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垃圾转运费项目单一来源论证会专家论证公示
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垃圾转运费项目单一来源论证会专家论证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综合 (略) 垃圾转运费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18:30 |
预算金额 | ¥452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5-* | ||
采购单位 |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越城 (略) 27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5-*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项目名称: (略) 综合 (略) 垃圾转运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略) 综合 (略) 垃圾转运费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该项目具有前期投资大、技术要求高、建设周期长,目前不宜推向社会;生活垃圾转运管理要有场地、转运厂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机械设备。经过几年的建设, (略) (略) 先后建成了袍江、镜湖、高新、城南四座大型生活中转站,其中袍江、镜湖、高新中转站设计转运能力300吨/天,城南中转站设计转运能力600吨/天,配备31吨大型转运车辆,四个站总投资约1.96亿元。如果由其他单位来承担相应 生活垃圾转运任务,势必重新建设相应硬件设施,需要很大的投入和较长的周期,不利于日常生活垃圾转运工作的开展。
二、该项目具有公益性、应急性、稳定性等特点,不宜推向社会;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置的公益性不容置疑,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需要清运单位把社会效益放在经济效益之上。
城市生活垃圾转运质量不仅要体现在日常的管理能力上,更体现在对突发性事件应对上,需要有一个完善的应急方案,同时保证政令畅通。 (略) 隶属于 (略) , (略) (略) 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生活垃圾末端焚烧处置厂也已投入运营,有一 (略) 生活垃圾转运、处置系统的应急预案,各站点及末端可以互相响应,联动实施,可以确保整个垃圾处置体系稳定运行。以上情况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中符合采用单一来源的情形之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因此,鉴于上述实际情况, (略) 综合 (略) 垃圾转运费项目以单一来源 (略) 综合行政执 (略) (略) 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浙江省东湖街 (略) 15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联 系 人:严超
联系电话:0575-*
传 真:/
地 址: (略) 越城 (略) 27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联 系 人:沈灿
监管部门电话:0575-*
传 真:/
地 址: (略) 越城 (略) 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报告- (略) 综合 (略) 垃圾转运费项目.pdf (195.5 KB)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综合 (略) 垃圾转运费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18:30 |
预算金额 | ¥452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5-* | ||
采购单位 |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越城 (略) 27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5-*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项目名称: (略) 综合 (略) 垃圾转运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略) 综合 (略) 垃圾转运费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该项目具有前期投资大、技术要求高、建设周期长,目前不宜推向社会;生活垃圾转运管理要有场地、转运厂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机械设备。经过几年的建设, (略) (略) 先后建成了袍江、镜湖、高新、城南四座大型生活中转站,其中袍江、镜湖、高新中转站设计转运能力300吨/天,城南中转站设计转运能力600吨/天,配备31吨大型转运车辆,四个站总投资约1.96亿元。如果由其他单位来承担相应 生活垃圾转运任务,势必重新建设相应硬件设施,需要很大的投入和较长的周期,不利于日常生活垃圾转运工作的开展。
二、该项目具有公益性、应急性、稳定性等特点,不宜推向社会;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置的公益性不容置疑,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需要清运单位把社会效益放在经济效益之上。
城市生活垃圾转运质量不仅要体现在日常的管理能力上,更体现在对突发性事件应对上,需要有一个完善的应急方案,同时保证政令畅通。 (略) 隶属于 (略) , (略) (略) 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生活垃圾末端焚烧处置厂也已投入运营,有一 (略) 生活垃圾转运、处置系统的应急预案,各站点及末端可以互相响应,联动实施,可以确保整个垃圾处置体系稳定运行。以上情况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中符合采用单一来源的情形之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因此,鉴于上述实际情况, (略) 综合 (略) 垃圾转运费项目以单一来源 (略) 综合行政执 (略) (略) 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浙江省东湖街 (略) 15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联 系 人:严超
联系电话:0575-*
传 真:/
地 址: (略) 越城 (略) 27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联 系 人:沈灿
监管部门电话:0575-*
传 真:/
地 址: (略) 越城 (略) 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报告- (略) 综合 (略) 垃圾转运费项目.pdf (195.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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