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产业园地材竞谈招标公告
医药产业园地材竞谈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九局/ (略) /东兴医药产业园项目
发布时间:2024-08-31 09:35:39
投标截至时间:2024-09-05 09:00:00
内容:
谈判编号:*-1912-DXYY-007
1. 采购条件
广西东兴医药产业园工程采购人为中 (略) 广西东兴产业园区启动区医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 (略) (略) ,建设资金已落实。
现对项目所需的地材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
本次竞争谈判组织单位为中 (略) 广西东兴产业园区启动区医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 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地材,详见附件1 物资需求一览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谈判项目的要求,具有谈判物资生产经验的专业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供应商供应能力要满足采购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扫描件(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期 (略) 仅需提供成立后的报表。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须提供有效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竞谈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021至2023年每年至少一份竞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近3年内有为国家或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的报价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报价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报价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运距要求距采购人工地30公里之内,供应商按现行国家税收政策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供应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略) 、全 (略) ,均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谈判。
(8)采购人如在竞标及履约阶段发现竞标人递交的竞标文件资料内容涉嫌造假、虚夸等与事实不符的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建议将竞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同时没收其竞标(履约)保证金。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 (略) (http://**)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谈判 (略) 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2日09时00分。潜在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略) (http://**)注册报名。
4.3本次谈判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谈判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见谈判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售后不退。
5. 竞标文件的递交
5.1 竞标文件递交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5日9时00分。
递交途径: (略) (http://**), (略) ,在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竞标文件的上传。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竞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谈判资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谈判地点为:广西壮族自 (略) (略) 东兴镇沿河大道广西东兴边境产业园2桥片区东北沿河大道东中铁十九局项目部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略) 同时发布:
(1)(http://)
(2) (略) (http://**)
7.竞标保证金
7.1本次竞标保证金的金额为:DC-01包件*元,报价人不按此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7.2竞标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09月02日16时00分前由报价人基本帐户汇入采购代理机构的资金账户,过期不汇入的,视为放弃报价。
7.3竞标保证金在本次谈判后按规定退还。
7.4 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户 名:中 (略) 广西东兴医药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 联 行 号:*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赵昌胜 电 话: *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 (略) 广西东兴产业园区启动区医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西壮族自 (略) (略) 东兴镇沿河大道广西东兴边境产业园2桥片区东北沿河大道东中铁十九局项目部
联 系 人:左丽萍 联 系 人: 左广桓
电 话:* 电 话 :*
电子邮箱:*@*q.com 电子邮箱:*@*q.com
2024年08月31日
附件1 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谈判文件售价(元) |
1 | 中 (略) 广西东兴产业园区启动区医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细砂 | DC-01 | m3 | 76 | 500 |
中砂 | m3 | 2137 | ||||
粗砂 | m3 | 1285 | ||||
碎石 | m3 | * | ||||
碎石 | m3 | 8594 | ||||
砂砾石 | m3 | 3011 | ||||
石屑 | m3 | 2229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谈判计划批准文件及文号 | 详见谈判公告 |
1.1.2 | 竞争谈判编号 | *-1912-DXYY-007 |
1.1.3 | 采购人 | 详见谈判公告 |
1.1.4 | 采购组织单位 | 中 (略) 广西东兴产业园区启动区医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1.1.5 | 项目名称 | 详见谈判公告 |
1.3.1 | 竞争谈判内容 | 详见谈判公告 |
1.4.1 |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或供应能力 | 详见谈判公告 |
1.4.2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8)其他情形: ①自竞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2年内,参与工程物资投标并被推荐为中标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②谈判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
1.9.2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 |
1.9.3 | 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 | /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 / |
2.2.2 | 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谈判公告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 /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 | / |
3.1.1 | 构成竞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详见第七章:竞标文件格式 |
3.2.1 | 谈判报价填写要求 |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完成首次报价表、谈判物资描述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不得出现漏填、漏项,不得增减物资种类及列项要求,不得修改表格实质内容,否则谈判评审小组有权取消供应商谈判资格。 |
3.2.2 | 谈判报价规则 | 本次谈判物资地材包件投标价为固定价,材料明细详见报价表,此单价仅用于本次采购评审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按此规定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实际结算价以最终报价为准。 付款方式为:买方在收到发票并进行认证无误后,扣除该批物资价款 5 %的质量保证金,在3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60%的货款,剩余货款6个月内支付。 |
3.3.1 | 谈判有效期 | 谈判有效期: 120 天 |
3.4.1 | 竞标保证金 | 详见谈判公告 |
3.4.3 | / | |
3.5.2 | 生产能力证明 | 详见谈判公告 |
3.5.3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详见谈判公告 |
3.5.4 | 质量保证证明能力 | 详见谈判公告 |
3.5.5 |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合同份数、年份要求 | 详见谈判公告 |
新产品应提供技术合格证明文件 | / | |
3.5.6 | 履约信用证明 | 详见谈判公告 |
3.5.8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 详见谈判公告 |
3.5.9 |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 详见谈判公告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谈判函、授权委托书、报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其他内容按谈判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竞标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或)加盖单位公章。 |
3.6.4 | 竞标文件副本份数 | *份,供应商成为候选成交供应商且采购人要求时,应提供额外要求份数的竞标文件 |
3.6.5 | 装订要求 | 竞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
4.1.4 | 封套上写明 | 项目名称、谈判编号/包件号和供应商全称,注明“2024年09月05日9时00分(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
4.2.1 | 递交竞标文件时间 | 详见谈判公告 |
4.2.2 | 递交竞标文件地点 | 详见谈判公告 |
4.2.3 | 是否退还竞标文件 | 否 |
5.1 | 谈判时间和地点 | 详见谈判公告 |
5.2 | 谈判程序 | 1、本次竞争谈判分为至少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后经谈判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竞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全部通过评审的供应商,按照最终谈判报价确定候选成交供应商。 2、开启竞标文件程序: (1)宣布谈判纪律; (2)宣布采购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信息; (3)供应商代表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本次谈判开启竞标文件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竞标文件的逆序进行; (5)按照约定的顺序当众开启竞标文件,公布供应商名称、包件号情况、首次谈判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启竞标文件记录上签字确认,但供应商代表是否在开启竞标文件记录上签字不影响开启竞标文件记录的效力; (7)开启竞标文件结束。 |
7.1 |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谈判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范围 |
7.1.2 | 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 无 |
7.3.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和金额: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中标总额的5%扣除,最高不超过*元。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谈判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 |
10.2 |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
10.3 | 首次报价表中谈判单价、谈判总价等取整数。 | |
10.4 |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 |
10.5 | 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中若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则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评审办法中若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则以评审办法前附表为准;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不一致时则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铁建云采上的报价表要和竞标文件上的报价表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最终以签字盖章版上传的竞标文件里的首次报价表为准。 | |
10.6 | 请各供应商预先准备好盖章后的“二次报价表”,在谈判现场进行二次报价,由授权委托人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在谈判现场填写报价并签字确认报价结果。 |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谈判计划批准文件,本项目有关物资(下称谈判物资)已具备谈判条件,经批准后现进行竞争谈判。
1.1.2谈判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采购组织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1谈判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谈判公告;
(2)生产能力要求:见谈判公告;
(3)财务能力要求:见谈判公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谈判公告;
(5)供货业绩要求:见谈判公告;
(6)履约信用要求:见谈判公告;
(7)其他要求:见谈判公告。
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包件提供代理服务的;
(3)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7)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 (略) 关系。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竞争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竞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本次谈判不召开谈判预备会。
1.9.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3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0.1本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竞标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包括:
(1)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书;
(7)竞标文件格式;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组织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将电子文档(扫描件及可编辑文档),要求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 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确认通知格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0.附件五)。
2.3.1 在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竞标文件3.1.1竞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谈判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竞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谈判报价资料;
(6)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谈判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8)技术规格书;
(9)生产企业简介;
(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1 供应商应按第七章“竞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谈判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谈判报价包括基准价、综合费用。
3.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谈判以最终报价为准。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
3.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竞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竞标保证金格式递交竞标保证金,并作为其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竞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竞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其竞标文件将被否决。
3.4.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其他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退还竞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其竞标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竞标保证金的情形。
3.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必须提供,代理商必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等。
3.5.2“生产能力证明”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财务状况表” 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5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新产品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3.5.6“履约信用证明”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7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谈判物资合同情况”应附合同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5.8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1竞标文件应按第七章“竞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竞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 竞标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谈判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谈判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竞标。
