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人民医院餐厅耗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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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医院餐厅耗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利 (略) 餐厅耗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厨卫用具/炊事机械,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纺织用料/其他纺织用料,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其他用具,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厨卫用具/餐具

采购单位 (略) 利 (略)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16: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31日至2024年09月0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伟宁
项目联系电话 0953-*
采购单位 (略) 利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利通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郝沙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立弘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富康商务中心1#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伟宁
附件:
附件1 投标登记表.pdf

项目概况

(略) 利 (略) 餐厅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立弘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LH-ZFCG-2024-005

项目名称: (略) 利 (略) 餐厅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数量(批)

塑料制品*22食品袋

2.5

以实际供货量为主

塑料制品*838三格餐盒

110

塑料制品*吸管

25

木制品*筷子

85

纸制品*抽纸

70

塑料制品*豆浆杯

65

洗涤剂*洗洁精

90

无机化学原料*烧碱

10

塑料制品*早点食品袋

2

塑料制品*1000ml餐盒

85

塑料制品*450ml餐盒

90

纺织产品*抹布

3

塑料制品*30食品袋

205

塑料制品*45保鲜膜

25

家用厨房电器具*绞肉机

95

金属制品*打皮刀

5

橡胶制品*橡胶手套

5

纺织产品*白线手套

8

其他化学制品*手榴弹油

13

纸制品*纸口杯

148

塑料制品500ml餐盒

85

塑料制品*40保鲜膜

20

塑料制品*35保鲜膜

18

塑料制品*封口膜

38

纺织产品*鱼鳞抹布

2

塑料制品*桌布

10

金属制品*铁夹子

12

金属制品*菜刀

55

家用厨房电器具*电饼铛

145

金属制品*清洁球

1

纺织产品*防烫手套

15

洗涤剂*洗衣粉

40

金属制品*漏勺

28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供货时间为主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按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按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3)按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4)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5)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在中国 (略)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中小企业声明函》;(5)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6)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1日 至 2024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立弘 (略)

方式:邮箱发送(*qq.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立弘 (略) ( (略) 富康商务中心1#9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立弘 (略) ( (略) 富康商务中心1#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利 (略)      

地址: (略) 利通区        

联系方式:郝沙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立弘 (略)             

地 址: (略) 富康商务中心1#9楼            

联系方式:马伟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伟宁

电 话:  095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利 (略) 餐厅耗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厨卫用具/炊事机械,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纺织用料/其他纺织用料,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其他用具,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厨卫用具/餐具

采购单位 (略) 利 (略)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16: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31日至2024年09月0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伟宁
项目联系电话 0953-*
采购单位 (略) 利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利通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郝沙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立弘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富康商务中心1#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伟宁
附件:
附件1 投标登记表.pdf

项目概况

(略) 利 (略) 餐厅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立弘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LH-ZFCG-2024-005

项目名称: (略) 利 (略) 餐厅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数量(批)

塑料制品*22食品袋

2.5

以实际供货量为主

塑料制品*838三格餐盒

110

塑料制品*吸管

25

木制品*筷子

85

纸制品*抽纸

70

塑料制品*豆浆杯

65

洗涤剂*洗洁精

90

无机化学原料*烧碱

10

塑料制品*早点食品袋

2

塑料制品*1000ml餐盒

85

塑料制品*450ml餐盒

90

纺织产品*抹布

3

塑料制品*30食品袋

205

塑料制品*45保鲜膜

25

家用厨房电器具*绞肉机

95

金属制品*打皮刀

5

橡胶制品*橡胶手套

5

纺织产品*白线手套

8

其他化学制品*手榴弹油

13

纸制品*纸口杯

148

塑料制品500ml餐盒

85

塑料制品*40保鲜膜

20

塑料制品*35保鲜膜

18

塑料制品*封口膜

38

纺织产品*鱼鳞抹布

2

塑料制品*桌布

10

金属制品*铁夹子

12

金属制品*菜刀

55

家用厨房电器具*电饼铛

145

金属制品*清洁球

1

纺织产品*防烫手套

15

洗涤剂*洗衣粉

40

金属制品*漏勺

28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供货时间为主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按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按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3)按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4)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5)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在中国 (略)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中小企业声明函》;(5)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6)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1日 至 2024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立弘 (略)

方式:邮箱发送(*qq.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立弘 (略) ( (略) 富康商务中心1#9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立弘 (略) ( (略) 富康商务中心1#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利 (略)      

地址: (略) 利通区        

联系方式:郝沙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立弘 (略)             

地 址: (略) 富康商务中心1#9楼            

联系方式:马伟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伟宁

电 话: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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