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茧丝绸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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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茧丝绸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开始啦!

按照《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茧丝绸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豫商运〔2024〕33号)要求,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茧丝绸发展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支持企业产业化发展。包括但不限于规模化集约化桑(柞)蚕基地建设,推广自动化养蚕设备更新改造;支持蚕桑、蚕茧副产品(包括桑叶、桑枝条、桑果、蚕茧、蚕蛹等)综合开发利用,推广工厂化人工饲料养蚕等新模式,开展深加工、规模化生产设备更新改造,建设专业加工车间、仓库、冷库或更新改造等。

(二)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包括但不限于围绕自动养蚕、机器选茧、智能缫丝、智能设计、数字织造、新型印染、高性能纤维等关键机械设备和重点工艺科研攻关,实现成果转化和应用;支持茧丝绸数字车间、智能工厂、 (略) 建设;支持茧丝绸智能化加工机械设备更新改造等。

(三)支持行业组织完善公共服务。包括制定推广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应用推广10家企业以上)。

二、支持范围及标准

(一)支持范围

对企业、机构组织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实施完成的项目给予补贴。

(二)支持标准

对符合第(一)(二)项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照不高于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奖补,每个企业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元;对符合第(三)项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的项目,制(修)订且经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分别给予不超过*元、*元、*元的一次性奖励;制(修)订且经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参与起草单位,分别给予不超过*元、*元、*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个机构组织最高奖补额不超过*元。

三、申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河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主体要以真实发生且已经完成的经济业务为基础申报资金支持,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

(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统计监测数据资料;

(五)以个人名义和现金方式支付相关费用的项目不予支持;

(六)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四、申报材料

(一)支持重点项目提交的材料。

1.项目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报主体简介(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主要业务运营情况)、项目总体情况(项目实施背景及意义、建设主要内容、资金投入情况、实施完成情况、产生的经济及社会效益等)、申报支持方向(具体申报方向、符合申报方向的具体投资金额、申请奖补金额等);

2.《2024年茧丝绸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简表》(附件1);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未换证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4.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承诺书(附件2);

5.项目投入的证明材料(会计凭证、银行付款凭证、发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设备、车间、仓库冷库照片等);

6.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符合产业化发展支持项目的投资类项目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二)制定推广国家、地方(行业)标准项目提交的材料。

1.项目单位申请报告;

2.《2024年茧丝绸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简表》(附件1);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未换证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4.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承诺书(附件2);

5.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文本;

6.相关证明文件(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标准计划通知和发布公告、标准审定会议纪要、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审定专家签名表、审定意见汇总表、相关起草人身份证明等);

7.使用标准企业10家以上证明。

五、申报要求

1.各县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项目申报并初审,审核汇总后联 (略) 级商务局、财政局;各市级商务、财政主 (略) 辖区内项目申报并复核,同时汇总各县区项目后联合行文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行业组织等机构申报的公共服务项目,可直报同级商务、财政部门。

2.各县区于2024年9月10日前将企业申报资料、申报企业所在地商务、财政推荐文件装订成册, (略) 商务局。


附件:1.2024年茧丝绸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简表

2.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承诺书

3.河南省2024年茧丝绸发展项目资金申报材料(封面样式)

附件1-3.doc


按照《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茧丝绸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豫商运〔2024〕33号)要求,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茧丝绸发展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支持企业产业化发展。包括但不限于规模化集约化桑(柞)蚕基地建设,推广自动化养蚕设备更新改造;支持蚕桑、蚕茧副产品(包括桑叶、桑枝条、桑果、蚕茧、蚕蛹等)综合开发利用,推广工厂化人工饲料养蚕等新模式,开展深加工、规模化生产设备更新改造,建设专业加工车间、仓库、冷库或更新改造等。

(二)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包括但不限于围绕自动养蚕、机器选茧、智能缫丝、智能设计、数字织造、新型印染、高性能纤维等关键机械设备和重点工艺科研攻关,实现成果转化和应用;支持茧丝绸数字车间、智能工厂、 (略) 建设;支持茧丝绸智能化加工机械设备更新改造等。

(三)支持行业组织完善公共服务。包括制定推广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应用推广10家企业以上)。

二、支持范围及标准

(一)支持范围

对企业、机构组织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实施完成的项目给予补贴。

(二)支持标准

对符合第(一)(二)项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照不高于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奖补,每个企业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元;对符合第(三)项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的项目,制(修)订且经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分别给予不超过*元、*元、*元的一次性奖励;制(修)订且经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参与起草单位,分别给予不超过*元、*元、*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个机构组织最高奖补额不超过*元。

三、申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河南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主体要以真实发生且已经完成的经济业务为基础申报资金支持,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

(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统计监测数据资料;

(五)以个人名义和现金方式支付相关费用的项目不予支持;

(六)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四、申报材料

(一)支持重点项目提交的材料。

1.项目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报主体简介(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主要业务运营情况)、项目总体情况(项目实施背景及意义、建设主要内容、资金投入情况、实施完成情况、产生的经济及社会效益等)、申报支持方向(具体申报方向、符合申报方向的具体投资金额、申请奖补金额等);

2.《2024年茧丝绸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简表》(附件1);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未换证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4.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承诺书(附件2);

5.项目投入的证明材料(会计凭证、银行付款凭证、发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设备、车间、仓库冷库照片等);

6.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符合产业化发展支持项目的投资类项目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二)制定推广国家、地方(行业)标准项目提交的材料。

1.项目单位申请报告;

2.《2024年茧丝绸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简表》(附件1);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未换证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4.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承诺书(附件2);

5.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文本;

6.相关证明文件(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标准计划通知和发布公告、标准审定会议纪要、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审定专家签名表、审定意见汇总表、相关起草人身份证明等);

7.使用标准企业10家以上证明。

五、申报要求

1.各县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项目申报并初审,审核汇总后联 (略) 级商务局、财政局;各市级商务、财政主 (略) 辖区内项目申报并复核,同时汇总各县区项目后联合行文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行业组织等机构申报的公共服务项目,可直报同级商务、财政部门。

2.各县区于2024年9月10日前将企业申报资料、申报企业所在地商务、财政推荐文件装订成册, (略) 商务局。


附件:1.2024年茧丝绸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简表

2.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承诺书

3.河南省2024年茧丝绸发展项目资金申报材料(封面样式)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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