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路电视系统邀请招标公告二次
闭路电视系统邀请招标公告二次
受大连 (略) 委托, (略) 拟 (略) 电视系统进行邀请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闭路电视系统
2.项目编号:citic-bidding-f*
3.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 数量 | 邀请单位 | 交付周期 |
* (略) 电视系统 | 1舰套 | 1.桂林 (略) 2.广州海格 (略) 3. (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交货地点: (略) 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保证期:3年。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对应1条船,如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对中标项目进行分包;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
4.1.2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类别应当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4.1.3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遵守国家、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4.1.4 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能够为招标人提供所需的物资、工程和服务,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企业质量、技术、安全和环境标准;
4.1.5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1.6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设施设备;
4.1.7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厂家2021年1月至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不在军队、 (略) 或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事项处罚期内;未被军队采购监督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4.1.8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1.9 供应商需满足 (略) 关于供应商或供应链管理的最新规定,并在 (略) (略) (http://**)成功注册(以提供的承诺及带有供应商名称的注册审核通过界面的截图为准);
4.1.10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独立性要求
4.2.1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人须承诺如有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项目实施要求
4.3.1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①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②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③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暂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4.3.2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通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包含本项目全部响应内容。①取得相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②正在办理且已完成审查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③已通过续审、扩项等审查工作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④新申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已通过现场审查和复审,尚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
4.3.3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承制范围须包含本项目全部响应内容。①已办理“两证合一”的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②未办理“两证合一”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③正在办理“两证合一”且已完成审查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以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报告》等材料;④已通过续审、扩项等审查工作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原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⑤新申请承制资格,已通过现场审查和复审,尚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投标单位具有证书但证书范围不包含本项目全部响应内容的,须承诺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扩项,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
4.3.4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承诺供货前提供军检证(以厂家承诺为准);
4.3.5供应商及所供产品生产厂家须承诺成交后按照GJB9001C标准制定《质量保证大纲》、管理程序及用于工艺过程控制的质量计划,签订《质量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由采购人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执行(以厂家承诺为准);
4.3.6.所供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同型或同类产品实船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3.7.所供产品生产厂家须承诺供货时能够提供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检测报告。
4.4 其他要求:
4.4.1 须从 (略) 购买招标文件。
4.4.2 中标人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禁止向处于军方明确的失信惩戒期内的单位、处于 (略) 供应链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处于招标人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以及无生产或供货资质的单位分包或采购。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三年。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本项目发布媒体为全军武器装备 (略) 。
6.2发售时间:2024年9月2起到2024年9月13日止,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6.3发售地点:大连沙河 (略) 594号(辽宁办事处)。
6.4发售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仅作为售卖招标文件的依据,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保密承诺书;
(6)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册及购买标书流程:
方式一:电子邮箱报名 邮箱地址: *@*ina.cn, *@*ttp://**(同时发)
命名方式: 公告标题-单位名称-报名材料.rar
文件格式: WinRAR压缩文件
文件包括:
(1)报名函(加盖公章扫描件)
项目名称 | |
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邮箱 | |
邮寄地址 | |
邮编 | |
报名日期 | |
发票信息 |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详细开票信息) |
(盖章)
年 月 日
(2)报名所需证明材料扫描件。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资料后,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 (略) 将以电子邮箱形式通知报名单位缴纳招标文件费,之后根据缴费凭证发放招标文件。
方式二:携带纸质报名材料1份,至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购买文件。
7.1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以实际为准。
7.2投标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样品),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3开标时间
2024年9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4投标及开标地点
(略) 沙河 (略) 600号大连长城饭店17层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其他要求
8.1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8.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大连沙河 (略) 594号(辽宁办事处)
邮 编:*
电 话:*、*、*
电子信箱: *@*ina.cn, *@*ttp://**(同时发)
联 系 人:彭经理、张经理、陈经理
公司名称: (略)
开 户 行:中国 (略) 北京西单支行营业部
账 号:**-0002
受大连 (略) 委托, (略) 拟 (略) 电视系统进行邀请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闭路电视系统
2.项目编号:citic-bidding-f*
3.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 数量 | 邀请单位 | 交付周期 |
* (略) 电视系统 | 1舰套 | 1.桂林 (略) 2.广州海格 (略) 3. (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交货地点: (略) 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保证期:3年。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对应1条船,如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对中标项目进行分包;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
4.1.2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类别应当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4.1.3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遵守国家、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4.1.4 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能够为招标人提供所需的物资、工程和服务,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企业质量、技术、安全和环境标准;
4.1.5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1.6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设施设备;
4.1.7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厂家2021年1月至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不在军队、 (略) 或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事项处罚期内;未被军队采购监督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4.1.8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1.9 供应商需满足 (略) 关于供应商或供应链管理的最新规定,并在 (略) (略) (http://**)成功注册(以提供的承诺及带有供应商名称的注册审核通过界面的截图为准);
4.1.10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独立性要求
4.2.1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人须承诺如有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项目实施要求
4.3.1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①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②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③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暂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4.3.2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通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包含本项目全部响应内容。①取得相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②正在办理且已完成审查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③已通过续审、扩项等审查工作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④新申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已通过现场审查和复审,尚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
4.3.3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承制范围须包含本项目全部响应内容。①已办理“两证合一”的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②未办理“两证合一”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③正在办理“两证合一”且已完成审查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以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报告》等材料;④已通过续审、扩项等审查工作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原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⑤新申请承制资格,已通过现场审查和复审,尚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投标单位具有证书但证书范围不包含本项目全部响应内容的,须承诺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扩项,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
4.3.4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承诺供货前提供军检证(以厂家承诺为准);
4.3.5供应商及所供产品生产厂家须承诺成交后按照GJB9001C标准制定《质量保证大纲》、管理程序及用于工艺过程控制的质量计划,签订《质量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由采购人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执行(以厂家承诺为准);
4.3.6.所供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同型或同类产品实船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3.7.所供产品生产厂家须承诺供货时能够提供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检测报告。
4.4 其他要求:
4.4.1 须从 (略) 购买招标文件。
4.4.2 中标人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禁止向处于军方明确的失信惩戒期内的单位、处于 (略) 供应链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处于招标人黑名单惩戒期内的单位,以及无生产或供货资质的单位分包或采购。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三年。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本项目发布媒体为全军武器装备 (略) 。
6.2发售时间:2024年9月2起到2024年9月13日止,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6.3发售地点:大连沙河 (略) 594号(辽宁办事处)。
6.4发售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仅作为售卖招标文件的依据,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保密承诺书;
(6)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册及购买标书流程:
方式一:电子邮箱报名 邮箱地址: *@*ina.cn, *@*ttp://**(同时发)
命名方式: 公告标题-单位名称-报名材料.rar
文件格式: WinRAR压缩文件
文件包括:
(1)报名函(加盖公章扫描件)
项目名称 | |
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邮箱 | |
邮寄地址 | |
邮编 | |
报名日期 | |
发票信息 |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详细开票信息) |
(盖章)
年 月 日
(2)报名所需证明材料扫描件。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资料后,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 (略) 将以电子邮箱形式通知报名单位缴纳招标文件费,之后根据缴费凭证发放招标文件。
方式二:携带纸质报名材料1份,至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购买文件。
7.1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以实际为准。
7.2投标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样品),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3开标时间
2024年9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4投标及开标地点
(略) 沙河 (略) 600号大连长城饭店17层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其他要求
8.1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8.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大连沙河 (略) 594号(辽宁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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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彭经理、张经理、陈经理
公司名称: (略)
开 户 行:中国 (略) 北京西单支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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