核准,取得资格证书。”本项目拟委托上海 (略) 承揽。
七、拟定供应商:上海 (略)
八、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021-*
九、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上海 (略) 法务(合约)部或纪检监察室提出意见,*@*hmetro.com。
(法务)合约部受理电话:点击查看>>
纪委监察室受理电话: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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