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专用线路增值业务服务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专用线路增值业务服务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采购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专用线路增值业务服务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专用线路增值业务服务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30 17:34:17 打印 字号: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增值业务服务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为保障大要案专 (略) 传输、车管和财务等重点管 (略) 络延伸、以及政务传 (略) 等需求,我单位将统一采 (略) 增值业务。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8.*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目前我单位已安 (略) :视频专线主线、视频专线备线、重大案件保障专线主线、重大案件保障专线备线、市车管所专线、市财政局专线、政务传真专线(3部),共7项。此服务一直由 (略) 成都分公司承接。若更换其他运营商,须进 (略) 络基础设 (略) 络割接,造成重复建设,浪费财政资源,也涉及到应用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成都分公司

地址: (略) 成华区 (略) 473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地址: (略) 金牛 (略) 109号

联系电话:02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略) (略)

2024年8月30日

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略) 增值业务服务项目

责任编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当前位置: 首页 > 采购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专用线路增值业务服务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专用线路增值业务服务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30 17:34:17 打印 字号: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增值业务服务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为保障大要案专 (略) 传输、车管和财务等重点管 (略) 络延伸、以及政务传 (略) 等需求,我单位将统一采 (略) 增值业务。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8.*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目前我单位已安 (略) :视频专线主线、视频专线备线、重大案件保障专线主线、重大案件保障专线备线、市车管所专线、市财政局专线、政务传真专线(3部),共7项。此服务一直由 (略) 成都分公司承接。若更换其他运营商,须进 (略) 络基础设 (略) 络割接,造成重复建设,浪费财政资源,也涉及到应用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成都分公司

地址: (略) 成华区 (略) 473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地址: (略) 金牛 (略) 109号

联系电话:02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略) (略)

2024年8月30日

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略) 增值业务服务项目

责任编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