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潇湘职业学院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遴选公告
娄底潇湘职业学院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遴选公告
为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杜绝食品安全隐患,现对我校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采购进行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商、供应商参加。
一、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遴选情况
娄底 (略) 现有在校学生*余人,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学校食堂及特色档口所用的米、面、食用油、肉类、冷冻产品、调味品及干货类、生鲜蔬菜等物资由后勤工作处组织遴选后确定定点供货中标单位,由后勤工作处对食堂进行监管。食堂在定点供货单位中自行选择供货单位配送、自行谈妥价格、自行商谈采购物资的送达时间和地点。后勤工作处督促食堂及时支付货款,检验各供货单位的所有采购品种是否有检验报告、能溯源,坚决杜绝食品卫生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定点采购的项目种类及要求
本次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共10类:
序号 | 物资名称 | 质量标准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大米 | 必须符合《GB/T 1354-2018 大米》标准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调整,按颁布的最新标准执行。 | 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
2 | 面粉 | 必须符合《GB/T *-2007》标准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应洁白细腻、无杂质,生产日期/包装日期距离收货日期时间应<1/3保质期。 | 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
3 | 食用油 | 必须符合《GB 271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标准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配送的(非转基因)食用油应包装完好,外包装未受污染,无挤压变形,无涨袋,生产日期/包装日期距离收货日期时间应<1/3保质期,标签的所有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易于辨识,标签上应标示配料清单,应标示食品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应清晰地表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调整,按颁布的最新标准执行。 | 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
4 | 鲜 肉 | 生猪的屠宰加工及分割必须符合《GB/T 9959.1-2019 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1部分:片猪肉》标准、相关理化指标及微生物指标必须符《GB/T4789.17-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检验》标准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调整,按颁布的最新标准执行。 | 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
5 | 干货 | 供应的干货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干货为农产品干货,其应通过风干、晾晒无水分、无污染、无杂质、无异味、无变质、无添加剂且包装完整无破碎。 | 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
6 | 蔬菜 | 必须是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生产企业或基地生产,无污染、无病害、无农药残留,无公害物质残留(农药、重金属和亚硝酸盐等),无异味、无腐烂霉变、无残损、无泥土、无枯焦烂叶,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包装清洁。每批次必须有农药残留速测记录表,运输包装必须符合《GB/T *-2016 新鲜水果、蔬菜包装和冷链运输通用操作规程》标准,防止运输和配送中的二次污染,验收不合格率应在5%以内。 | 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
7 | 冻货 | 供应的冰冻食物类产品原料必须符合《GB/T 9959.1-2019 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1部分:片猪肉》标准、《GB/T 9959.2-2008 分割鲜冻猪瘦肉》标准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无血污、淋巴结、脓包、浮毛及杂质,应具有畜肉固有的气味;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包装规格统一,完好无破损,所有冷冻食品均不得为二次化冰食品;冰冻食物类原料应来自非疫区,并经检验合格。 | 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
8 | 豆制品 | 达到非发酵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有合格安全的生产加工场地,具有合格有效的资质 | 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
9 | 调味品 | 供应的调味品产品的加工生产必须符合GB/T*-2007与 GB/T 4789.22-2003国家标准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生产日期/包装日期距离收货日期时间应<1/3保质期 | 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
10 | 新鲜粉、面 | 供应的米粉类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 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
相关要求:
1.质量要求:货物必须符合采购方的质量等级及检测要求和国家相应食品标准,达到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要求。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调整,按颁布的最新标准执行,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达到采购人所需要的品质,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无条件退换货并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配送要求:
(1)采购人按需采购,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计划单及所要求的规格、数量、到货时间将货物配送至指定地点。
(2)供应商负责将物资运送到采购人指定位置,供应商将物资交由采购人验收并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前所发生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在进行相关物资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4)所有食材必须专人(持有效健康证等)使用专车配送,在配送周期内确认持有效健康证等手续的业务员进行食材配送,禁止随意更换,配送车辆实施专车专用,不得与有害、有毒物质同车运输,运输过程要采取相应保护措施,防止采购运输过程中食品原材料受到污染或损坏,气温炎热时必须使用冷链配送,确保产品不变质、变味并于当日内验收。供应商送货所用车辆应保持整洁且定期消毒,在采购人场内行驶时,应遵守采购人行车制度。
(5)供应商配送人员进入采购人场地时,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配送人员服务质量。
(6)售后服务要求:配送货物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及时响应并处理。使用配送货物时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采购方通知的时间前将更换货物配送至指定地点。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以上基本资格条件中的(2)(3)(4)(5)证明文件可以以承诺方式递交)
2、特定资格条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需提供有效证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5日-9月20日
报名地点:娄底 (略) 食堂一楼
联系人:刘保桂 * 唐银珍 *
监督人:康老师
电 话:*
五、投标风险及履约保证金
1、中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物价起伏因素,在与食堂签订合同时 (略) 场行情,科学报价;