3.6.3竞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设备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竞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4 竞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版一份(u盘)。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6.5 竞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 竞标文件4.1.1密封件之一:供应商应将装订好的竞标文件正本(竞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
4.1.2密封件之二:供应商应将所有的竞标文件副本(竞标文件封面应写明“副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
4.1.3密封件之三:供应商应将竞标文件电子版(包装封面应标明“电子版”字样,不接受光盘形式)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
4.1.4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密封完好。未按本章第4.1.1项、4.1.2项、4.1.3项和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竞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竞标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竞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竞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竞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竞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竞标文件。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竞标文件:
(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2)宣布采购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信息;
(3)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竞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竞标文件开启顺序;
(5)按照约定顺序开启竞标文件,公布供应商名称、包件号、谈判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启竞标文件记录上签字确认;
(7)供应商退场等候,由谈判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竞标文件进行评审,通过全部审核的供应商,进入谈判程序;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竞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竞标文件。谈判评审小组按照各供应商递交竞标文件的逆序,与各供应商就技术、供货周期、价格、服务等问题进行一至两轮谈判。
通过谈判后,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对其报价作最终修改,作为最终竞谈报价。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有关各方人员应进行保密,不得向其他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人员透露谈判情况。
6. 评审6.1.1 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谈判评审小组负责。
6.1.2谈判评审小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竞争谈判、评审以及其他与竞争谈判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谈判报价法,是根据谈判产品的技术参数和质量、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售后服务、工程业绩等条件进行综合考虑,公正评选拟选供货单位。
6.3.2拟选供货单位将授予对采购方最有利的供应商(技术质量、价格、服务等)。
6.3.3采购人无义务就评审结果向供应商做任何解释。
6.3.4供应商须对采购方就提交竞标文件资料和谈判内容等严加保密。也不得向其他供应商或个人泄密,更不准相互串通作弊和哄抬标价等。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取消谈判资格。
6.3.5无论被选用与否,谈判资料概不退还。
6.3.6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即为拟选单位。
6.3.7本次谈判若不能使采购人满意,采购人有权宣布本次谈判无效。
7. 合同授予7.1.1供应商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与竞标文件装订在一起密封在竞标文件袋内。
7.1.2编制竞标文件时,各供应商将优惠价格及相关优惠条件体现在总报价内。
7.1.3第一轮开启竞标文件后就技术标准、图纸要求的符合性、报价错误等内容进行议标确认。
7.1.4对于供应商单价中不平衡报价,采购人可能将不予考虑。
7.1.5通过谈判后,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对其报价作最终修改,作为最终谈判报价。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谈判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3.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谈判文件和竞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签约资格,并承担采购人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3.2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1款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8. 重新谈判参加竞争谈判的供应商均未通过谈判评审,采购人可以进行重新谈判。在谈判程序中供应商不足3家不影响谈判的进行。
9. 纪律和监督采购人不得泄漏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行贿谋取成交资格,不得以他人名义递交竞标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谈判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启竞标文件记录表
(项目名称) (物资品种)开启竞标文件记录表
谈判编号: 开启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包件号 | 供应商 | 谈判报价(元) | 厂家 | 备注 |
采购人代表: 、 、 、 、
记录人: 监标人: 唱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 (包件号)谈判的谈判评审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
谈判评审小组
主任: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谈判评审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名称):
你方于 (谈判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竞标文件已被采购人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 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 (采购人名称)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采购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包件号)谈判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谈判评审小组 | 谈判小组组成人数:5 人及以上的单数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竞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项规定 | ||
签字盖章 |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竞标文件中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竞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竞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竞标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6 项规定 | ||
竞标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6.4 项规定 | ||
首次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3.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范围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项规定 |
生产能力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项规定 | ||
财务能力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项规定 | ||
质量保证能力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项规定 | ||
供货业绩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项规定 | ||
履约信用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项规定 | ||
3.3.1 | 商务评审标准 | 首次报价表、物资描述表 | 填写内容完整,并符合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 |
谈判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合同条款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谈判文件的其他商务要求 | ||
3.3.2 | 技术评审标准 | 谈判物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条件、交货状态等 |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
报价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提供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方案 | 科学、合理、可靠 | ||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 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 ||
3.4 | 重大偏差 | 其他情况 | 1.不接受报价修订和报价的评定的; 2.提供不真实资料的; 3.谈判文件规定可以拒绝的其他情况。 |
3.5 | 报价 评审 | 经谈判评审小组综合评定后按照最终谈判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 |
3.6.1 | 推荐成交供应商 | 谈判评审小组对通过形式审查、资格审查、商务审查、技术审查的供应商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一至三名候选成交供应商。经评审合格的最终谈判报价相同的竞标文件,谈判评审小组根据业绩、财务能力、履约信用等综合评定决定排序。 | |
3.9.3 |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 在被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中,由采购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
1. 评审方法
本次谈判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报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谈判后的最终谈判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办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除外。
2. 谈判评审小组
2.1采购人依法组建谈判评审小组,谈判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谈判组织单位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
2.2谈判评审小组负责整个评审工作。如果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谈判评审小组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审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 谈判程序及评审标准
3.1 形式评审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形式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竞标文件按否决其谈判资格处理。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的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2 资格评审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竞标文件按否决其谈判资格处理。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3 详细评审
3.3.1商务评审: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商务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竞标文件按否决其谈判资格处理。只有通过了商务审查的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3.2技术评审: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技术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竞标文件按否决其谈判资格处理。只有通过了技术审查的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4 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谈判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竞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对谈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厂家授权函等谈判文件中要求的内容签字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竞标文件的情况);
(3)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4)供应商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竞标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谈判的;
(5)谈判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
(6)对合同条款没有实质性相应的;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证金、降低履约保证金金额、减少或减轻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的;
(7)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供应商名称或组织机构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9)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10)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
(11)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同类谈判物资供货业绩的;
(12)组织供应能力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13)在评审过程中,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报价,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谈判评审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14)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谈判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5)未能在实质上竞标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情况,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16)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否决其谈判资格的情况。
竞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按否决其谈判资格处理。
3.5 谈判报价的评审
3.5.1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谈判评审小组按照以下规定对谈判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1)竞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竞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5.2谈判报价的评定
(1)本次谈判报价以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予以评定;
(2)如果发现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谈判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谈判报价;
(3)谈判报价按照谈判评审小组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供应商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响应将被拒绝;
(4)谈判价分析:谈判评审小组对谈判报价进行评审,审查谈判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超出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供应商的谈判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谈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报价的,谈判评审小组将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由谈判评审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5)本次谈判报价分两次报价。
经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拒绝接收处理。只有通过了所有评审的供应商才进行第二轮报价,谈判评审小组按谈判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竞标文件。谈判评审小组按照各供应商递交竞标文件的逆序,与各供应商就技术、供货周期、价格、服务等问题进行一至两轮谈判。
供应商第一轮谈判报价不得高于首次谈判报价,第二轮谈判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谈判报价,若出现上述情况,采购方将按恶意竞价进行处理,取消其谈判资格。
通过谈判后,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对其报价作最终修改,作为最终竞谈报价。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有关各方人员应进行保密,不得向其他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人员透露谈判情况。
3.6 推荐成交供应商
3.6.1 谈判评审小组对通过形式审查、资格审查、商务审查、技术审查的供应商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一至三名候选成交供应商。经评审合格的最终谈判报价相同的竞标文件,谈判评审小组根据业绩、财务能力、履约信用等综合评定决定排序。
3.7 竞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7.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竞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7.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谈判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7.4谈判评审小组有权要求有疑问的供应商提供所需竞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竞标文件应按拒绝接收处理。
