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岳100MW/200MWh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社会稳定性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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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安岳100MW/200MWh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社会稳定性评估服务

四川安岳100MW/200MWh新型储能示范项目

社会稳定性评估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四 (略) 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四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范围、服务期及质量要求

2.1项目概况:四川安岳100MW/200MWh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社会稳定性评估服务。

2.2项目地点: (略) 安岳县石桥街道广惠桥社区工业大道南段东侧

2.3比选范围:四川安岳100MW/200MWh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社会稳定性评估服务。

2.4服务期:合同签定后至通过审批。*方在提供所需的基础资料齐全后,*方在20日历天内完成社会稳定性评估工作,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批复文件。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要求,获取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并满足技术要求。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条件。

3.2 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能源项目社会稳定评估业绩(提供已履约完毕的合同协议书等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比选文件自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6日00:00时- 23:59时(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4.2.1投标人需先登*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tfygcgfw.com))。通过注册账户下载比选文件获取资料。比选文件获取资料下载注意事项:投标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标书,需要向平台缴纳人民币50元电子标书销售费用,该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生成一个银行账号,投标人把电子标书销售费转入该账户。缴费成功后,投标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浏览和下载比选文件获取资料。请投标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投标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将无法购买资料、无法进行该项目投标;同时由于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2 投标人在下载比选文件获取资料后将比选文件资料费汇至指定账号,并将汇款底单及所需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完成购买。

4.3比选文件资料费:318元/份(比选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4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a.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b.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4.5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9月9日09时30分,地点: (略) 锦江区学道街81号中电大厦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天府阳光(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 (略)

地 址: (略) 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16楼

联 系 人:唐老师

电 话:028-*

监督部门:纪检审计(法务风控)部

电 话:028-*

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 址: (略) 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B座

联 系 人:田书宇、王子南

电 话:010-*

,四川

四川安岳100MW/200MWh新型储能示范项目

社会稳定性评估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四 (略) 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四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范围、服务期及质量要求

2.1项目概况:四川安岳100MW/200MWh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社会稳定性评估服务。

2.2项目地点: (略) 安岳县石桥街道广惠桥社区工业大道南段东侧

2.3比选范围:四川安岳100MW/200MWh新型储能示范项目社会稳定性评估服务。

2.4服务期:合同签定后至通过审批。*方在提供所需的基础资料齐全后,*方在20日历天内完成社会稳定性评估工作,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批复文件。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要求,获取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并满足技术要求。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条件。

3.2 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能源项目社会稳定评估业绩(提供已履约完毕的合同协议书等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比选文件自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6日00:00时- 23:59时(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4.2.1投标人需先登*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tfygcgfw.com))。通过注册账户下载比选文件获取资料。比选文件获取资料下载注意事项:投标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标书,需要向平台缴纳人民币50元电子标书销售费用,该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生成一个银行账号,投标人把电子标书销售费转入该账户。缴费成功后,投标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浏览和下载比选文件获取资料。请投标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投标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将无法购买资料、无法进行该项目投标;同时由于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2 投标人在下载比选文件获取资料后将比选文件资料费汇至指定账号,并将汇款底单及所需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完成购买。

4.3比选文件资料费:318元/份(比选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4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a.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b.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4.5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9月9日09时30分,地点: (略) 锦江区学道街81号中电大厦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天府阳光(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 (略)

地 址: (略) 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16楼

联 系 人:唐老师

电 话:028-*

监督部门:纪检审计(法务风控)部

电 话:028-*

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 址: (略) 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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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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