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召庙镇民主村新型钢架棉帘塑料大棚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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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召庙镇民主村新型钢架棉帘塑料大棚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干召庙镇民主村新型钢架棉帘塑料大棚项目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 (略) ·临河区备案。招标人 (略) 临河区农牧局,招标项目已经由部门批复、核准、备案 ,批文名称《关于同意2024年自治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的批复》、文号临政字〔2024〕27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干召庙镇民主村新型钢架棉帘塑料大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临河区干召庙镇民主村
2.立项批文:《关于同意2024年自治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的批复》
3.工程规模:项目占用地约100亩,新建40栋新型钢架棉帘大棚,并完善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计划投资(万元)
1
干召庙镇民主村新型钢架棉帘塑料大棚项目
项目占用地约100亩,新建40栋新型钢架棉帘大棚,并完善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50
639.983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其他条件:资质等级及范围: 3.1运营单位: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办公场所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施工单位:①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如投标单位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要求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②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③需配备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②、③人员需提供相应身份证、资格证书、劳动合同、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凭证。 3.3 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cn/)上的截图信息为准);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index.html)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的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建设期、运营期的连带责任。 (4)本项目接受由3.1和3.2两个要求组成的联合体。 (5)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运营单位。 (6)同类资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是否提供联合体: 是
3.联合体要求: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的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建设期、运营期的连带责任。 (4)本项目接受由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款“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和3.2两个要求组成的联合体。 (5)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运营单位。 (6)同类资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18: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格式为“BMTF”的投标文件(加密版)需要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会员系统,在“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会员系统,在“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投标文件。
4.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 09:0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02日 至2024年09月06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领取网站:电子版(PDF或者word)版请到http://**网站的交易信息栏目下载,专有格式(BMZF)招标文件请登录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的“领取招标节点”下载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6.1(1)各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室进行开标,开标时间到达后,投标人通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详细操作为投标人需要在开标之前登*会员系统,等待开标,到达开标时间10分钟之后,点击【我的项目】-【对应标段】-【开标大厅】模块,待显示【我要解密】时,点击进行解密(详细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投标单位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60分钟内完成对相应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多个标段,需要对每个标段依次解密)。 (2)投标文件非加密文件无需上交,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上传之前需要确保CA数字证书至开标后都在有效期内,且确保电脑环境可以完成解密工作,如遇CA锁过期或者锁故障无法解密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解密过程中如发生问题,请第一时间 (略) ,由开标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4)开标过程中,如系统发生故障,或者其他问题,影响正常开标解密的,经相关监管部门等确认后,适情形考虑延长解密时间(原则上在投标截止时间后90分钟之内,必须完成对相应的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 (5)唱标结束后,可在开标大厅查看开标记录。 6.2投标保证金请登录系统后获取专属于本单位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并按要求缴纳。 工期说明:因系统中工期无法录入文字,本公告中工期仅供参考,本项目建设期、运营期以建设期5个月,运营期15年为准。 