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法律服务采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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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法律服务采购的公告

我局拟参照竞争性磋商程序采购一家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工作,欢迎各相关服务机构所积极响应、参与。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围绕《 (略) 关于宣布失 (略) 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 (略) 宣布失效的183个文件,逐一与我局制发或代拟的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文本内容进行比对,作出保留、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清理意见,按规定程序完成清理工作。

(二)工作要求

1.服务团队。服务团队要组织不少于6名专职律师开展清理工作,其中至少有1名执业年限10年以上以及3名执业年限3年以上专职律师。

2.工作时限。原则上2024年9月中旬前完成清理工作。

二、报价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本次询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包括税金费用,报出后不得更改价格,预算限额为3.5万元。

三、响应文件的组成

1.服务机构简介和资质;

2.服务机构信用情况;

3.服务机构近三年完成非诉讼法律服务业绩;

4.服务工作方案(服务承诺、服务能力、服务措施、时限控制、保密责任等);

5.报价函,此报价为固定含税价(盖公章);

6.法人授权委托书;

7.服务机构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及资料。

四、响应截止时间

拟响应此次采购的单位于2024年9月4日(星期三)17:00前将响应文件盖章后密封装订成册,一 (略) 能源局( (略) 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1013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能源局法规和体制改革处 孔晓晓

联系电话:0851-*

联系地址: (略) 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1013室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承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保密职责,不得将项目期间知悉的信息、材料和数据等用于任何商业或学术用途。 (略) 能源局允许,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发布任何涉及本项目的信息、材料和数据。

(二)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3家以上,我局将通知响应供应商参加评审,综合评比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2023年8月30日


我局拟参照竞争性磋商程序采购一家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工作,欢迎各相关服务机构所积极响应、参与。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围绕《 (略) 关于宣布失 (略) 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 (略) 宣布失效的183个文件,逐一与我局制发或代拟的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文本内容进行比对,作出保留、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清理意见,按规定程序完成清理工作。

(二)工作要求

1.服务团队。服务团队要组织不少于6名专职律师开展清理工作,其中至少有1名执业年限10年以上以及3名执业年限3年以上专职律师。

2.工作时限。原则上2024年9月中旬前完成清理工作。

二、报价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本次询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包括税金费用,报出后不得更改价格,预算限额为3.5万元。

三、响应文件的组成

1.服务机构简介和资质;

2.服务机构信用情况;

3.服务机构近三年完成非诉讼法律服务业绩;

4.服务工作方案(服务承诺、服务能力、服务措施、时限控制、保密责任等);

5.报价函,此报价为固定含税价(盖公章);

6.法人授权委托书;

7.服务机构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及资料。

四、响应截止时间

拟响应此次采购的单位于2024年9月4日(星期三)17:00前将响应文件盖章后密封装订成册,一 (略) 能源局( (略) 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1013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能源局法规和体制改革处 孔晓晓

联系电话:0851-*

联系地址: (略) 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1013室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承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保密职责,不得将项目期间知悉的信息、材料和数据等用于任何商业或学术用途。 (略) 能源局允许,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发布任何涉及本项目的信息、材料和数据。

(二)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3家以上,我局将通知响应供应商参加评审,综合评比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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