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重庆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管理技术指南》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公告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重庆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管理技术指南》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公告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重庆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管理技术指南》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公告
重庆欣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管理技术指南》编制技术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重庆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管理技术指南》编制技术服务 | 40 | 1 |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略) 交通运 (略) 站-政务公开-招标投标信息-招标公告处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4日。
2.报名方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间,请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q.com。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 (略) 渝北区龙溪红锦大道20号)11楼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14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9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二)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五)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
联系人: 陈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渝北区龙溪红锦大道20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欣 (略)
联系人:潘连芳
电 话:023-*
地 址: (略) 渝 (略) 164号龙湖水晶国际15楼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重庆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管理技术指南》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公告
重庆欣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管理技术指南》编制技术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重庆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管理技术指南》编制技术服务 | 40 | 1 |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略) 交通运 (略) 站-政务公开-招标投标信息-招标公告处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4日。
2.报名方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间,请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q.com。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 (略) 渝北区龙溪红锦大道20号)11楼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14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9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二)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五)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
联系人: 陈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渝北区龙溪红锦大道20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欣 (略)
联系人:潘连芳
电 话:023-*
地 址: (略) 渝 (略) 164号龙湖水晶国际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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