运营期间要求如下: 1、项目建成后,中标方负责项目的后续建设和运营,同时自行购置运营所需的相关资产(运营方需自行配套资金,用于园区的整体完善及建设,如分拣车间、保鲜库、包装车间、办公生活设施等)。运营期结束后运营方自行处置自行购置的资产,招标人不予以任何补偿。 2、其他: (1)项目的实施首先要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实现重点帮扶人口、周边群众收入稳定增收,主要有以下四种机制: ①收益用于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②收益用于帮扶人口中有劳动能力人口设置公益性岗位,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成果。 ③用于帮扶人口、周边群众入园务工就业,实现稳定增收。 ④用于帮扶人口、周边群众进入园区自主经营方式,带动有经营能力和意愿的人口入园自主经营实现增收。 (2)项目的管理及产权归属,项目建成后产权 (略) 河原农 (略) 。 (略) 河原农 (略) 实施统一管理,项目经营由中标施工单位和经营单位自行承担。 (3)项目实施流转土地约100亩,土地流转费由临河区人民政府从项目收益金中支付。 (4)该项目总投资为639.9838万元,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9.9838万元,完成项目核心区建设。项目的生产经营周期为15年,经营期内项目中标单位每年需向区财政按照投入衔接资金的6%缴纳收益金。 (5)该项目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模式进行招标,施工单位与经营单位共同建设、经营期内一切经营风险由中标经营企业承担。 (6)本次招标接受不超过2家(包括2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招标采用“建筑施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方式,建设期限5个月,经营期15年。 (7)中标人从项目验收移交后,每年按照投入衔接资金的6%向临河区财政局专户缴纳收益金。 (8)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资产收益金的或延迟60天仍未缴纳收益金的,临河区人民政府有权提前解约并收回整个园区的经营权,另择他人进行经营,不给予中标人任何已经投入经营收益方面的补偿,且中标人须向区人民政府缴纳违约金(万分之五每天计算)。 (9)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衔接资金形成的资产产权 (略) 河原农 (略) 所有,中标人在经营期不得将土地、棚体及有关附属设施出卖、抵押、质押或改变现状、破坏等。 (10)经营期间所有设施的维修维护更换(棚膜、棉帘、电路、浇水系统等),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须积极配合项目主体办理相关手续,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 (11)经营主体优先雇佣项目区附近的脱贫、监测人口和周边群众从事园区公共服务和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帮扶人口和周边群众人口稳定增收。 (12)经营主体要建立健全联农、富农、带农机制,带动周边更多农户实现增收。 (13)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企业须投入不低于中标金额自筹资金,用来配套建设棉帘大棚,双方共同投资,一体设计、建设。 (14)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企业须建立农民工工资共管账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临河区农牧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 (略) (盖章)
地址: (略) 临河区 地址: (略) 临河区庆丰街南银河路东西城名典G8楼六楼604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许青 联系人: 闻飞
电话: 0478-*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干召庙镇民主村新型钢架棉帘塑料大棚项目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 (略) ·临河区备案。招标人 (略) 临河区农牧局,招标项目已经由部门批复、核准、备案 ,批文名称《关于同意2024年自治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的批复》、文号临政字〔2024〕27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干召庙镇民主村新型钢架棉帘塑料大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临河区干召庙镇民主村
2.立项批文:《关于同意2024年自治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的批复》
3.工程规模:项目占用地约100亩,新建40栋新型钢架棉帘大棚,并完善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计划投资(万元)
1
干召庙镇民主村新型钢架棉帘塑料大棚项目
项目占用地约100亩,新建40栋新型钢架棉帘大棚,并完善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50
639.983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其他条件:资质等级及范围: 3.1运营单位: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办公场所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施工单位:①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如投标单位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要求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②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③需配备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②、③人员需提供相应身份证、资格证书、劳动合同、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凭证。 3.3 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cn/)上的截图信息为准);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index.html)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的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建设期、运营期的连带责任。 (4)本项目接受由3.1和3.2两个要求组成的联合体。 (5)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运营单位。 (6)同类资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是否提供联合体: 是