3.8 竞标文件的拒绝
谈判评审小组对竞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将被拒绝:
(1)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
(2)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供应商串通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谈判的。
3.9 谈判评审结果
3.9.1候选成交供应商: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 谈判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供应商,以经评审的最终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3.9.2成交能力:对于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最终谈判报价相同时,则由谈判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信誉、财务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综合评审,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
3.9.3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在被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中,由采购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
3.10 拒绝所有竞标文件
3.10.1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 谈判评审小组可以拒绝该包件的所有竞标文件:
(1)供应商都不能通过评审;
(2)经谈判评审小组证实供应商串通谈判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3.11谈判评审结果的公示
采购人收到谈判评审小组提交的书面谈判评审报告后,将谈判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会在(http://) (略) (http://**)
上进行公示。供应商如有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的,必须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谈判组织单位处,且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及内容必须满足如下要求,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必须是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且通过有效渠道报名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
(2)供应商提出的异议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逐页签字及盖章;
(3)供应商在公示有效期内送达谈判组织单位处的;
(4)供应商提出的异议具有事实依据的,不存在阻碍评审结果、诋毁其余供应商的;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谈判组织单位指定地点的文件,谈判组织单位同样不予受理。本次谈判评审结果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4. 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谈判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审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谈判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谈判、以及其他与谈判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开启竞标文件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该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供应商在竞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供应商的竞标文件被否决。
4.5评审工作结束后,与评审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谈判函、评审资料、评审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中 (略)
** 物资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买方:与加盖印章名一致
卖方:与营业执照记载一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买方法人所在地 )
点击查看>> 采购合同
买方: 与加盖印章名一致 ;
住所地(注册地): 必须填写 ;
通讯地址(办公地址): 必须填写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方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必须填写 ;
*方纳税人识别号: ;
*方开户银行名称: ;
*方开户银行账号:必须是在税务机关备案的账号 。
卖方: 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
住所地(注册地): 必须填写 ;
通讯地址(办公地址): 必须填写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方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必须填写 ;
*方纳税人识别号: ;
*方开户银行名称: ;
*方开户银行账号:必须是在税务机关备案的账号 。
买卖双方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1条 本合同采购货物概况(详见附件1《订货明细表》)
1.1 本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 元(本金额为暂定金额,最终金额以买、卖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结算金额为准)。其中:
(1)( 货物名称 ),计量单位为 ** ,含税单价 点击查看>>* ,合计金额为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元,税率为 ** %,税款为 点击查看>>* 元。
(2)( 货物名称 )运杂费,计量单位为 ** ,含税单价 点击查看>>* ,合计金额为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元,税率为 ** %,税款为 点击查看>>* 元。
【注:单项或多项货物采购合同以及运费等配套服务由合同承办单位根据情况选择相应条款,如果是钢材等浮动价格,应暂时按照签约时的价格确定暂定合同单价,还要约定详细的浮动价格计算方法】
1.2 本合同单价为采购货物运到买方收料现场的综合单价,此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费、运杂费、管理费、装卸费、场外运输损耗、利润、保险、各种税费,还包括履行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发生的费用。
1.3 本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货物的具体名称、型号、数量等参照买方采购计划清单,以买方实际验收后出具的收料证明为准。
1.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应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第2条 质量标准
2.1 质量标准为: 。
2.2 主要技术指标为: 。
第3条 货物交付和运输
3.1 本合同采购货物由 ** 负责运输。运输费用由 ** 方承担,卸货费用由 ** 方承担。
3.2交付地点为: 点击查看>>* 市 点击查看>>* 镇 点击查看>>* 村中铁十九局集团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工程项目部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工地(具体地点以买方采购计划清单为准);卖方对交货地点及运输条件已进行实地勘察,对此无异议。
【注:应写明具体地点,如果采取送货方式,交付地点就在买方施工项目所在地点, (略) 镇村所在的项目部具体地点,如拌合站等地;如果采取自提方式,交付地点就在卖方住所地或材料产地;如果采取代运方式,交付地点就在运输目的地或买方住所地或买方施工地点;原则上采用卖方送货方式】
3.3 交付时间(期间)为: 。
【注:应写明具体年月日,如果不能明确具体时间,只能明确供料期间,也可写明具体供料期间或“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每批采购计划清单通知为准”】
第4条 货物验收
4.1 验收负责方为:由买方负责验收,具体标准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标准组织验收。每批货物卖方应附货物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第三方检测证明等必要文件。
4.2 验收方式为: 由买方负责验收,具体标准按照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标准组织验收 。
【注:选择全部或抽样验收的方法,应明确为现场验收还是试验室检测(项目部实验室或委托第三方实验室检测),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4.3 验收时间为: 。
【填写验收的时间,一般在接收货物当时进行验收,可以写“每批次物资收料当日进行验收”】
4.4 货物经买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该批次货物收料证明。此收料证明不作为最终判定货物质量的依据。
4.5 买方出具收料证明后,货物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该批次货物应负的质量责任。
4.6 买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货物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4.7 如果卖方在未和买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到现场,买方工地无处存放该批货物,买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
第5条 计量、结算与付款
5.1计量方式: 。
【注:过磅、量方或其他方式,若有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应当约定明确】
5.2 结算手续:卖方凭以下所列单证向买方物资部门办理当批次货物的结算手续:
(1)收料证明;
(2)卖方收到该批次买方采购计划清单的确认单。
买、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或单价计算方法形成双方确认的货物结算单。
5.3供货和付款方式:本合同为分批供货、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卖方在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7日内向买方开具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于开票之后15日内将发票送达买方,买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买方在收到发票并进行认证无误后,扣除该批物资价款 5 %的质量保证金,在3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60%的货款,剩余货款6个月内支付。如卖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为虚假发票或不能认证,*方拒付当期货款。
5.4 支付方式: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买方不承担相关手续费、贴现费等财务费用,买方只能将货款支付到本合同约定的卖方指定银行账户,不接受卖方委托付款。
第6条 卖方保证
6.1 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交付货物。
6.2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或者买方采购计划清单要求的时间交付货物。
6.3 按合同约定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交付地点。
6.4 对于卖方交付的货物,卖方保证第三方不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同时卖方应赔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标的物交付买方前所发生的安全、环保责任等一切风险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7条 质量保证
卖方承诺质量保证期为 点击查看>>* (月或年),自最后一批货物通过验收之日起算。买方在每批次结算的货款中扣除当批次货款的 点击查看>>* %作为质量保证金。如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免费予以退换,否则,买方有权扣留质保金,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卖方补足。如质保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质保金。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第8条 履约保证金
8.1 履约保证金为本合同中标合同价的 5 %,最高不超过 *元。
8.2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卖方收到买方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电汇至买方指定账户。
8.3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货物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合格后六个月。
8.4 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现卖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买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究卖方其他相应责任。
8.5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届满后,如双方无争议,买方在六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卖方。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签订后,如卖方不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买方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同时,买方有权向卖方主张给买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9.2 卖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或买方采购计划清单不一致的,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本批次货款总额 ** %的违约金,并有权决定单方解除合同。
9.3 卖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按照逾期交付货物金额的0.2‰ 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 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9.4 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方付款的,买方除支付当期货款本金外,还应按照同期中国建设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向*方支付当期迟延期间的利息。
9.5 除本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买、卖双方不得在签认的单据上(包括但不限于验收单、结算单、催款函等单据)增设或变更违约责任条款,否则该单据上增设或变更的违约责任条款无效。
第10条 合同变更
买方变更所需货物的品种、质量、数量、规格、运输方式、交付地点等事项时,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第11条 税费及发票
11.1 除我国相关税法有特别规定之外,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承担。
11.2 卖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买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11.3卖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卖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卖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买方有权扣除卖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卖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买方拒绝接收;卖方无法开具发票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卖方应退还买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11.4卖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买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11.5因卖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买方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11.6 若卖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还应遵守如下条款:【注:若本合同要求卖方开具增值税普票,11.6条款可删除】
(1)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买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买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卖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卖方承担责任。
(2)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买方不能抵扣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3)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卖方除应向买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卖方还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4)如果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卖方应无条件配合向买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5)如果卖方开具的发票是汇总专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卖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12条 债权债务转移
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 (略) (略) 解决( (略) 二维码见附件5);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方法人所在地】有管 (略) 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2 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14条 其他约定事项
无 。
第15条 附则
15.1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备注:本条款如不是招标物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下内容)
(1)招标(采购)文件;
(2)投标(报价)文件;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订货明细表;
(5)每批次采购计划清单;
(6)技术规格书;
(7)履约保证金凭证;
(8)廉政协议书。
15.2 对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书面形式,且需经双方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其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若补充协议变更单价、付款条件、违约责任等合同关键性条款,必须经买方法人主管机构同意,方可组织签订。
15.3买卖双方或一方签认的单据上(包括但不限于验收单、结算单、催款函等单据)如有与本合同条款约定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5.4 本合同正文共 ** 页,一式 ** 份,*方 ** 份,*方 **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16条 附件
附件1.订货明细表
附件2.技术规格书
附件3.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
