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内科楼修缮工程三期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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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内科楼修缮工程三期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编号: SZT2024-NX-SC-ZC-GC-0783

项目名称: 宁夏医 (略) 内科楼修缮工程(三期)项目

采购方式: 1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4)《财政部 发改委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3.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 3.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3.4.1供应商提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9-02 16:56:03 至 2024-09-09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13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止不得少于10;)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4-09-13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起3个工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参加磋商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 3.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磋商保证金。 4.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办理地点: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6.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代理费: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下浮35%收取。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医 (略)
地 址: (略) 胜利南街804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14 楼
联系方式: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田老师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赵伟、侯雯、刘超
电话: 095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内科楼修缮工程(三期)-工程量清单9.2.rar

代理机构: (略)

发布期: 2024-09-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编号: SZT2024-NX-SC-ZC-GC-0783

项目名称: 宁夏医 (略) 内科楼修缮工程(三期)项目

采购方式: 1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4)《财政部 发改委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3.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 3.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3.4.1供应商提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9-02 16:56:03 至 2024-09-09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13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止不得少于10;)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4-09-13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起3个工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参加磋商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 3.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磋商保证金。 4.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办理地点: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6.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代理费: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下浮35%收取。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医 (略)
地 址: (略) 胜利南街804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14 楼
联系方式: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田老师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赵伟、侯雯、刘超
电话: 095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内科楼修缮工程(三期)-工程量清单9.2.rar

代理机构: (略)

发布期: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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