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联公司气液分离器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4-JXFLQ-WZ-75/01
主要技术规格
1、本次采购的气液分离器为卧式分离器,处理介质为气水,排液方式为自动,技术规格分为两种,分别为(1)气体处理能力5×104Nm3/d,液体处理能力30m3/d;设计温度80℃;设计压力4.5MPa;容积≥3方;(2)气体处理能力10×104Nm3/d,液体处理能力50m3/d;设计温度80℃;设计压力4.5MPa;容积≥3方;2、加热炉技术规格分为两种,分别为:(1)过气能力10×104Nm3/d,过液能力30m3/d;加热功率≥480KW;上游盘管设计压力32MPa;下游盘管设计压力10MPa;出口介质温度50℃~80℃;(2)过气能力10×104Nm3/d,过液能力50m3/d;加热功率≥480KW;上游盘管设计压力32MPa;下游盘管设计压力10MPa;出口介质温度50℃~80℃;3、供货商还应对气液分离器、加热炉的性能、安装指导和调试负责;4、在本招标文件中未提及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内容和工作也在供货范围之内。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下达供货订单、技术协议确认后60日历天内制造完成并运抵现场
交货数量
预计采购13台气液分离器、2台加热炉,实际采购数量以*方订单为准。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压力容器类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D级或D级以上)。3.3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到货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供货的气液分离器业绩和至少1项已完成供货的燃料为气体的加热炉业绩,且累计供货数量不低于10套气液分离器和2套燃料为气体的加热炉。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主要供货内容、加热炉燃料类型、供货数量、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时间。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主要供货内容、加热炉燃料类型、供货数量、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时间,均视为无效业绩。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略) 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5 信誉要求: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条规定的所述任何情形。3.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09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 (略) (http://**)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7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 (略) -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