附件4.诚信合规协议
附件5. (略) 二维码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本页为《 点击查看>>* 物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签署页,无正文。
在签署本协议时,合同双方对协议的所有条款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买方(公章): 卖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业务经办人: 业务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时间:
附件1
订货明细表
序号 | 物资 名称 | 牌号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计量单位 | 暂定 数量 | 物资单价 | 运杂费单价 | 合同综合单价 | 价税合计 金额(元) | 交货时间 和地点 | 备注 | ||||||
不含税 单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税额(元) | 含税单价金额(元) | 不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税额(元) | 含税单价金额(元) | |||||||||||
A | B=E/(1+C) | C | D | E=B+D | F=J/1+G | G | H | J=F+H | K=E+J | L=A×K | (注:具体货物的名称、型号及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以买方每批次采购计划清单为准) | |||||||
合计暂定含税金额 | 大写: 小写: | 增值税合计税额 |
买方(公章): 卖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时间: 时间:
【注:若卖方单价为落地到站单价,包括运杂费且只开具一张包含运费增值税发票,在制定表格时运杂费项目可以不列入;原则上避免运杂费单独开具,若单独开具,发票必须由卖方出具,由卖方向运输方支付运费;若由第三方运输,发票出具方为第三方,则必须与第三方签订协议,并直接向第三方付款。】
附件2
技术规格书
一、采购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1.采购物资名称: 地材 。
2.技术要求:
砂:表观密度≥2500kg/m3,松散堆积≥1400kg/m3,石粉含量≤15%,含泥量≤1%,含水率≤5%。检测后符合GB/T*-2022标准中Ⅱ类砂的技术要求。
碎石:表观密度≥2600kg/m3,松散堆积空隙率≤45%,泥粉含量≤1%,压碎指标≤20%。检测后符合GB/T*-2022标准中Ⅱ类碎石的技术要求。
其他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及规范相关规定要求。
二、卖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
2.本合同生产物资的生产许可证。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采购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卖方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卖方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质量保证期为 (月或年),自最后一批采购物品通过买方验收之日起计算。
附件3
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
买方:
卖方: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大写):
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采购工作质量、规范采购供应双方的各项活动、预防职务犯罪行为以及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在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中保持采购人的廉洁自律,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买卖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买方工作人员应保持与卖方的正常工作交往,不得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
三、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四、买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收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五、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介绍亲属或亲友从事与买方工作有关的经济活动。
六、卖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向买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七、卖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买方工作人员就有关采购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八、卖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买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消费娱乐场所。
九、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
十、卖方如发现买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领导或者买方上级主管单位举报。买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卖方进行报复。
十一、本项目进行中,如发现买方、卖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协议者,视情况由各自单位予以批评、通报、警告直至开除;情况严重者将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
十二、本项目进行中,如发现买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协议,根据管理权限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情况严重者将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
十三、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十四、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验收合格时止。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由买卖双方各执一份,送交买卖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十六、本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买方纪检部门负责。
买方(公章): 卖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业务经办人: 业务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时间:
采购人:中 (略) 广西东兴医药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谈判编号:*-1912-DXYY-007 包件号:DC-01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 | 数量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交货地点 | 收货 使用单位 | 交货日期 | |
单位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
1 | 细砂 | m3 | 76 | 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 符合地材的各项质量标准。 | 买方指定专人提前24小时与卖方联系,具体送货时间由买方现场专人提前电话联系型号和数量以*方每批采购计划清单通知为准。 | 中 (略) 广西东兴医药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工地 | 中 (略) 广西东兴医药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 |
2 | 中砂 | m3 | 2137 | |||||||
3 | 粗砂 | m3 | 1285 | |||||||
4 | 碎石 | 5-16 | m3 | * | ||||||
5 | 碎石 | 16-31.5 | m3 | 8594 | ||||||
6 | 砂砾石 | m3 | 3011 | |||||||
7 | 石屑 | m3 | 2229 | |||||||
合 计: | m3 | * |
备注:1.以上所有包件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发货订单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发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一、采购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1.采购物资名称:地材。
2.技术要求: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及规范相关规定要求。
二、卖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生产和检验采购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各种资质证书,营业范围。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采购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卖方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交货地点。
2.卖方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
3.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自最后一批采购物品通过买方验收之日起计算。
第七章 竞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
(包件号)
竞 标 文 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谈判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资料
4.谈判报价资料
5.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谈判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
6.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7.技术规格书
8.生产企业简介
1.谈判函
致: (采购人)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谈判文件,我方同意采购人在谈判文件中对供应商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 (物资名称、包件号)的谈判,并已按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竞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若成交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 包件的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与谈判报价表相一致的单价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物资和服务。
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竞标文件被接受,将严格执行谈判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竞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竞标文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交截止日期起12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签约。我方慎重保证,竞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竞标文件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谈判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及成交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竞标文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省 市 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谈判编号)谈判文件的 包件谈判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日期: 年 月 日
3.资格审查资料
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或电子邮箱) | ||||||||
组织结构 | 附组织机构图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本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
3.2许可和认证
3.2.1谈判物资生厂商(包括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2.2其他:谈判公告要求的其他许可和认证。
许可和认证情况表
序号 | 许可(认证)名称 | 编号 | 发证单位 | 有效期 | 许可(认证)范围 | 备注 |
1 | ||||||
2 | ||||||
-- | ||||||
注:评委、采购人和谈判代理机构有权对许可和认证情况进行核查。
3.3生产能力证明
3.3.1生产厂家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3.3.2生产厂家应将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分别列表。
3.3.3代理商提供其所代理厂家的上述资料。
3.4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应附:
(1)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6近年完成同类谈判物资供货业绩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交货起始日期 | |
最终交货日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应附合同复印件,具体份数、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3.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谈判物资合同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成交合同价 | |
交货起始日期 | |
最终交货日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应附合同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
3.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附:
(1)“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2)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3.9对谈判文件内容和合同条款内容无保留声明
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全面研究了 (采购人名称) (物资名称)集中采购谈判文件,对谈判文件内容和合同条款无异议,愿意无条件承担谈判文件和合同条款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4.谈判报价资料 4.1首次报价表
首次报价表
采购人名称:中 (略) 广西东兴产业园区启动区医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谈判编号:*-1912-DXYY-007 包件号:DC-01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谈判报价 | 发站 | 交货地点 | 运距(km) | |||||
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单价税额 | 不含税总额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额 | |||||||||
1 | 4 | 5 | 6 | 7=4*1 | 8=2*(1+3) | 9=8*1 | ||||||||
1 | 细砂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m3 | 76 | 中 (略) 广西东兴产业园区启动区医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工地 | |||||||||
2 | 中砂 | m3 | 2137 | |||||||||||
3 | 粗砂 | m3 | 1285 | |||||||||||
4 | 碎石 | 5-16 | m3 | * | ||||||||||
5 | 碎石 | 16-31.5 | m3 | 8594 | ||||||||||
6 | 砂砾石 | m3 | 3011 | |||||||||||
7 | 石屑 | m3 | 2229 | |||||||||||
合计 |
说明:报价为固定单价,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以国家现行税率为准)。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2谈判物资描述表
供应商名称: 谈判编号: 包件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合计 |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3第二次报价表
第二次报价表
采购人名称:中 (略) 广西东兴产业园区启动区医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谈判编号:*-1912-DXYY-007 包件号:DC-01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基准价(不含税) | 不含税下浮比例 | 谈判报价 | 发站 | 交货地点 | 运距(km) | |||||
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单价税额 | 不含税总额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额 | |||||||||||
1 | 2 | 3 | 4 | 5 | 6 | 7=4*1 | 8=2*(1+3) | 9=8*1 | ||||||||
1 | 细砂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m3 | 76 | 中 (略) 广西东兴产业园区启动区医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工地 | |||||||||||
2 | 中砂 | m3 | 2137 | |||||||||||||
3 | 粗砂 | m3 | 1285 | |||||||||||||
4 | 碎石 | 5-16 | m3 | * | ||||||||||||
5 | 碎石 | 16-31.5 | m3 | 8594 | ||||||||||||
6 | 砂砾石 | m3 | 3011 | |||||||||||||
7 | 石屑 | m3 | 2229 | |||||||||||||
合计 | * |
说明:报价为固定单价,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以国家现行税率为准)。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谈判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
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
致: (采购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采购人的单位地址)的 (供应商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材料名称)进行 (谈判编号) (项目名称) (包件号))谈判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成交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
采购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谈判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具体要求见谈判公告)
1.运营能力
(组织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的人力资源保障、运输调度及相关管理措施等)
2.财务能力
(组织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的资金保障,包括资金来源、规模、方式等)
3.应急保障能力
(当生产、运输、市场等发生影响供应的情况时所能采取的应急措施)
要求根据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技术规格书
对谈判文件技术规格书中提出的要求,供应商必须逐项作响应性应答,否则即认为供应商不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其竞标文件被拒绝。
8.生产企业简介
