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倚象镇乡村振兴农旅融合综合楼项目公开招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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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倚象镇乡村振兴农旅融合综合楼项目公开招租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2022 年度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倚象镇乡村振兴农旅融合综合楼项目)公
开招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SF【2024ZB00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略) ,思茅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2 年度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倚象镇乡村振兴农旅融合综合楼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公开招租,招 (略) 思茅区倚
象镇大寨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租范围:拟出租房屋位于 (略) 思茅区倚象镇大寨村,镇农业服务中心
附近,房屋建设面积约为 2920.65㎡,共 4 层,框架结构。倚象镇农旅融合综合楼一层建筑
面积为 651.54㎡,二层建筑面积为 827.25㎡,三层建筑面积为 720.4㎡,四层建筑面积为 686.1
㎡。出租范围为地上 1 至 4 层,整体水平投影呈长方形,东西向长 42 米,南北向宽 16.5 米,
建筑高约 17 米。外观较新,每层配备卫生间,现拟整体对外招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2 年度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倚象镇乡村振兴农旅融合综合楼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年度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倚象镇乡村振兴农旅融合综合楼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从事本项目能力和良好信
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
(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书面承诺);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提供书面承诺;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根据营业执照成立时间提供书面
声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应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按财
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与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
〔2022〕1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享受 10%的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
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信誉要求:投标人开标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在“信用
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 (略) (http://**.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提供书面承诺)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略) 普洱大道盛景园二期 3 栋 2 单元 203 室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普洱大道盛景园二期 3 栋 2 单元 20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普洱大道盛景园二期 3 栋 2 单元 203 室。
七、其他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提供);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时提供)。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思茅区倚象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思茅区倚象镇大寨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地 址: (略) 思茅区倚 (略) 2 号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
电子邮件:*@*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普洱大道盛景园二期 3 栋 2 单元 204 室
联 系 人: 杨映
电 话: 0879-*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2022 年度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倚象镇乡村振兴农旅融合综合楼项目)公
开招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SF【2024ZB00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略) ,思茅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2 年度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倚象镇乡村振兴农旅融合综合楼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公开招租,招 (略) 思茅区倚
象镇大寨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租范围:拟出租房屋位于 (略) 思茅区倚象镇大寨村,镇农业服务中心
附近,房屋建设面积约为 2920.65㎡,共 4 层,框架结构。倚象镇农旅融合综合楼一层建筑
面积为 651.54㎡,二层建筑面积为 827.25㎡,三层建筑面积为 720.4㎡,四层建筑面积为 686.1
㎡。出租范围为地上 1 至 4 层,整体水平投影呈长方形,东西向长 42 米,南北向宽 16.5 米,
建筑高约 17 米。外观较新,每层配备卫生间,现拟整体对外招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2 年度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倚象镇乡村振兴农旅融合综合楼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年度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倚象镇乡村振兴农旅融合综合楼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从事本项目能力和良好信
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
(新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书面承诺);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提供书面承诺;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根据营业执照成立时间提供书面
声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应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按财
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与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
〔2022〕1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享受 10%的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
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信誉要求:投标人开标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在“信用
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 (略) (http://**.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提供书面承诺)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略) 普洱大道盛景园二期 3 栋 2 单元 203 室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普洱大道盛景园二期 3 栋 2 单元 20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普洱大道盛景园二期 3 栋 2 单元 203 室。
七、其他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提供);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时提供)。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思茅区倚象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思茅区倚象镇大寨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地 址: (略) 思茅区倚 (略) 2 号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
电子邮件:*@*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普洱大道盛景园二期 3 栋 2 单元 204 室
联 系 人: 杨映
电 话: 0879-*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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