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东部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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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东部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合肥东部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东部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合肥东部物流中心项目立项调整的通知,发改投〔2024〕241号

1.4 招标人:肥东县乡村 (略)

1.5 项目业主:肥东县乡村 (略)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东部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DDB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DDBZ*

2.5 建设地点: (略) 肥东县石塘镇

2.6 建设规模:合肥东部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地点位于肥东县石 (略) (略) 交口东北角地块,占地面积约55亩,计划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要设计内容包括高标准仓库、冷库及配套用房等(根据投标人对地块的理解合理布置,可不涵盖上述全部内容),配 (略) 、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并充分考虑二期及后续预留部分。

2.7 项目投资估算:9400.*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周期30日历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9 招标范围:此次设计招标为设计总承包招标,中标人需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地质勘察、规划优化、方案设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要配合业主确保审核通过。施工图设计为项目的所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内外装饰、室外工程、景观绿化、给排水、消防、强电、燃气、智能化、弱电综合等。设计成果须满足业主及相关规范要求,并进行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缺陷责任期的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等。注意事项:拟投标人必须详细了解设计要求,因设计疏忽、不认真等原因导致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须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40.*元

2.13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2)建筑行业*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勘察资质: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3.1.1条的(1)设计资质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中非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3.1.1条的(2)勘察资质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3.1.3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3日 至2024年09月23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略)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合肥东部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东部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合肥东部物流中心项目立项调整的通知,发改投〔2024〕241号

1.4 招标人:肥东县乡村 (略)

1.5 项目业主:肥东县乡村 (略)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东部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DDB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DDBZ*

2.5 建设地点: (略) 肥东县石塘镇

2.6 建设规模:合肥东部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地点位于肥东县石 (略) (略) 交口东北角地块,占地面积约55亩,计划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要设计内容包括高标准仓库、冷库及配套用房等(根据投标人对地块的理解合理布置,可不涵盖上述全部内容),配 (略) 、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并充分考虑二期及后续预留部分。

2.7 项目投资估算:9400.*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周期30日历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9 招标范围:此次设计招标为设计总承包招标,中标人需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地质勘察、规划优化、方案设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要配合业主确保审核通过。施工图设计为项目的所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内外装饰、室外工程、景观绿化、给排水、消防、强电、燃气、智能化、弱电综合等。设计成果须满足业主及相关规范要求,并进行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缺陷责任期的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等。注意事项:拟投标人必须详细了解设计要求,因设计疏忽、不认真等原因导致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须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40.*元

2.13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2)建筑行业*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勘察资质: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3.1.1条的(1)设计资质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中非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3.1.1条的(2)勘察资质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3.1.3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3日 至2024年09月23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略)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开标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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