(代理商还需提供本企业简介)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九局/ (略) /东兴医药产业园项目
发布时间:2024-08-31 09:35:39
投标截至时间:2024-09-05 09:00:00
内容:
谈判编号:*-1912-DXYY-007
1. 采购条件
广西东兴医药产业园工程采购人为中 (略) 广西东兴产业园区启动区医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 (略) (略) ,建设资金已落实。
现对项目所需的地材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
本次竞争谈判组织单位为中 (略) 广西东兴产业园区启动区医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 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地材,详见附件1 物资需求一览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谈判项目的要求,具有谈判物资生产经验的专业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供应商供应能力要满足采购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扫描件(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期 (略) 仅需提供成立后的报表。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须提供有效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竞谈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021至2023年每年至少一份竞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近3年内有为国家或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的报价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报价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报价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运距要求距采购人工地30公里之内,供应商按现行国家税收政策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供应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略) 、全 (略) ,均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谈判。
(8)采购人如在竞标及履约阶段发现竞标人递交的竞标文件资料内容涉嫌造假、虚夸等与事实不符的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建议将竞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同时没收其竞标(履约)保证金。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 (略) (http://**)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谈判 (略) 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2日09时00分。潜在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略) (http://**)注册报名。
4.3本次谈判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谈判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见谈判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售后不退。
5. 竞标文件的递交
5.1 竞标文件递交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5日9时00分。
递交途径: (略) (http://**), (略) ,在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竞标文件的上传。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竞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谈判资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谈判地点为:广西壮族自 (略) (略) 东兴镇沿河大道广西东兴边境产业园2桥片区东北沿河大道东中铁十九局项目部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略) 同时发布:
(1)(http://)
(2) (略) (http://**)
7.竞标保证金
7.1本次竞标保证金的金额为:DC-01包件*元,报价人不按此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7.2竞标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09月02日16时00分前由报价人基本帐户汇入采购代理机构的资金账户,过期不汇入的,视为放弃报价。
7.3竞标保证金在本次谈判后按规定退还。
7.4 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户 名:中 (略) 广西东兴医药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 联 行 号:*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赵昌胜 电 话: *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 (略) 广西东兴产业园区启动区医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西壮族自 (略) (略) 东兴镇沿河大道广西东兴边境产业园2桥片区东北沿河大道东中铁十九局项目部
联 系 人:左丽萍 联 系 人: 左广桓
电 话:* 电 话 :*
电子邮箱:*@*q.com 电子邮箱:*@*q.com
2024年08月31日
附件1 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谈判文件售价(元) |
1 | 中 (略) 广西东兴产业园区启动区医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细砂 | DC-01 | m3 | 76 | 500 |
中砂 | m3 | 2137 | ||||
粗砂 | m3 | 1285 | ||||
碎石 | m3 | * | ||||
碎石 | m3 | 8594 | ||||
砂砾石 | m3 | 3011 | ||||
石屑 | m3 | 2229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谈判计划批准文件及文号 | 详见谈判公告 |
1.1.2 | 竞争谈判编号 | *-1912-DXYY-007 |
1.1.3 | 采购人 | 详见谈判公告 |
1.1.4 | 采购组织单位 | 中 (略) 广西东兴产业园区启动区医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1.1.5 | 项目名称 | 详见谈判公告 |
1.3.1 | 竞争谈判内容 | 详见谈判公告 |
1.4.1 |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或供应能力 | 详见谈判公告 |
1.4.2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8)其他情形: ①自竞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2年内,参与工程物资投标并被推荐为中标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②谈判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
1.9.2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 |
1.9.3 | 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 | /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 / |
2.2.2 | 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谈判公告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 /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 | / |
3.1.1 | 构成竞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详见第七章:竞标文件格式 |
3.2.1 | 谈判报价填写要求 |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完成首次报价表、谈判物资描述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不得出现漏填、漏项,不得增减物资种类及列项要求,不得修改表格实质内容,否则谈判评审小组有权取消供应商谈判资格。 |
3.2.2 | 谈判报价规则 | 本次谈判物资地材包件投标价为固定价,材料明细详见报价表,此单价仅用于本次采购评审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按此规定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实际结算价以最终报价为准。 付款方式为:买方在收到发票并进行认证无误后,扣除该批物资价款 5 %的质量保证金,在3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60%的货款,剩余货款6个月内支付。 |
3.3.1 | 谈判有效期 | 谈判有效期: 120 天 |
3.4.1 | 竞标保证金 | 详见谈判公告 |
3.4.3 | / | |
3.5.2 | 生产能力证明 | 详见谈判公告 |
3.5.3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详见谈判公告 |
3.5.4 | 质量保证证明能力 | 详见谈判公告 |
3.5.5 |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合同份数、年份要求 | 详见谈判公告 |
新产品应提供技术合格证明文件 | / | |
3.5.6 | 履约信用证明 | 详见谈判公告 |
3.5.8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 详见谈判公告 |
3.5.9 |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 详见谈判公告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谈判函、授权委托书、报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其他内容按谈判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竞标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或)加盖单位公章。 |
3.6.4 | 竞标文件副本份数 | *份,供应商成为候选成交供应商且采购人要求时,应提供额外要求份数的竞标文件 |
3.6.5 | 装订要求 | 竞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
4.1.4 | 封套上写明 | 项目名称、谈判编号/包件号和供应商全称,注明“2024年09月05日9时00分(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
4.2.1 | 递交竞标文件时间 | 详见谈判公告 |
4.2.2 | 递交竞标文件地点 | 详见谈判公告 |
4.2.3 | 是否退还竞标文件 | 否 |
5.1 | 谈判时间和地点 | 详见谈判公告 |
5.2 | 谈判程序 | 1、本次竞争谈判分为至少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后经谈判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竞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全部通过评审的供应商,按照最终谈判报价确定候选成交供应商。 2、开启竞标文件程序: (1)宣布谈判纪律; (2)宣布采购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信息; (3)供应商代表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本次谈判开启竞标文件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竞标文件的逆序进行; (5)按照约定的顺序当众开启竞标文件,公布供应商名称、包件号情况、首次谈判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启竞标文件记录上签字确认,但供应商代表是否在开启竞标文件记录上签字不影响开启竞标文件记录的效力; (7)开启竞标文件结束。 |
7.1 |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谈判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范围 |
7.1.2 | 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 无 |
7.3.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和金额: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中标总额的5%扣除,最高不超过*元。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谈判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 |
10.2 |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
10.3 | 首次报价表中谈判单价、谈判总价等取整数。 | |
10.4 |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 |
10.5 | 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中若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则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评审办法中若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则以评审办法前附表为准;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不一致时则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铁建云采上的报价表要和竞标文件上的报价表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最终以签字盖章版上传的竞标文件里的首次报价表为准。 | |
10.6 | 请各供应商预先准备好盖章后的“二次报价表”,在谈判现场进行二次报价,由授权委托人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在谈判现场填写报价并签字确认报价结果。 |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谈判计划批准文件,本项目有关物资(下称谈判物资)已具备谈判条件,经批准后现进行竞争谈判。
1.1.2谈判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采购组织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1谈判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谈判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谈判公告;
(2)生产能力要求:见谈判公告;
(3)财务能力要求:见谈判公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谈判公告;
(5)供货业绩要求:见谈判公告;
(6)履约信用要求:见谈判公告;
(7)其他要求:见谈判公告。
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包件提供代理服务的;
(3)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7)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 (略) 关系。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竞争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竞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本次谈判不召开谈判预备会。
1.9.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3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0.1本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竞标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包括:
(1)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书;
(7)竞标文件格式;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组织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将电子文档(扫描件及可编辑文档),要求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 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确认通知格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0.附件五)。
2.3.1 在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竞标文件3.1.1竞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谈判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竞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谈判报价资料;
(6)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谈判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8)技术规格书;
(9)生产企业简介;
(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1 供应商应按第七章“竞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谈判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谈判报价包括基准价、综合费用。
3.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谈判以最终报价为准。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
3.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竞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竞标保证金格式递交竞标保证金,并作为其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竞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竞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其竞标文件将被否决。
3.4.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其他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退还竞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其竞标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竞标保证金的情形。
3.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必须提供,代理商必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等。
3.5.2“生产能力证明”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财务状况表” 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5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新产品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3.5.6“履约信用证明”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7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谈判物资合同情况”应附合同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5.8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1竞标文件应按第七章“竞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竞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 竞标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谈判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谈判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竞标。
