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创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以及《危险化学品辨识材料》等资料货比三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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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创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以及《危险化学品辨识材料》等资料货比三家公告

青岛海创新 (略) 以货比三家的方式选定第三方服务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以及《危险化学品辨识材料》等资料用以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以及《危险化学品辨识材料》等资料

2.招标需求:以货比三家的方式确定第三方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以及《危险化学品辨识材料》等资料用以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服务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危险化学品辨识材料》编制、修订风险评估结果、编制调查报告、组织专家评审等。

3.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000元(含税价格),包含所有人工、材料、差旅、税费等其他一切费用。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则投标书无效。

4.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人需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4.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止)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名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截图或拍照内容需完整清晰,需加盖公章后提供)。

4.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投标文件送达:

5.1时间:自2024年9月2日16时30分起至2024年9月5日16时30分止,期间每天上午9时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5.2地点: (略) 李沧区沧安路1号316室

5.3方式:将密封盖章报价材料按照上述时间、地点送达招标人;密封盖章报价材料还需包含:(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包含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资格(需与投标人独立法人资质相对应);(4)不少于2个的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业绩材料,需附业绩目录清单和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

5.4文件装订及份数要求:

5.4.1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将投标文件的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投标文件中,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

5.4.2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5密封要求:

5.5.1用封条将密封袋(或档案袋)密封好,封口处应规范的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密封袋(或档案袋)上需标明货比三家项目名称以及投标人完整规范名称等。

5.5.2一个密封袋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

5.5.3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予以拒收。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时间:2024年9月5日16时30分。

6.2地点: (略) 李沧区沧安路1号。

7.开标结果告知及标书后期处理

7.1开标结果由招标人通知中标人。

7.2投标各方的投标文件,后期由招标方统一收集存放处理,不退回投标方。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海创新 (略)

招标项目联系人:江经理

电话:*

青岛海创新 (略) 以货比三家的方式选定第三方服务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以及《危险化学品辨识材料》等资料用以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以及《危险化学品辨识材料》等资料

2.招标需求:以货比三家的方式确定第三方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以及《危险化学品辨识材料》等资料用以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服务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危险化学品辨识材料》编制、修订风险评估结果、编制调查报告、组织专家评审等。

3.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000元(含税价格),包含所有人工、材料、差旅、税费等其他一切费用。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则投标书无效。

4.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投标人需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4.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止)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名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截图或拍照内容需完整清晰,需加盖公章后提供)。

4.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投标文件送达:

5.1时间:自2024年9月2日16时30分起至2024年9月5日16时30分止,期间每天上午9时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5.2地点: (略) 李沧区沧安路1号316室

5.3方式:将密封盖章报价材料按照上述时间、地点送达招标人;密封盖章报价材料还需包含:(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包含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资格(需与投标人独立法人资质相对应);(4)不少于2个的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业绩材料,需附业绩目录清单和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

5.4文件装订及份数要求:

5.4.1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将投标文件的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投标文件中,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

5.4.2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5密封要求:

5.5.1用封条将密封袋(或档案袋)密封好,封口处应规范的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密封袋(或档案袋)上需标明货比三家项目名称以及投标人完整规范名称等。

5.5.2一个密封袋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

5.5.3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予以拒收。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时间:2024年9月5日16时30分。

6.2地点: (略) 李沧区沧安路1号。

7.开标结果告知及标书后期处理

7.1开标结果由招标人通知中标人。

7.2投标各方的投标文件,后期由招标方统一收集存放处理,不退回投标方。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海创新 (略)

招标项目联系人:江经理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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