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提质改造项目初馏塔内件、常压塔内件、减压塔内件、电脱盐罐内件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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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提质改造项目初馏塔内件、常压塔内件、减压塔内件、电脱盐罐内件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镇海 (略)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咨 (略) ,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安排解决,现对该项目的 初馏塔内件、常压塔内件、减压塔内件、电脱盐罐内件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并完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情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NBGZZB*-5;

2.2项目名称:中石化(天津) (略) 炼油提质改造项目初馏塔内件、常压塔内件、减压塔内件、电脱盐罐内件采购;

2.3建设地点:天津石化现场;

2.4标段划分:3个标段;

2.5交货期:在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交货,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标准和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

标段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初馏塔内件

1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常压塔内件

1

2

减压塔内件

1

3

电脱盐罐内件

3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二)特定条件

3.4投标人应为制造厂,不接受流通商或经销商投标。

3.5项目负责人要求: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无资格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3.6 业绩要求:2019年1月(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以来至少有2套智能响应控制+双频多梯度复合电场电脱盐技术在常减压装置电脱盐系统工程成功应用业绩或至少有2套塔内件在常减压装置的应用业绩。需提供详细业绩列表(须含投用日期、运行是否正常情况说明信息)及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用户证明(最终用户签字且盖章)等并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30日9:00时至2024年9月6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登录宁波国咨 (略) 网站(http://**)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3地点(网址):宁波国咨 (略) 网站(http://**)

4.4招标文件每套价格300元,售后不退。

4.5其他说明:

1)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发放,不另行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 (略) 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获取,注册程序详见网站要求,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网上获取: (略) 网站http://**,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须采用支付宝方式。为了保护潜在投标人信息,预防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标项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一律无效,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只有在“宁波国咨 (略) ”网站上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按规获取招标文件。

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5)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五、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40000 元;

5.2递交方式:银行电汇方式。不接受银行汇票、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5.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前完成提交。

5.5请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号(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

银行户名:宁波国咨 (略)

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账 号:*02597

5.6退回:需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原路退还。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6.1投标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9:30。

6.2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6.3递交地点:

1)邮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人签收时间为准,收件单位为宁波国咨 (略) ,邮寄 (略) 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收件人为戴佳颖,联系方式为*。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丢失、缺页或破损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现场递交:递交地址为宁波国咨 (略) (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开标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编制及封装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七、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7.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9月24日9:30。

7.2开启地点:宁波国咨 (略) ( (略) 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开标室)。

八、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宁波国咨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9.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3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波国咨 (略) 网站发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9.4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的,请在2024年9月9日10时00分前与招标代理联系。*@*q.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海 (略)

联系人:黄堃

电话:0574-*、*

电子邮件:*@*z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咨 (略)

地址: (略) 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

联系人:戴佳颖、李莺、王月

电话:0574-*、0574-*

电子邮件: *@*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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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镇海 (略)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咨 (略) ,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安排解决,现对该项目的 初馏塔内件、常压塔内件、减压塔内件、电脱盐罐内件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并完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情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NBGZZB*-5;

2.2项目名称:中石化(天津) (略) 炼油提质改造项目初馏塔内件、常压塔内件、减压塔内件、电脱盐罐内件采购;

2.3建设地点:天津石化现场;

2.4标段划分:3个标段;

2.5交货期:在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交货,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标准和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

标段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初馏塔内件

1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常压塔内件

1

2

减压塔内件

1

3

电脱盐罐内件

3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二)特定条件

3.4投标人应为制造厂,不接受流通商或经销商投标。

3.5项目负责人要求: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无资格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3.6 业绩要求:2019年1月(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以来至少有2套智能响应控制+双频多梯度复合电场电脱盐技术在常减压装置电脱盐系统工程成功应用业绩或至少有2套塔内件在常减压装置的应用业绩。需提供详细业绩列表(须含投用日期、运行是否正常情况说明信息)及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用户证明(最终用户签字且盖章)等并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30日9:00时至2024年9月6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登录宁波国咨 (略) 网站(http://**)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3地点(网址):宁波国咨 (略) 网站(http://**)

4.4招标文件每套价格300元,售后不退。

4.5其他说明:

1)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发放,不另行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 (略) 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获取,注册程序详见网站要求,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网上获取: (略) 网站http://**,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须采用支付宝方式。为了保护潜在投标人信息,预防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标项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一律无效,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只有在“宁波国咨 (略) ”网站上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按规获取招标文件。

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5)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五、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40000 元;

5.2递交方式:银行电汇方式。不接受银行汇票、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5.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前完成提交。

5.5请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号(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

银行户名:宁波国咨 (略)

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账 号:*02597

5.6退回:需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原路退还。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6.1投标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9:30。

6.2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6.3递交地点:

1)邮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人签收时间为准,收件单位为宁波国咨 (略) ,邮寄 (略) 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收件人为戴佳颖,联系方式为*。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丢失、缺页或破损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现场递交:递交地址为宁波国咨 (略) (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开标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编制及封装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七、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7.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9月24日9:30。

7.2开启地点:宁波国咨 (略) ( (略) 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开标室)。

八、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宁波国咨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9.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3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波国咨 (略) 网站发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9.4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的,请在2024年9月9日10时00分前与招标代理联系。*@*q.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海 (略)

联系人:黄堃

电话:0574-*、*

电子邮件:*@*z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咨 (略)

地址: (略) 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

联系人:戴佳颖、李莺、王月

电话:0574-*、0574-*

电子邮件: *@*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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