3.6.3竞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设备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竞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4 竞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版一份(u盘)。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6.5 竞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 竞标文件4.1.1密封件之一:供应商应将装订好的竞标文件正本(竞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
4.1.2密封件之二:供应商应将所有的竞标文件副本(竞标文件封面应写明“副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
4.1.3密封件之三:供应商应将竞标文件电子版(包装封面应标明“电子版”字样,不接受光盘形式)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
4.1.4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密封完好。未按本章第4.1.1项、4.1.2项、4.1.3项和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竞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竞标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竞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竞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竞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竞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竞标文件。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竞标文件:
(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2)宣布采购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信息;
(3)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竞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竞标文件开启顺序;
(5)按照约定顺序开启竞标文件,公布供应商名称、包件号、谈判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启竞标文件记录上签字确认;
(7)供应商退场等候,由谈判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竞标文件进行评审,通过全部审核的供应商,进入谈判程序;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竞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竞标文件。谈判评审小组按照各供应商递交竞标文件的逆序,与各供应商就技术、供货周期、价格、服务等问题进行一至两轮谈判。
通过谈判后,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对其报价作最终修改,作为最终竞谈报价。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有关各方人员应进行保密,不得向其他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人员透露谈判情况。
6. 评审6.1.1 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谈判评审小组负责。
6.1.2谈判评审小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竞争谈判、评审以及其他与竞争谈判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谈判报价法,是根据谈判产品的技术参数和质量、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售后服务、工程业绩等条件进行综合考虑,公正评选拟选供货单位。
6.3.2拟选供货单位将授予对采购方最有利的供应商(技术质量、价格、服务等)。
6.3.3采购人无义务就评审结果向供应商做任何解释。
6.3.4供应商须对采购方就提交竞标文件资料和谈判内容等严加保密。也不得向其他供应商或个人泄密,更不准相互串通作弊和哄抬标价等。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取消谈判资格。
6.3.5无论被选用与否,谈判资料概不退还。
6.3.6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即为拟选单位。
6.3.7本次谈判若不能使采购人满意,采购人有权宣布本次谈判无效。
7. 合同授予7.1.1供应商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与竞标文件装订在一起密封在竞标文件袋内。
7.1.2编制竞标文件时,各供应商将优惠价格及相关优惠条件体现在总报价内。
7.1.3第一轮开启竞标文件后就技术标准、图纸要求的符合性、报价错误等内容进行议标确认。
7.1.4对于供应商单价中不平衡报价,采购人可能将不予考虑。
7.1.5通过谈判后,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对其报价作最终修改,作为最终谈判报价。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谈判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3.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谈判文件和竞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签约资格,并承担采购人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3.2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1款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8. 重新谈判参加竞争谈判的供应商均未通过谈判评审,采购人可以进行重新谈判。在谈判程序中供应商不足3家不影响谈判的进行。
9. 纪律和监督采购人不得泄漏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行贿谋取成交资格,不得以他人名义递交竞标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谈判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启竞标文件记录表
(项目名称) (物资品种)开启竞标文件记录表
谈判编号: 开启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包件号 | 供应商 | 谈判报价(元) | 厂家 | 备注 |
采购人代表: 、 、 、 、
记录人: 监标人: 唱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 (包件号)谈判的谈判评审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
谈判评审小组
主任: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谈判评审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名称):
你方于 (谈判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竞标文件已被采购人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 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 (采购人名称)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采购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包件号)谈判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谈判评审小组 | 谈判小组组成人数:5 人及以上的单数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竞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项规定 | ||
签字盖章 |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竞标文件中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竞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竞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竞标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6 项规定 | ||
竞标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6.4 项规定 | ||
首次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3.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范围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项规定 |
生产能力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项规定 | ||
财务能力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项规定 | ||
质量保证能力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项规定 | ||
供货业绩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项规定 | ||
履约信用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项规定 | ||
3.3.1 | 商务评审标准 | 首次报价表、物资描述表 | 填写内容完整,并符合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 |
谈判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合同条款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谈判文件的其他商务要求 | ||
3.3.2 | 技术评审标准 | 谈判物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条件、交货状态等 |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
报价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提供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方案 | 科学、合理、可靠 | ||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 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 ||
3.4 | 重大偏差 | 其他情况 | 1.不接受报价修订和报价的评定的; 2.提供不真实资料的; 3.谈判文件规定可以拒绝的其他情况。 |
3.5 | 报价 评审 | 经谈判评审小组综合评定后按照最终谈判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 |
3.6.1 | 推荐成交供应商 | 谈判评审小组对通过形式审查、资格审查、商务审查、技术审查的供应商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一至三名候选成交供应商。经评审合格的最终谈判报价相同的竞标文件,谈判评审小组根据业绩、财务能力、履约信用等综合评定决定排序。 | |
3.9.3 |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 在被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中,由采购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
1. 评审方法
本次谈判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报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谈判后的最终谈判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办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除外。
2. 谈判评审小组
2.1采购人依法组建谈判评审小组,谈判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谈判组织单位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
2.2谈判评审小组负责整个评审工作。如果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谈判评审小组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审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 谈判程序及评审标准
3.1 形式评审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形式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竞标文件按否决其谈判资格处理。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的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2 资格评审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竞标文件按否决其谈判资格处理。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3 详细评审
3.3.1商务评审: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商务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竞标文件按否决其谈判资格处理。只有通过了商务审查的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3.2技术评审: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技术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竞标文件按否决其谈判资格处理。只有通过了技术审查的供应商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4 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谈判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竞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对谈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厂家授权函等谈判文件中要求的内容签字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竞标文件的情况);
(3)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4)供应商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竞标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谈判的;
(5)谈判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
(6)对合同条款没有实质性相应的;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证金、降低履约保证金金额、减少或减轻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的;
(7)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供应商名称或组织机构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9)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10)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
(11)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同类谈判物资供货业绩的;
(12)组织供应能力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13)在评审过程中,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报价,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谈判评审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14)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谈判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5)未能在实质上竞标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情况,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16)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否决其谈判资格的情况。
竞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按否决其谈判资格处理。
3.5 谈判报价的评审
3.5.1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谈判评审小组按照以下规定对谈判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1)竞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竞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5.2谈判报价的评定
(1)本次谈判报价以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予以评定;
(2)如果发现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谈判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谈判报价;
(3)谈判报价按照谈判评审小组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供应商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响应将被拒绝;
(4)谈判价分析:谈判评审小组对谈判报价进行评审,审查谈判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超出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供应商的谈判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谈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报价的,谈判评审小组将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由谈判评审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5)本次谈判报价分两次报价。
经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拒绝接收处理。只有通过了所有评审的供应商才进行第二轮报价,谈判评审小组按谈判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竞标文件。谈判评审小组按照各供应商递交竞标文件的逆序,与各供应商就技术、供货周期、价格、服务等问题进行一至两轮谈判。
供应商第一轮谈判报价不得高于首次谈判报价,第二轮谈判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谈判报价,若出现上述情况,采购方将按恶意竞价进行处理,取消其谈判资格。
通过谈判后,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对其报价作最终修改,作为最终竞谈报价。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有关各方人员应进行保密,不得向其他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人员透露谈判情况。
3.6 推荐成交供应商
3.6.1 谈判评审小组对通过形式审查、资格审查、商务审查、技术审查的供应商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一至三名候选成交供应商。经评审合格的最终谈判报价相同的竞标文件,谈判评审小组根据业绩、财务能力、履约信用等综合评定决定排序。
3.7 竞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7.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竞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7.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谈判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7.4谈判评审小组有权要求有疑问的供应商提供所需竞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竞标文件应按拒绝接收处理。
