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宝丰复烤厂挑选灯带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宝丰复烤厂挑选灯带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宝丰复烤厂挑选灯带项目,招标人为 (略) 宝丰复烤厂,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略) 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宝丰复烤厂挑选灯带项目
2.2招标编号:GLZX-许-*
2.3项目概况: (略) 宝丰复烤厂挑选线灯带采购。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 个标段。
招标内容 | 单位 | 数量/暂估量 |
挑选灯带(含配件) | 米 | 约800 |
2.5招标范围: (略) 宝丰复烤厂挑选线灯带采购。
2.6交 货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
2.7交货地点:河 (略) 宝丰 (略) 1号宝丰复烤厂。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及招标人使用要求。
2.9质 保 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财务报表)。
3.2.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 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提供 (略) 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6个月以来投标人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或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通过“中国 (略) ”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自2021 年1 月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 (略) 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进行查询】(提供 (略) 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如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3.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投标人自2021 年1 月1 日以来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2021 年1 月1 日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 (略) 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进入 (略) 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提供“中国执行 (略) ”查询结果即可)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分别进行查询】;
(提供 (略) 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等 (略) 站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结果截图。若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等 (略) 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投标”、“拒绝 (略) (略) 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拒绝 (略) 、 (略) 及 (略) 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书面声明中的内容的要求,按招标公告后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09月02日至2024 年09月06日,每日09:00:00时至17:30:00时(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信息核对截至时间为2024 年09月06日17:30(北京时间),请潜在投标人务必结合自身情况,提前上传资料并提交信息核对;如因潜在投标人上传资料延误、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 本项目有购标信息核对,潜在投标人须按照要求将以下文件整理成一个 (略) 邮箱(*@*63.com) (略) 审核: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②投标人资格要求3.1-3.4项要求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③提供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扫描件。
4.2.2 审核通过后将以 (略) ,并将文件费转账至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以文件费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则招标文件获取无效。
4.3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4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魏 (略) 888号许昌大酒店九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内网》发布。
7.其他
欢迎各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或违法操纵中标结果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一经查实,招标人将认定其为不良行为,并依据管理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宝丰复烤厂
地 址:河 (略) 宝丰 (略) 1号
联系人:翟先生
电 话:0375-*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联系人:田先生、肖先生
电 话:0371-*
电子邮件:*@*63.com
投诉受理部门:天昌公司纪检监察部、宝丰复烤厂监察审计科
电 话:0374-*、0375-*
附件:书面声明
日期:2024年08月30日
附件:
书面声明
致: (略) 宝丰复烤厂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没有处于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我公司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三年内没有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 (略) (略) 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 (略) 、 (略) 及 (略) 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
我公司非联合体投标,我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
我单位承诺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保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单位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公司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宝丰复烤厂挑选灯带项目,招标人为 (略) 宝丰复烤厂,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略) 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宝丰复烤厂挑选灯带项目
2.2招标编号:GLZX-许-*
2.3项目概况: (略) 宝丰复烤厂挑选线灯带采购。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 个标段。
招标内容 | 单位 | 数量/暂估量 |
挑选灯带(含配件) | 米 | 约800 |
2.5招标范围: (略) 宝丰复烤厂挑选线灯带采购。
2.6交 货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
2.7交货地点:河 (略) 宝丰 (略) 1号宝丰复烤厂。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及招标人使用要求。
2.9质 保 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财务报表)。
3.2.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 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提供 (略) 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6个月以来投标人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或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通过“中国 (略) ”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自2021 年1 月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 (略) 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进行查询】(提供 (略) 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如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3.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投标人自2021 年1 月1 日以来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2021 年1 月1 日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 (略) 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进入 (略) 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 (略) ”,提供“中国执行 (略) ”查询结果即可)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分别进行查询】;
(提供 (略) 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等 (略) 站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结果截图。若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等 (略) 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投标”、“拒绝 (略) (略) 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拒绝 (略) 、 (略) 及 (略) 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书面声明中的内容的要求,按招标公告后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09月02日至2024 年09月06日,每日09:00:00时至17:30:00时(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信息核对截至时间为2024 年09月06日17:30(北京时间),请潜在投标人务必结合自身情况,提前上传资料并提交信息核对;如因潜在投标人上传资料延误、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 本项目有购标信息核对,潜在投标人须按照要求将以下文件整理成一个 (略) 邮箱(*@*63.com) (略) 审核: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②投标人资格要求3.1-3.4项要求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③提供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扫描件。
4.2.2 审核通过后将以 (略) ,并将文件费转账至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以文件费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则招标文件获取无效。
4.3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4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魏 (略) 888号许昌大酒店九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内网》发布。
7.其他
欢迎各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或违法操纵中标结果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一经查实,招标人将认定其为不良行为,并依据管理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宝丰复烤厂
地 址:河 (略) 宝丰 (略) 1号
联系人:翟先生
电 话:0375-*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联系人:田先生、肖先生
电 话:0371-*
电子邮件:*@*63.com
投诉受理部门:天昌公司纪检监察部、宝丰复烤厂监察审计科
电 话:0374-*、0375-*
附件:书面声明
日期:2024年08月30日
附件:
书面声明
致: (略) 宝丰复烤厂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没有处于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我公司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三年内没有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 (略) (略) 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 (略) 、 (略) 及 (略) 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
我公司非联合体投标,我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
我单位承诺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保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单位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公司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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