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莱州市郭家店镇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O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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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莱州市郭家店镇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O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 20 (略) 郭家店镇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O)(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1(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 (略) 郭家店镇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O)(政府采购工程)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65%,招 (略) 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郭家店镇
    2.2 建设规模:1.2万亩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设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2)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0月10日,竣工时间2024年12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3)运营期:15年。
    计划开工日期:2024-10-10计划竣工日期:2024-12-30
    2.4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标准以及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方案及图纸优化设计、图审、施工期间的技术支持及相关后续服务等;(2)采购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与工程各专业相关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竣工验收、档案移交及质量保修、竣工图的编制等;(3)运营部分:负责与相关乡镇、村组洽谈并签订租赁合同,制定运营方案,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负盈亏运营费用。经营种植要求:①确保种植粮食作物,不得撂荒。②做好种植管护工作,确保正常的单产和收益。③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设施维护工作,确保各项设备能正常使用。
    2.7 运营要求: (1)项目运营规模为1.2万亩,具体以实际流转亩数为准,中标人签合同后7日内须和当地政府或合作社签订土地流转协议。 (2)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切实把高标准农田保护好、利用好。 (3)由运营主体使用的工程设施,由运营主体作为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筹措管护经费,定期维护维修。
    2.8 项目概况:本 (略) 郭家店镇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涉及3个行政村(8个自然村),分别为小黄泥沟村、北山村(大黄泥沟村、连夼村、马石夼村、邵刘家村)和元岭村(元岭王家村、元岭孙家村、上仲家村),总建设面积1.2万亩,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现场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可自行现场踏勘。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2)施工项目 (略) 政或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中(含预中标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该报告作为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公示。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30日 18:30至2024年09月05日 18:3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5日 09:00:00,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7.1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 (略) 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7.2 (略) 场调研,从项目实施的专业技术角度考虑,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难以 (略) 场竞争,不利于采购目标和功能的实现。因此,本项目不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适用条款:《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烟台 (略)
    地址: (略) 掖县东街坊北路8号 地址: (略) 莱州北路288号曼哈顿公馆11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刘晓飞 联系人:王长鑫 张凌凤
    电话:0535-* 电话:053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3.com

    监督部门: (略) 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535-*
招标公告
  • 20 (略) 郭家店镇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O)(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1(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 (略) 郭家店镇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O)(政府采购工程)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65%,招 (略) 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郭家店镇
    2.2 建设规模:1.2万亩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设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2)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0月10日,竣工时间2024年12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3)运营期:15年。
    计划开工日期:2024-10-10计划竣工日期:2024-12-30
    2.4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标准以及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方案及图纸优化设计、图审、施工期间的技术支持及相关后续服务等;(2)采购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与工程各专业相关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竣工验收、档案移交及质量保修、竣工图的编制等;(3)运营部分:负责与相关乡镇、村组洽谈并签订租赁合同,制定运营方案,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负盈亏运营费用。经营种植要求:①确保种植粮食作物,不得撂荒。②做好种植管护工作,确保正常的单产和收益。③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设施维护工作,确保各项设备能正常使用。
    2.7 运营要求: (1)项目运营规模为1.2万亩,具体以实际流转亩数为准,中标人签合同后7日内须和当地政府或合作社签订土地流转协议。 (2)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切实把高标准农田保护好、利用好。 (3)由运营主体使用的工程设施,由运营主体作为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筹措管护经费,定期维护维修。
    2.8 项目概况:本 (略) 郭家店镇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涉及3个行政村(8个自然村),分别为小黄泥沟村、北山村(大黄泥沟村、连夼村、马石夼村、邵刘家村)和元岭村(元岭王家村、元岭孙家村、上仲家村),总建设面积1.2万亩,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现场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可自行现场踏勘。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略) 政公用工程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2)施工项目 (略) 政或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中(含预中标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该报告作为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公示。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30日 18:30至2024年09月05日 18:3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5日 09:00:00,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7.1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 (略) 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7.2 (略) 场调研,从项目实施的专业技术角度考虑,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难以 (略) 场竞争,不利于采购目标和功能的实现。因此,本项目不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适用条款:《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烟台 (略)
    地址: (略) 掖县东街坊北路8号 地址: (略) 莱州北路288号曼哈顿公馆11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刘晓飞 联系人:王长鑫 张凌凤
    电话:0535-* 电话:053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63.com

    监督部门: (略) 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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