3.8 竞标文件的拒绝
谈判评审小组对竞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将被拒绝:
(1)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
(2)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供应商串通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谈判的。
3.9 谈判评审结果
3.9.1候选成交供应商: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 谈判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供应商,以经评审的最终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3.9.2成交能力:对于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最终谈判报价相同时,则由谈判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信誉、财务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综合评审,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
3.9.3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在被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中,由采购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
3.10 拒绝所有竞标文件
3.10.1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 谈判评审小组可以拒绝该包件的所有竞标文件:
(1)供应商都不能通过评审;
(2)经谈判评审小组证实供应商串通谈判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3.11谈判评审结果的公示
采购人收到谈判评审小组提交的书面谈判评审报告后,将谈判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会在(http://) (略) (http://**)
上进行公示。供应商如有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的,必须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谈判组织单位处,且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及内容必须满足如下要求,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必须是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且通过有效渠道报名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
(2)供应商提出的异议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逐页签字及盖章;
(3)供应商在公示有效期内送达谈判组织单位处的;
(4)供应商提出的异议具有事实依据的,不存在阻碍评审结果、诋毁其余供应商的;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谈判组织单位指定地点的文件,谈判组织单位同样不予受理。本次谈判评审结果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4. 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谈判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审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谈判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谈判、以及其他与谈判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开启竞标文件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该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供应商在竞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供应商的竞标文件被否决。
4.5评审工作结束后,与评审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谈判函、评审资料、评审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中 (略)
** 物资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买方:与加盖印章名一致
卖方:与营业执照记载一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买方法人所在地 )
点击查看>> 采购合同
买方: 与加盖印章名一致 ;
住所地(注册地): 必须填写 ;
通讯地址(办公地址): 必须填写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方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必须填写 ;
*方纳税人识别号: ;
*方开户银行名称: ;
*方开户银行账号:必须是在税务机关备案的账号 。
卖方: 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
住所地(注册地): 必须填写 ;
通讯地址(办公地址): 必须填写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方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必须填写 ;
*方纳税人识别号: ;
*方开户银行名称: ;
*方开户银行账号:必须是在税务机关备案的账号 。
买卖双方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1条 本合同采购货物概况(详见附件1《订货明细表》)
1.1 本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 元(本金额为暂定金额,最终金额以买、卖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结算金额为准)。其中:
(1)( 货物名称 ),计量单位为 ** ,含税单价 点击查看>>* ,合计金额为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元,税率为 ** %,税款为 点击查看>>* 元。
(2)( 货物名称 )运杂费,计量单位为 ** ,含税单价 点击查看>>* ,合计金额为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元,税率为 ** %,税款为 点击查看>>* 元。
【注:单项或多项货物采购合同以及运费等配套服务由合同承办单位根据情况选择相应条款,如果是钢材等浮动价格,应暂时按照签约时的价格确定暂定合同单价,还要约定详细的浮动价格计算方法】
1.2 本合同单价为采购货物运到买方收料现场的综合单价,此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费、运杂费、管理费、装卸费、场外运输损耗、利润、保险、各种税费,还包括履行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发生的费用。
1.3 本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货物的具体名称、型号、数量等参照买方采购计划清单,以买方实际验收后出具的收料证明为准。
1.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应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第2条 质量标准
2.1 质量标准为: 。
2.2 主要技术指标为: 。
第3条 货物交付和运输
3.1 本合同采购货物由 ** 负责运输。运输费用由 ** 方承担,卸货费用由 ** 方承担。
3.2交付地点为: 点击查看>>* 市 点击查看>>* 镇 点击查看>>* 村中铁十九局集团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工程项目部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工地(具体地点以买方采购计划清单为准);卖方对交货地点及运输条件已进行实地勘察,对此无异议。
【注:应写明具体地点,如果采取送货方式,交付地点就在买方施工项目所在地点, (略) 镇村所在的项目部具体地点,如拌合站等地;如果采取自提方式,交付地点就在卖方住所地或材料产地;如果采取代运方式,交付地点就在运输目的地或买方住所地或买方施工地点;原则上采用卖方送货方式】
3.3 交付时间(期间)为: 。
【注:应写明具体年月日,如果不能明确具体时间,只能明确供料期间,也可写明具体供料期间或“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每批采购计划清单通知为准”】
第4条 货物验收
4.1 验收负责方为:由买方负责验收,具体标准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标准组织验收。每批货物卖方应附货物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第三方检测证明等必要文件。
4.2 验收方式为: 由买方负责验收,具体标准按照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标准组织验收 。
【注:选择全部或抽样验收的方法,应明确为现场验收还是试验室检测(项目部实验室或委托第三方实验室检测),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4.3 验收时间为: 。
【填写验收的时间,一般在接收货物当时进行验收,可以写“每批次物资收料当日进行验收”】
4.4 货物经买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该批次货物收料证明。此收料证明不作为最终判定货物质量的依据。
4.5 买方出具收料证明后,货物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该批次货物应负的质量责任。
4.6 买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货物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4.7 如果卖方在未和买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到现场,买方工地无处存放该批货物,买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
第5条 计量、结算与付款
5.1计量方式: 。
【注:过磅、量方或其他方式,若有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应当约定明确】
5.2 结算手续:卖方凭以下所列单证向买方物资部门办理当批次货物的结算手续:
(1)收料证明;
(2)卖方收到该批次买方采购计划清单的确认单。
买、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或单价计算方法形成双方确认的货物结算单。
5.3供货和付款方式:本合同为分批供货、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卖方在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7日内向买方开具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于开票之后15日内将发票送达买方,买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买方在收到发票并进行认证无误后,扣除该批物资价款 5 %的质量保证金,在3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60%的货款,剩余货款6个月内支付。如卖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为虚假发票或不能认证,*方拒付当期货款。
5.4 支付方式: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买方不承担相关手续费、贴现费等财务费用,买方只能将货款支付到本合同约定的卖方指定银行账户,不接受卖方委托付款。
第6条 卖方保证
6.1 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交付货物。
6.2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或者买方采购计划清单要求的时间交付货物。
6.3 按合同约定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交付地点。
6.4 对于卖方交付的货物,卖方保证第三方不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同时卖方应赔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标的物交付买方前所发生的安全、环保责任等一切风险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7条 质量保证
卖方承诺质量保证期为 点击查看>>* (月或年),自最后一批货物通过验收之日起算。买方在每批次结算的货款中扣除当批次货款的 点击查看>>* %作为质量保证金。如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免费予以退换,否则,买方有权扣留质保金,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卖方补足。如质保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质保金。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第8条 履约保证金
8.1 履约保证金为本合同中标合同价的 5 %,最高不超过 *元。
8.2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卖方收到买方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电汇至买方指定账户。
8.3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货物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合格后六个月。
8.4 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现卖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买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究卖方其他相应责任。
8.5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届满后,如双方无争议,买方在六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卖方。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签订后,如卖方不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买方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同时,买方有权向卖方主张给买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9.2 卖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或买方采购计划清单不一致的,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本批次货款总额 ** %的违约金,并有权决定单方解除合同。
9.3 卖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按照逾期交付货物金额的0.2‰ 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 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9.4 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方付款的,买方除支付当期货款本金外,还应按照同期中国建设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向*方支付当期迟延期间的利息。
9.5 除本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买、卖双方不得在签认的单据上(包括但不限于验收单、结算单、催款函等单据)增设或变更违约责任条款,否则该单据上增设或变更的违约责任条款无效。
第10条 合同变更
买方变更所需货物的品种、质量、数量、规格、运输方式、交付地点等事项时,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第11条 税费及发票
11.1 除我国相关税法有特别规定之外,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承担。
11.2 卖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买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11.3卖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卖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卖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买方有权扣除卖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卖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买方拒绝接收;卖方无法开具发票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卖方应退还买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11.4卖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买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11.5因卖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买方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11.6 若卖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还应遵守如下条款:【注:若本合同要求卖方开具增值税普票,11.6条款可删除】
(1)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买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买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卖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卖方承担责任。
(2)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买方不能抵扣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3)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卖方除应向买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卖方还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4)如果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卖方应无条件配合向买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5)如果卖方开具的发票是汇总专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卖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12条 债权债务转移
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 (略) (略) 解决( (略) 二维码见附件5);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方法人所在地】有管 (略) 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2 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14条 其他约定事项
无 。
第15条 附则
15.1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备注:本条款如不是招标物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下内容)
(1)招标(采购)文件;
(2)投标(报价)文件;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订货明细表;
(5)每批次采购计划清单;
(6)技术规格书;
(7)履约保证金凭证;
(8)廉政协议书。
15.2 对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书面形式,且需经双方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其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若补充协议变更单价、付款条件、违约责任等合同关键性条款,必须经买方法人主管机构同意,方可组织签订。
15.3买卖双方或一方签认的单据上(包括但不限于验收单、结算单、催款函等单据)如有与本合同条款约定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5.4 本合同正文共 ** 页,一式 ** 份,*方 ** 份,*方 **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16条 附件
附件1.订货明细表
附件2.技术规格书
附件3.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
附件4.诚信合规协议