2、本项目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数目见本方案第二条:项目种类及要求),于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财务处缴纳。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要求执行或中途放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履约正常则保证金至合同终。
六、现场考察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投标人须知
1、合格投标人条件:
(1)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组织或其它自由人必须响应本招标文件;
(2)符合本遴选文件规定的要求并具备提供餐饮服务及辅助餐饮服务的能力;
(3)具备遴选文件规定的招标条件;
(4)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6)一个供应商仅限于遴选竞争三个项目类别。
2、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由以下文件组成:
(1)目录;
(2)投标函;
(3)生产企业法人或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质量检验报告;
(5)企业(经销商)简介、经营方案、经营业绩、质量保证承诺;
(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供货单位需提供证件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含骑缝章),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八、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招标实地考察工作
考察内容:
1、供应商的资质、场地、人员配置情况等。
2、现场考察时间:
另行提前一天通知。
投标文件单独制作,密封保密。
投标文件份数:共*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九、评标办法:
1、由考察小组根据实地考察情况确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遴选投标。
2、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3、满分为100分,总分80分(含)以上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单位,与食堂签订供货合同。
十、评分标准:
采用100分制
1、实地考察情况:30分
2、投标书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上响应:20分
3、项目经营方案:30分
4、投标人的业绩:10分
5、投标人的各项承诺:10分
十一、开标与定标
1、开标时间、地点:另行提前一天通知。
2、计分办法:由评委对所有投标文件独立打分(具体标准见附件1)。其中现场考察得分按现场考察人员打分计入总分;响应招标文件的计满分,部分响应的按照该项分值的60%-75%计分,不响应的记零分。其余各项计分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独立计分。
3、第一类、第 (略) 、乡村振兴馆的单位,在提供相关资料审核,符合条件后,直接进入学校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采购单位。
4、遴选过程全程接受集团监察部的监督。
十二、供货方式
中标供应商按照后勤工作处提供食堂的联系方式,自行联系食堂经营者,互相商谈供货事项和价格,食堂经营者根据价格、质量、服务选择供应商。交货地点为娄 (略) 食堂,供货商送达货物后须按规定摆放整齐。供应商必须按娄 (略) 食堂经营者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供货,并经食品安全员与食堂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送入食堂。
中标供应商的食材 (略) 场批发价,价格已含制作、包装、运输、装卸、检验、保险等全部费用。大米、食用油、 (略) 场价格波动确实太大,中标供应商须提前一周书面向食堂管理部门申请调价,食堂 (略) 场调查咨询价格为基准与供应商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学校可重新询价确定新的供货商;其他 (略) 的原则。如供货商在生产安全、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存 (略) 场监督部门处罚,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结算方式
食堂经营者与中标供应商在下个月月初结算上个月的货款,双方自行结算,食堂管理部门负责督办。
十四、中途退出供应商的解决办法
如有中标供应商中途退出,且不能满足食堂的大宗物品供应,则按本方案新增供应商。
在供货期间,中标供应商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停止供货时间以学校书面通知为准,供应商退出供应商名录,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采购招标与配送。
1、成交供应商在招投标时,通过虚假响应或其它弄虚作假行为,取得配送资格的。
2、经营期间违反廉政纪律,与相关利益人员发生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虚报费用等违规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
3、履约期间,发生有意断货、虚报价格、以次充好等不良记录累计2次及以上或所供食品累计2 (略) 场监管、教育等行政部门或学校检查,核实有质量问题或信誉问题的。
4、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5、因食品原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
6、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被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食品原料认定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7、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8、配送企业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要求退出的。
十五、其它要求
1、供货期内,中标供应商按采购方指定时间提前供货到位(即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供应商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采购方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若调查属实,采购方有权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若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未按协议履行,采购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更换供货商家。
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使用部门要货通知后,应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达使用部门。供应商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供应商。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供应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
3、中标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资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供应商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协议,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供应商赔偿。
4、中标供应商应确保采购人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若供应商不能按时送货,采购人有权另择供应商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协议期内供应商累计发生三次不能按时送货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5、中标供应商人员、车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并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等进入采购人监管区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遵守采购人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采购人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协议,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6、在协议履行期间若供应商违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有权视情节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
7、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8、本项目设定服务期限一年,并采用优胜劣汰的考核标准,如收到相关使用部门投诉3次或以上自动解除供货配送协议。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同意和响应考核管理规定。
