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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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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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CZBDL-2024-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宜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一标段; (002)宜阳县城关镇中
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 (003)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
购项目三标段; (004)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按要求具有以下相关资质证件: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
生产许可证》;第二标段另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
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
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
段投标。(此项无需提供,以开标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打
印保存);
3.6、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标段。;
(002 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按要求具有以下相关资质证件: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
生产许可证》;第二标段另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
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
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
段投标。(此项无需提供,以开标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打
印保存);
3.6、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标段。;
(003 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按要求具有以下相关资质证件: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
生产许可证》;第二标段另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
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
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
段投标。(此项无需提供,以开标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打
印保存);
3.6、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标段。;
(004 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按要求具有以下相关资质证件: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
生产许可证》;第二标段另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
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
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
段投标。(此项无需提供,以开标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打
印保存);
3.6、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标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3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4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资料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洛龙 (略) 369 号恒生科技园 A 区 2 号楼 1 单元 14 楼西侧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洛龙 (略) 369 号恒生科技园 A 区 2 号楼 1 单元 14 楼西侧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
学,招标项目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
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LCZBDL-2024-002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
件。
4、项目地点: (略) 宜阳县
5、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自筹资金,0 元。 (略) 场行情按费率报价,据实结算。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四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主要内容:第一
标段蔬菜采购;第二标段牛肉、大肉等肉类采购;第三标段米面油、干菜、调料采购,第四
标段水果、牛奶、面包等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时间段分批次送达
9、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11、服务期:三年。
1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扶持
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按要求具有以下相关资质证件: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
生产许可证》;第二标段另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
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
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
段投标。(此项无需提供,以开标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打
印保存);
3.6、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 年 08 月 31 日至 2024 年 09 月 04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3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洛龙 (略) 369 号恒生科技园 A 区 2 号楼 1 单元 14 楼西侧
3.方式:现场领取。(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资料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售价:3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
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 (略) 洛龙 (略) 369 号恒生科技园 A 区 2 号楼 1
单元 14 楼西侧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 (略) 》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日。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书面向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
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
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
地 址: (略) 宜阳县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9-*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洛驰 (略)
地址: (略) 洛龙 (略) 369 号恒生科技园 A 区 2 号楼 1 单元 14 楼西侧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024 年 08 月 3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
地 址: (略) 宜阳县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洛驰 (略)
地 址: (略) 洛龙 (略) 369 号恒生科技园 A 区 2 号楼 1 单元 14 楼西侧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CZBDL-2024-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宜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一标段; (002)宜阳县城关镇中
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 (003)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
购项目三标段; (004)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按要求具有以下相关资质证件: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
生产许可证》;第二标段另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
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
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
段投标。(此项无需提供,以开标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打
印保存);
3.6、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标段。;
(002 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按要求具有以下相关资质证件: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
生产许可证》;第二标段另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
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
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
段投标。(此项无需提供,以开标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打
印保存);
3.6、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标段。;
(003 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按要求具有以下相关资质证件: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
生产许可证》;第二标段另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
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
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
段投标。(此项无需提供,以开标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打
印保存);
3.6、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标段。;
(004 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按要求具有以下相关资质证件: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
生产许可证》;第二标段另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
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
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
段投标。(此项无需提供,以开标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打
印保存);
3.6、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标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3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4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资料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洛龙 (略) 369 号恒生科技园 A 区 2 号楼 1 单元 14 楼西侧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洛龙 (略) 369 号恒生科技园 A 区 2 号楼 1 单元 14 楼西侧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
学,招标项目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
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LCZBDL-2024-002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
件。
4、项目地点: (略) 宜阳县
5、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自筹资金,0 元。 (略) 场行情按费率报价,据实结算。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四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水磨头校区食材采购项目。主要内容:第一
标段蔬菜采购;第二标段牛肉、大肉等肉类采购;第三标段米面油、干菜、调料采购,第四
标段水果、牛奶、面包等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时间段分批次送达
9、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11、服务期:三年。
1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扶持
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按要求具有以下相关资质证件: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
生产许可证》;第二标段另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
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
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
段投标。(此项无需提供,以开标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打
印保存);
3.6、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 年 08 月 31 日至 2024 年 09 月 04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3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洛龙 (略) 369 号恒生科技园 A 区 2 号楼 1 单元 14 楼西侧
3.方式:现场领取。(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资料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售价:3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
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 (略) 洛龙 (略) 369 号恒生科技园 A 区 2 号楼 1
单元 14 楼西侧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 (略) 》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日。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书面向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
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
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
地 址: (略) 宜阳县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9-*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洛驰 (略)
地址: (略) 洛龙 (略) 369 号恒生科技园 A 区 2 号楼 1 单元 14 楼西侧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024 年 08 月 3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
地 址: (略) 宜阳县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洛驰 (略)
地 址: (略) 洛龙 (略) 369 号恒生科技园 A 区 2 号楼 1 单元 14 楼西侧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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