附件5. (略) 二维码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本页为《 点击查看>>* 物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签署页,无正文。
在签署本协议时,合同双方对协议的所有条款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买方(公章): 卖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业务经办人: 业务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时间:
附件1
订货明细表
序号 | 物资 名称 | 牌号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计量单位 | 暂定 数量 | 物资单价 | 运杂费单价 | 合同综合单价 | 价税合计 金额(元) | 交货时间 和地点 | 备注 | ||||||
不含税 单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税额(元) | 含税单价金额(元) | 不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税额(元) | 含税单价金额(元) | |||||||||||
A | B=E/(1+C) | C | D | E=B+D | F=J/1+G | G | H | J=F+H | K=E+J | L=A×K | (注:具体货物的名称、型号及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以买方每批次采购计划清单为准) | |||||||
合计暂定含税金额 | 大写: 小写: | 增值税合计税额 |
买方(公章): 卖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时间: 时间:
【注:若卖方单价为落地到站单价,包括运杂费且只开具一张包含运费增值税发票,在制定表格时运杂费项目可以不列入;原则上避免运杂费单独开具,若单独开具,发票必须由卖方出具,由卖方向运输方支付运费;若由第三方运输,发票出具方为第三方,则必须与第三方签订协议,并直接向第三方付款。】
附件2
技术规格书
一、采购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1.采购物资名称: 地材 。
2.技术要求:
砂:表观密度≥2500kg/m3,松散堆积≥1400kg/m3,石粉含量≤15%,含泥量≤1%,含水率≤5%。检测后符合GB/T*-2022标准中Ⅱ类砂的技术要求。
碎石:表观密度≥2600kg/m3,松散堆积空隙率≤45%,泥粉含量≤1%,压碎指标≤20%。检测后符合GB/T*-2022标准中Ⅱ类碎石的技术要求。
其他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及规范相关规定要求。
二、卖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
2.本合同生产物资的生产许可证。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采购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卖方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卖方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质量保证期为 (月或年),自最后一批采购物品通过买方验收之日起计算。
附件3
物资采购廉政协议书
买方:
卖方: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大写):
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采购工作质量、规范采购供应双方的各项活动、预防职务犯罪行为以及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在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中保持采购人的廉洁自律,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买卖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买方工作人员应保持与卖方的正常工作交往,不得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
三、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四、买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收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五、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介绍亲属或亲友从事与买方工作有关的经济活动。
六、卖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向买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七、卖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买方工作人员就有关采购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八、卖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买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消费娱乐场所。
九、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
十、卖方如发现买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领导或者买方上级主管单位举报。买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卖方进行报复。
十一、本项目进行中,如发现买方、卖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协议者,视情况由各自单位予以批评、通报、警告直至开除;情况严重者将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
十二、本项目进行中,如发现买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协议,根据管理权限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情况严重者将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
十三、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十四、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验收合格时止。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由买卖双方各执一份,送交买卖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十六、本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买方纪检部门负责。
买方(公章): 卖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业务经办人: 业务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时间:
采购人:中 (略) 广西东兴医药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谈判编号:*-1912-DXYY-007 包件号:DC-01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 | 数量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交货地点 | 收货 使用单位 | 交货日期 | |
单位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
1 | 细砂 | m3 | 76 | 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 符合地材的各项质量标准。 | 买方指定专人提前24小时与卖方联系,具体送货时间由买方现场专人提前电话联系型号和数量以*方每批采购计划清单通知为准。 | 中 (略) 广西东兴医药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工地 | 中 (略) 广西东兴医药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 |
2 | 中砂 | m3 | 2137 | |||||||
3 | 粗砂 | m3 | 1285 | |||||||
4 | 碎石 | 5-16 | m3 | * | ||||||
5 | 碎石 | 16-31.5 | m3 | 8594 | ||||||
6 | 砂砾石 | m3 | 3011 | |||||||
7 | 石屑 | m3 | 2229 | |||||||
合 计: | m3 | * |
备注:1.以上所有包件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发货订单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发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一、采购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1.采购物资名称:地材。
2.技术要求: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及规范相关规定要求。
二、卖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生产和检验采购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各种资质证书,营业范围。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采购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卖方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交货地点。
2.卖方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
3.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自最后一批采购物品通过买方验收之日起计算。
第七章 竞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
(包件号)
竞 标 文 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谈判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资料
4.谈判报价资料
5.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谈判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
6.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7.技术规格书
8.生产企业简介
1.谈判函
致: (采购人)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谈判文件,我方同意采购人在谈判文件中对供应商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 (物资名称、包件号)的谈判,并已按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竞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若成交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 包件的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与谈判报价表相一致的单价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物资和服务。
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竞标文件被接受,将严格执行谈判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竞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竞标文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交截止日期起12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签约。我方慎重保证,竞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竞标文件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谈判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及成交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竞标文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省 市 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谈判编号)谈判文件的 包件谈判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日期: 年 月 日
3.资格审查资料
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或电子邮箱) | ||||||||
组织结构 | 附组织机构图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本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
3.2许可和认证
3.2.1谈判物资生厂商(包括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2.2其他:谈判公告要求的其他许可和认证。
许可和认证情况表
序号 | 许可(认证)名称 | 编号 | 发证单位 | 有效期 | 许可(认证)范围 | 备注 |
1 | ||||||
2 | ||||||
-- | ||||||
注:评委、采购人和谈判代理机构有权对许可和认证情况进行核查。
3.3生产能力证明
3.3.1生产厂家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3.3.2生产厂家应将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分别列表。
3.3.3代理商提供其所代理厂家的上述资料。
3.4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应附:
(1)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6近年完成同类谈判物资供货业绩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交货起始日期 | |
最终交货日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应附合同复印件,具体份数、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3.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谈判物资合同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成交合同价 | |
交货起始日期 | |
最终交货日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应附合同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
3.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附:
(1)“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2)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3.9对谈判文件内容和合同条款内容无保留声明
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全面研究了 (采购人名称) (物资名称)集中采购谈判文件,对谈判文件内容和合同条款无异议,愿意无条件承担谈判文件和合同条款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4.谈判报价资料 4.1首次报价表
首次报价表
采购人名称:中 (略) 广西东兴产业园区启动区医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谈判编号:*-1912-DXYY-007 包件号:DC-01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谈判报价 | 发站 | 交货地点 | 运距(km) | |||||
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单价税额 | 不含税总额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额 | |||||||||
1 | 4 | 5 | 6 | 7=4*1 | 8=2*(1+3) | 9=8*1 | ||||||||
1 | 细砂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m3 | 76 | 中 (略) 广西东兴产业园区启动区医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工地 | |||||||||
2 | 中砂 | m3 | 2137 | |||||||||||
3 | 粗砂 | m3 | 1285 | |||||||||||
4 | 碎石 | 5-16 | m3 | * | ||||||||||
5 | 碎石 | 16-31.5 | m3 | 8594 | ||||||||||
6 | 砂砾石 | m3 | 3011 | |||||||||||
7 | 石屑 | m3 | 2229 | |||||||||||
合计 |
说明:报价为固定单价,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以国家现行税率为准)。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2谈判物资描述表
供应商名称: 谈判编号: 包件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合计 |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3第二次报价表
第二次报价表
采购人名称:中 (略) 广西东兴产业园区启动区医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谈判编号:*-1912-DXYY-007 包件号:DC-01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基准价(不含税) | 不含税下浮比例 | 谈判报价 | 发站 | 交货地点 | 运距(km) | |||||
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单价税额 | 不含税总额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额 | |||||||||||
1 | 2 | 3 | 4 | 5 | 6 | 7=4*1 | 8=2*(1+3) | 9=8*1 | ||||||||
1 | 细砂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m3 | 76 | 中 (略) 广西东兴产业园区启动区医药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工地 | |||||||||||
2 | 中砂 | m3 | 2137 | |||||||||||||
3 | 粗砂 | m3 | 1285 | |||||||||||||
4 | 碎石 | 5-16 | m3 | * | ||||||||||||
5 | 碎石 | 16-31.5 | m3 | 8594 | ||||||||||||
6 | 砂砾石 | m3 | 3011 | |||||||||||||
7 | 石屑 | m3 | 2229 | |||||||||||||
合计 | * |
说明:报价为固定单价,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以国家现行税率为准)。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谈判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
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
致: (采购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采购人的单位地址)的 (供应商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材料名称)进行 (谈判编号) (项目名称) (包件号))谈判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成交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
采购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谈判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具体要求见谈判公告)
1.运营能力
(组织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的人力资源保障、运输调度及相关管理措施等)
2.财务能力
(组织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的资金保障,包括资金来源、规模、方式等)
3.应急保障能力
(当生产、运输、市场等发生影响供应的情况时所能采取的应急措施)
要求根据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技术规格书
对谈判文件技术规格书中提出的要求,供应商必须逐项作响应性应答,否则即认为供应商不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其竞标文件被拒绝。
8.生产企业简介
(代理商还需提供本企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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