娄底 (略)
2024年8月31日
为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杜绝食品安全隐患,现对我校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采购进行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商、供应商参加。
一、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遴选情况
娄底 (略) 现有在校学生*余人,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学校食堂及特色档口所用的米、面、食用油、肉类、冷冻产品、调味品及干货类、生鲜蔬菜等物资由后勤工作处组织遴选后确定定点供货中标单位,由后勤工作处对食堂进行监管。食堂在定点供货单位中自行选择供货单位配送、自行谈妥价格、自行商谈采购物资的送达时间和地点。后勤工作处督促食堂及时支付货款,检验各供货单位的所有采购品种是否有检验报告、能溯源,坚决杜绝食品卫生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定点采购的项目种类及要求
本次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共10类:
序号 | 物资名称 | 质量标准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大米 | 必须符合《GB/T 1354-2018 大米》标准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调整,按颁布的最新标准执行。 | 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
2 | 面粉 | 必须符合《GB/T *-2007》标准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应洁白细腻、无杂质,生产日期/包装日期距离收货日期时间应<1/3保质期。 | 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
3 | 食用油 | 必须符合《GB 271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标准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配送的(非转基因)食用油应包装完好,外包装未受污染,无挤压变形,无涨袋,生产日期/包装日期距离收货日期时间应<1/3保质期,标签的所有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易于辨识,标签上应标示配料清单,应标示食品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应清晰地表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调整,按颁布的最新标准执行。 | 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
4 | 鲜 肉 | 生猪的屠宰加工及分割必须符合《GB/T 9959.1-2019 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1部分:片猪肉》标准、相关理化指标及微生物指标必须符《GB/T4789.17-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检验》标准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调整,按颁布的最新标准执行。 | 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
5 | 干货 | 供应的干货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干货为农产品干货,其应通过风干、晾晒无水分、无污染、无杂质、无异味、无变质、无添加剂且包装完整无破碎。 | 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
6 | 蔬菜 | 必须是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生产企业或基地生产,无污染、无病害、无农药残留,无公害物质残留(农药、重金属和亚硝酸盐等),无异味、无腐烂霉变、无残损、无泥土、无枯焦烂叶,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包装清洁。每批次必须有农药残留速测记录表,运输包装必须符合《GB/T *-2016 新鲜水果、蔬菜包装和冷链运输通用操作规程》标准,防止运输和配送中的二次污染,验收不合格率应在5%以内。 | 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
7 | 冻货 | 供应的冰冻食物类产品原料必须符合《GB/T 9959.1-2019 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1部分:片猪肉》标准、《GB/T 9959.2-2008 分割鲜冻猪瘦肉》标准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无血污、淋巴结、脓包、浮毛及杂质,应具有畜肉固有的气味;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包装规格统一,完好无破损,所有冷冻食品均不得为二次化冰食品;冰冻食物类原料应来自非疫区,并经检验合格。 | 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
8 | 豆制品 | 达到非发酵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有合格安全的生产加工场地,具有合格有效的资质 | 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
9 | 调味品 | 供应的调味品产品的加工生产必须符合GB/T*-2007与 GB/T 4789.22-2003国家标准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生产日期/包装日期距离收货日期时间应<1/3保质期 | 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
10 | 新鲜粉、面 | 供应的米粉类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 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元 |
相关要求:
1.质量要求:货物必须符合采购方的质量等级及检测要求和国家相应食品标准,达到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要求。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调整,按颁布的最新标准执行,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达到采购人所需要的品质,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无条件退换货并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配送要求:
(1)采购人按需采购,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计划单及所要求的规格、数量、到货时间将货物配送至指定地点。
(2)供应商负责将物资运送到采购人指定位置,供应商将物资交由采购人验收并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前所发生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在进行相关物资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4)所有食材必须专人(持有效健康证等)使用专车配送,在配送周期内确认持有效健康证等手续的业务员进行食材配送,禁止随意更换,配送车辆实施专车专用,不得与有害、有毒物质同车运输,运输过程要采取相应保护措施,防止采购运输过程中食品原材料受到污染或损坏,气温炎热时必须使用冷链配送,确保产品不变质、变味并于当日内验收。供应商送货所用车辆应保持整洁且定期消毒,在采购人场内行驶时,应遵守采购人行车制度。
(5)供应商配送人员进入采购人场地时,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配送人员服务质量。
(6)售后服务要求:配送货物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及时响应并处理。使用配送货物时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采购方通知的时间前将更换货物配送至指定地点。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以上基本资格条件中的(2)(3)(4)(5)证明文件可以以承诺方式递交)
2、特定资格条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需提供有效证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5日-9月20日
报名地点:娄底 (略) 食堂一楼
联系人:刘保桂 * 唐银珍 *
监督人:康老师
电 话:*
五、投标风险及履约保证金
1、中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物价起伏因素,在与食堂签订合同时 (略) 场行情,科学报价;
2、本项目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数目见本方案第二条:项目种类及要求),于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财务处缴纳。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要求执行或中途放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履约正常则保证金至合同终。
