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2 (略) 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工程

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 (略) 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和《 (略) 建设工程 (略) 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的要求,决定开展2 (略) 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按照每年抽查对象 (略) 场主体数量的3%、不高于10%的要求,本次抽取受检企业共421家(详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一)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

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信息是否齐备有效;

2.企业在渝办公场所是否满足要求;

3.驻渝主要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人员配备数量、任命文件、任职资格、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4.其他应当纳入动态监管检查的内容。

(二)市外入渝工程监理企业

市外入渝工程监理企业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证照信息是否齐备有效;

2.企业在渝办公场所是否满足要求;

3.驻渝主要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人员配备数量、任命文件、任职资格、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4.其他应当纳入动态监管检查的内容。

三、检查安排

(一)发送通知阶段(2024年9月2日—9月6日)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信息系统和短信通知等方式,告知受检企业领取动态监管检查通知书,受检 (略) 住房城乡建委政务服务大厅4楼综合窗口( (略) 渝中 (略) 58号)领取动态监管检查通知书。受检企业可登录“ (略) 建设工程企业动态监管系统”(网址:http://**:9088/cqdthcqy)自查相关信息内容。

(二)报送资料阶段(2024年9月9日—9月29日)

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信息报 (略) 径:登录“ (略) 建设工程企业动态监管系统”(网址:http://**:9088/cqdthcqy),确认信息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受检资料。

(三)部门检查阶段(2024年9月30日—11月15日)

市住房城乡建委统筹组织检查组进行全面检查。一是对受检企业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二是对企业办公地点是否与系统信息一致、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的有关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核查。

四、结果处理

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给予3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对市外入渝企业屏蔽入渝信息,企业可继续实施屏蔽前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但不得在渝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不得注销入渝信息, (略) 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与整改和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无关的事项。对整改期内 (略) 外入渝受检企业,解除屏蔽。对整改期满未 (略) 外入渝受检企业,注销其入渝信息,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且1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入渝。

政策咨询电话:023-*。

附件:1.市外入渝受检建筑施工企业名单

2.市外入渝受检工程监理企业名单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2 (略) 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工程

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 (略) 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和《 (略) 建设工程 (略) 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的要求,决定开展2 (略) 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按照每年抽查对象 (略) 场主体数量的3%、不高于10%的要求,本次抽取受检企业共421家(详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一)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

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信息是否齐备有效;

2.企业在渝办公场所是否满足要求;

3.驻渝主要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人员配备数量、任命文件、任职资格、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4.其他应当纳入动态监管检查的内容。

(二)市外入渝工程监理企业

市外入渝工程监理企业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证照信息是否齐备有效;

2.企业在渝办公场所是否满足要求;

3.驻渝主要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人员配备数量、任命文件、任职资格、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4.其他应当纳入动态监管检查的内容。

三、检查安排

(一)发送通知阶段(2024年9月2日—9月6日)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信息系统和短信通知等方式,告知受检企业领取动态监管检查通知书,受检 (略) 住房城乡建委政务服务大厅4楼综合窗口( (略) 渝中 (略) 58号)领取动态监管检查通知书。受检企业可登录“ (略) 建设工程企业动态监管系统”(网址:http://**:9088/cqdthcqy)自查相关信息内容。

(二)报送资料阶段(2024年9月9日—9月29日)

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信息报 (略) 径:登录“ (略) 建设工程企业动态监管系统”(网址:http://**:9088/cqdthcqy),确认信息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受检资料。

(三)部门检查阶段(2024年9月30日—11月15日)

市住房城乡建委统筹组织检查组进行全面检查。一是对受检企业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二是对企业办公地点是否与系统信息一致、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的有关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核查。

四、结果处理

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给予3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对市外入渝企业屏蔽入渝信息,企业可继续实施屏蔽前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但不得在渝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不得注销入渝信息, (略) 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与整改和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无关的事项。对整改期内 (略) 外入渝受检企业,解除屏蔽。对整改期满未 (略) 外入渝受检企业,注销其入渝信息,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且1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入渝。

政策咨询电话:023-*。

附件:1.市外入渝受检建筑施工企业名单

2.市外入渝受检工程监理企业名单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