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试剂货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抚顺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试剂货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试剂货品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医药品/生物制剂/其他生物制剂 | ||
采购单位 |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 13:34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辽宁衡 (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莹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顺城区葛布东街一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博 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顺城区隆城街隆顺花园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莹* |
项目概况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试剂货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衡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
项目名称: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试剂货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诊断试剂采购(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产品的生产厂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3.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3.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兽药经营许可证》,且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衡 (略)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衡 (略) ( (略) 顺城区隆城街隆顺花园 (略) )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衡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顺城区葛布东街一号楼
联系方式:张博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衡 (略)
地 址: (略) 顺城区隆城街隆顺花园 (略)
联系方式:周莹*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莹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试剂货品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医药品/生物制剂/其他生物制剂 | ||
采购单位 |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 13:34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辽宁衡 (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莹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顺城区葛布东街一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博 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顺城区隆城街隆顺花园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莹* |
项目概况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试剂货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衡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
项目名称: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试剂货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诊断试剂采购(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产品的生产厂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3.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3.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兽药经营许可证》,且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至 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衡 (略)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衡 (略) ( (略) 顺城区隆城街隆顺花园 (略) )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衡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顺城区葛布东街一号楼
联系方式:张博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衡 (略)
地 址: (略) 顺城区隆城街隆顺花园 (略)
联系方式:周莹*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莹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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