六、现场考察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投标人须知
1、合格投标人条件:
(1)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组织或其它自由人必须响应本招标文件;
(2)符合本遴选文件规定的要求并具备提供餐饮服务及辅助餐饮服务的能力;
(3)具备遴选文件规定的招标条件;
(4)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6)一个供应商仅限于遴选竞争三个项目类别。
2、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由以下文件组成:
(1)目录;
(2)投标函;
(3)生产企业法人或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质量检验报告;
(5)企业(经销商)简介、经营方案、经营业绩、质量保证承诺;
(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供货单位需提供证件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含骑缝章),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八、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招标实地考察工作
考察内容:
1、供应商的资质、场地、人员配置情况等。
2、现场考察时间:
另行提前一天通知。
投标文件单独制作,密封保密。
投标文件份数:共*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九、评标办法:
1、由考察小组根据实地考察情况确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遴选投标。
2、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3、满分为100分,总分80分(含)以上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单位,与食堂签订供货合同。
十、评分标准:
采用100分制
1、实地考察情况:30分
2、投标书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上响应:20分
3、项目经营方案:30分
4、投标人的业绩:10分
5、投标人的各项承诺:10分
十一、开标与定标
1、开标时间、地点:另行提前一天通知。
2、计分办法:由评委对所有投标文件独立打分(具体标准见附件1)。其中现场考察得分按现场考察人员打分计入总分;响应招标文件的计满分,部分响应的按照该项分值的60%-75%计分,不响应的记零分。其余各项计分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独立计分。
3、第一类、第 (略) 、乡村振兴馆的单位,在提供相关资料审核,符合条件后,直接进入学校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采购单位。
4、遴选过程全程接受集团监察部的监督。
十二、供货方式
中标供应商按照后勤工作处提供食堂的联系方式,自行联系食堂经营者,互相商谈供货事项和价格,食堂经营者根据价格、质量、服务选择供应商。交货地点为娄 (略) 食堂,供货商送达货物后须按规定摆放整齐。供应商必须按娄 (略) 食堂经营者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供货,并经食品安全员与食堂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送入食堂。
中标供应商的食材 (略) 场批发价,价格已含制作、包装、运输、装卸、检验、保险等全部费用。大米、食用油、 (略) 场价格波动确实太大,中标供应商须提前一周书面向食堂管理部门申请调价,食堂 (略) 场调查咨询价格为基准与供应商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学校可重新询价确定新的供货商;其他 (略) 的原则。如供货商在生产安全、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存 (略) 场监督部门处罚,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结算方式
食堂经营者与中标供应商在下个月月初结算上个月的货款,双方自行结算,食堂管理部门负责督办。
十四、中途退出供应商的解决办法
如有中标供应商中途退出,且不能满足食堂的大宗物品供应,则按本方案新增供应商。
在供货期间,中标供应商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停止供货时间以学校书面通知为准,供应商退出供应商名录,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采购招标与配送。
1、成交供应商在招投标时,通过虚假响应或其它弄虚作假行为,取得配送资格的。
2、经营期间违反廉政纪律,与相关利益人员发生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虚报费用等违规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
3、履约期间,发生有意断货、虚报价格、以次充好等不良记录累计2次及以上或所供食品累计2 (略) 场监管、教育等行政部门或学校检查,核实有质量问题或信誉问题的。
4、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5、因食品原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
6、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被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食品原料认定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7、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8、配送企业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要求退出的。
十五、其它要求
1、供货期内,中标供应商按采购方指定时间提前供货到位(即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供应商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采购方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若调查属实,采购方有权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若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未按协议履行,采购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更换供货商家。
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使用部门要货通知后,应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达使用部门。供应商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供应商。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供应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
3、中标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资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供应商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协议,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供应商赔偿。
4、中标供应商应确保采购人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若供应商不能按时送货,采购人有权另择供应商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协议期内供应商累计发生三次不能按时送货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5、中标供应商人员、车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并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等进入采购人监管区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遵守采购人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采购人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协议,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6、在协议履行期间若供应商违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有权视情节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
7、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8、本项目设定服务期限一年,并采用优胜劣汰的考核标准,如收到相关使用部门投诉3次或以上自动解除供货配送协议。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同意和响应考核管理规定。
娄底 (略)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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