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行为大检查的通报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行为大检查的通报
通报*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务办公室,区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站,区、各镇(街道)水投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 (略) 场监管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规 (略) (略) 场秩序,坚决打击违法发包、标后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发承包行为,根据《 (略)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关于印发南海区2024 (略) (略) 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建水函〔2024〕22号)、《 (略)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开展20 (略) (略) 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暨标后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2024年第 (略) 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 (略) (略) 场行为大检查。现将第二季度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的范围是南海区在建 (略) 政供排水工程,本次检查共抽取了12个在建房屋建筑 (略) 政供排水工程。检查中,我局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7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整改告知书》4份。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监理合同未明确监理单位实名制分账管理监督责任;
(二)部分项目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未能提供部分现场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员的任命文件、劳动合同、社保和工资支付证明等;
(三)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未能提供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凭证;
(四)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未提供钢筋、商品混凝土等材料采购合同、支付发票和起重机械设备的采购或租赁发票,付款凭证等;
(五)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未提供工程款申请表、发票、汇总表等;
(六)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能提供工人工资专用账户支付凭证、工程款支付凭证、工程款支付担保等;
(七)部分项目的部分人员未严格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
(八)部分项目劳务工人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工人退场记录不规范,工人工资花名册与现场考勤不符或工人工资表、考勤表等资料劳资管理员未签名;
(九)部分项目的部分现场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到岗履职;
(十)部分项目监理例会会议纪要不规范,如未见专监签字、部分参会人员不在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内等。
三、处理情况和工作要求
(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检查专家现场作出评讲指正。存在较大问题的,检查组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责令整改告知书》,并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或《 (略) 政 (略) 场信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检查发现存在不良行为或不规范行为的企业进行诚信扣分,合共扣43分(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各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及时报送整改情况。同时,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应举一反三,牵头各方责任主体,切实强化内部管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略) 场行为,加强标后履约管理,促进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三)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务办公室应落实属地责任,不断加强属 (略) (略) 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和整治,对排查出问题较多、较重的项目,应严肃查处,同时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加大对其日常监督检查力度。
附件:1.2024年第二季度房屋建筑工地检查情况汇总表
2.2024 (略) 政供排水工地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下载:
(略)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2024年8月30日
通报*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务办公室,区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站,区、各镇(街道)水投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 (略) 场监管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规 (略) (略) 场秩序,坚决打击违法发包、标后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发承包行为,根据《 (略)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关于印发南海区2024 (略) (略) 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建水函〔2024〕22号)、《 (略)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开展20 (略) (略) 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暨标后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2024年第 (略) 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 (略) (略) 场行为大检查。现将第二季度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的范围是南海区在建 (略) 政供排水工程,本次检查共抽取了12个在建房屋建筑 (略) 政供排水工程。检查中,我局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7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整改告知书》4份。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监理合同未明确监理单位实名制分账管理监督责任;
(二)部分项目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未能提供部分现场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员的任命文件、劳动合同、社保和工资支付证明等;
(三)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未能提供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凭证;
(四)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未提供钢筋、商品混凝土等材料采购合同、支付发票和起重机械设备的采购或租赁发票,付款凭证等;
(五)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未提供工程款申请表、发票、汇总表等;
(六)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能提供工人工资专用账户支付凭证、工程款支付凭证、工程款支付担保等;
(七)部分项目的部分人员未严格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
(八)部分项目劳务工人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工人退场记录不规范,工人工资花名册与现场考勤不符或工人工资表、考勤表等资料劳资管理员未签名;
(九)部分项目的部分现场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到岗履职;
(十)部分项目监理例会会议纪要不规范,如未见专监签字、部分参会人员不在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内等。
三、处理情况和工作要求
(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检查专家现场作出评讲指正。存在较大问题的,检查组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责令整改告知书》,并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或《 (略) 政 (略) 场信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检查发现存在不良行为或不规范行为的企业进行诚信扣分,合共扣43分(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各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及时报送整改情况。同时,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应举一反三,牵头各方责任主体,切实强化内部管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略) 场行为,加强标后履约管理,促进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三)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务办公室应落实属地责任,不断加强属 (略) (略) 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和整治,对排查出问题较多、较重的项目,应严肃查处,同时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加大对其日常监督检查力度。
附件:1.2024年第二季度房屋建筑工地检查情况汇总表
2.2024 (略) 政供排水工地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下载:
(略)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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