3.联合体要求: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必须满足如下内容: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的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建设期、运营期的连带责任。 (4)本项目接受由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款“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和3.2两个要求组成的联合体。 (5)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运营单位。 (6)同类资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18: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格式为“BMTF”的投标文件(加密版)需要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会员系统,在“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会员系统,在“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投标文件。
4.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 09:0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02日 至2024年09月06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领取网站:电子版(PDF或者word)版请到http://**网站的交易信息栏目下载,专有格式(BMZF)招标文件请登录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的“领取招标节点”下载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6.1(1)各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室进行开标,开标时间到达后,投标人通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详细操作为投标人需要在开标之前登*会员系统,等待开标,到达开标时间10分钟之后,点击【我的项目】-【对应标段】-【开标大厅】模块,待显示【我要解密】时,点击进行解密(详细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投标单位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60分钟内完成对相应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多个标段,需要对每个标段依次解密)。 (2)投标文件非加密文件无需上交,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上传之前需要确保CA数字证书至开标后都在有效期内,且确保电脑环境可以完成解密工作,如遇CA锁过期或者锁故障无法解密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解密过程中如发生问题,请第一时间 (略) ,由开标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4)开标过程中,如系统发生故障,或者其他问题,影响正常开标解密的,经相关监管部门等确认后,适情形考虑延长解密时间(原则上在投标截止时间后90分钟之内,必须完成对相应的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 (5)唱标结束后,可在开标大厅查看开标记录。 6.2投标保证金请登录系统后获取专属于本单位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并按要求缴纳。 工期说明:因系统中工期无法录入文字,本公告中工期仅供参考,本项目建设期、运营期以建设期5个月,运营期15年为准。 运营期间要求如下: 1、项目建成后,中标方负责项目的后续建设和运营,同时自行购置运营所需的相关资产(运营方需自行配套资金,用于园区的整体完善及建设,如分拣车间、保鲜库、包装车间、办公生活设施等)。运营期结束后运营方自行处置自行购置的资产,招标人不予以任何补偿。 2、其他: (1)项目的实施首先要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实现重点帮扶人口、周边群众收入稳定增收,主要有以下四种机制: ①收益用于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②收益用于帮扶人口中有劳动能力人口设置公益性岗位,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成果。 ③用于帮扶人口、周边群众入园务工就业,实现稳定增收。 ④用于帮扶人口、周边群众进入园区自主经营方式,带动有经营能力和意愿的人口入园自主经营实现增收。 (2)项目的管理及产权归属,项目建成后产权 (略) 河原农 (略) 。 (略) 河原农 (略) 实施统一管理,项目经营由中标施工单位和经营单位自行承担。 (3)项目实施流转土地约100亩,土地流转费由临河区人民政府从项目收益金中支付。 (4)该项目总投资为639.9838万元,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9.9838万元,完成项目核心区建设。项目的生产经营周期为15年,经营期内项目中标单位每年需向区财政按照投入衔接资金的6%缴纳收益金。 (5)该项目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模式进行招标,施工单位与经营单位共同建设、经营期内一切经营风险由中标经营企业承担。 (6)本次招标接受不超过2家(包括2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招标采用“建筑施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方式,建设期限5个月,经营期15年。 (7)中标人从项目验收移交后,每年按照投入衔接资金的6%向临河区财政局专户缴纳收益金。 (8)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资产收益金的或延迟60天仍未缴纳收益金的,临河区人民政府有权提前解约并收回整个园区的经营权,另择他人进行经营,不给予中标人任何已经投入经营收益方面的补偿,且中标人须向区人民政府缴纳违约金(万分之五每天计算)。 (9)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衔接资金形成的资产产权 (略) 河原农 (略) 所有,中标人在经营期不得将土地、棚体及有关附属设施出卖、抵押、质押或改变现状、破坏等。 (10)经营期间所有设施的维修维护更换(棚膜、棉帘、电路、浇水系统等),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须积极配合项目主体办理相关手续,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 (11)经营主体优先雇佣项目区附近的脱贫、监测人口和周边群众从事园区公共服务和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帮扶人口和周边群众人口稳定增收。 (12)经营主体要建立健全联农、富农、带农机制,带动周边更多农户实现增收。 (13)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企业须投入不低于中标金额自筹资金,用来配套建设棉帘大棚,双方共同投资,一体设计、建设。 (14)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企业须建立农民工工资共管账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临河区农牧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 (略) (盖章)
地址: (略) 临河区 地址: (略) 临河区庆丰街南银河路东西城名典G8楼六楼604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许青 联系人: 闻飞
电话: 0478-*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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