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服务保障部年度博鳌机场地面代理服务邀请函招标公告
地面服务保障部年度博鳌机场地面代理服务邀请函招标公告
海南分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2025-2027年度博鳌机场地面代理服务邀请函
海南 (略) :
中国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 (略) 进行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海南分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2025-2027年度博鳌机场地面代理服务。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合同期三年,总预算费用*元。
1.5.1地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序号 | 类别 | 单位 | 采购数量 | 收费标准 含税价格(税率6%) | 备注 |
1 | 一般代理服务 | 项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航空性业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参照民航局和国家发改委共同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或按国家民用航空局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 1.服务方应向承运方提供本表所列明的各项服务,并对飞机抵离时的一次地面服务操作按规定向承运方收费。 2.服务方可将本表所列明的各项服务委托给分包商,但需征得承运方同意。服务方应视分代理的工作为服务方自身工作的一部分,对其服务范围和质量负责。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承运方与分包商之间不发生直接联系。服务方应将分包情况在合同中列明。 |
2 | 配载和通信联络 | 项 | |||
3 | 集装和设备管理 | 项 | |||
4 | 旅客和行李服务 | 项 | |||
5 | 货物和邮件服务 | 项 | |||
6 | 客梯、特种车辆服务及装卸和地面运输 | 项 | |||
7 | 飞机服务 | 项 | |||
8 | 联络、监督与管理 | 项 | |||
9 | 航空性业务服务保障 | 项 |
1.5.2不正常航班服务收费标准
1.5.2.1餐饮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 舱位等级 | 服务地点 | 服务类别 | 采购数量 | 收费标准 含税价格(税率6%) | 备注 |
1 | 重要旅客、明珠头等舱、头等舱、公务舱、南航明珠铂金卡/金卡/银卡、南航合作伙伴精英级别会员、明珠经济舱 | 候机楼 | 早餐/夜宵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35元/人 | |
2 | 午/晚餐 | 55元/人 | ||||
3 | 饮料 | 15元/人 | ||||
4 | 酒店 | 早餐/夜宵 | 50元/人 | |||
5 | 午/晚餐 | 80元/人 | ||||
6 | 经济舱 | 候机楼/酒店 | 早餐/夜宵 | 25元/人 | ||
7 | 午/晚餐 | 40元/人 | ||||
8 | 饮料 | 10元/人 |
1.5.2.2 住宿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 舱位等级 | 房间标准 | 采购数量 | 收费标准 含税价格(税率6%) | 备注 |
1 | 重要旅客、明珠头等舱、头等舱、公务舱 | 挂牌四星级或以上,单人单间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400元/人 | |
2 | 南航明珠铂金卡/金卡/银卡、南航合作伙伴精英级别会员、明珠经济舱 | 挂牌三星级或以上,单人单间 | 300元/人 | ||
3 | 经济舱 | 挂牌三星级,两人一间 | 300元/人 |
1.5.2.3 车辆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 舱位等级 | 范围 | 采购数量 | 收费标准 含税价格(税率6%) | 备注 |
1 | 重要旅客、明珠头等舱、头等舱、公务舱 | (略) 区 距离20公里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350元/人/趟(一接一送) | |
2 | 博鳌机场区域内 | 100元/人/趟(一接一送) | |||
3 | 南航明珠铂金卡/金卡/银卡、南航合作伙伴精英级别会员、明珠经济舱、经济舱 | (略) 区 距离20公里 | 35元/人/趟(一接一送) | ||
4 | 博鳌机场区域内 | 20元/人/趟(一接一送) |
1.5.2.4 机组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 范围 | 类别 | 采购数量 | 收费标准 含税价格(税率6%) | 备注 |
1 | 机组/带班乘务长;乘务组(不含带班乘务长) | 早餐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30元/人 | |
2 | 午/晚餐 | 70元/人 | |||
3 | 夜宵 | 30元/人 | |||
4 | 饮料 | 15元/人 | |||
5 | 住宿 | 400元/间 | 机组/带班乘务长:挂牌四星级或以上,单人单间 | ||
乘务组(不含带班乘务长):挂牌四星级或以上,两人一间 | |||||
6 | 车辆 | 350元/辆/趟(一接一送) | (略) 区宾馆 | ||
100元/辆/趟(一接一送) | 博鳌机场区域内的宾馆 |
1.5.2.5在特殊情况无法按1.5.2条约定的标准安排时,服务方可按实际提供低于或超出该标准的服务,但应在事前获得承运方代表的书面授权许可,相关费用按实际安排服务的原价结转。
1.5.3高端旅客服务收费标准
1.5.3.1休息室服务收费、专车收费标准
序号 | 类别 | 采购数量 | 收费标准 含税价格(税率6%) | 备注 |
1 | 贵宾厅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120元/人 | 承运方使用代理方提供的候机楼头等舱、公务舱休息室收费标准:国内头等舱、公务舱旅客按80元/人,VIP独立包间使用费120元/人,上述人员随行人员收费同等标准。如需提供专门车辆服务,国内航班进/出港车辆使用费40元/人 |
2 | 头等舱、公务舱休息室 | 80元/人 | ||
3 | 专车服务 | 40元/人 |
1.5.3.2在特殊情况无法按本协议1.5.3条约定的标准安排时,服务方可按实际提供低于或超出该标准的服务,但应在事前获得承运方代表的书面授权许可,获得许可后相关费用可按实际安排服务的原价结转。
1.5.4签牌费收费标准
序号 | 范围 | 机型/座位数 | 采购数量 | 收费标准 含税价格(税率6%) | 备注 |
1 | 登机牌、行李牌、易碎标贴、VIP标牌、头等舱/公务舱标牌等)、单据(不正常行李赔偿相关单据)和各种标签(包括但不限于紧急出口标签、无人陪伴儿童标签、货物标签。 | 100(含)-150座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60元/班 | |
2 | 150(含)-200座 | 80元/班 | |||
3 | 200(含)-260座 | 100元/班 | |||
4 | 260(含)座以上 | 120元/班 |
1.5.5行李晚到收费标准
序号 | 地区范围 | 采购数量 | 收费标准 含税价格(税率6%) | 备注 |
1 | (略) 区内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150元/批次 | 1.旅客要求将其 (略) 内,服务方将发邮件或打电话通知承运方运行指挥部门,并负责将旅客行李运送至指定地点。 2.每一批次行李送达目的地只有一个,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目的地,该行李每增加一个目的地按照增加6元/公里。 3.行李运送按批次结算,即每车次,超过一车即按第二批次。 |
2 | 三亚 | 900元/批次 | ||
3 | 乐东 | 900元/批次 | ||
4 | 东方 | 1100元/批次 | ||
5 | 海口 | 720元/批次 | ||
6 | 保亭 | 720元/批次 | ||
7 | 临高 | 720元/批次 | ||
8 | 儋州 | 720元/批次 | ||
9 | 澄迈 | 510元/批次 | ||
10 | 陵水 | 510元/批次 | ||
11 | 文昌 | 390元/批次 | ||
12 | 定安 | 390元/批次 | ||
13 | 万宁 | 240元/批次 |
1.5.6 旅客运输逾重行李销售代理费
1.5.6.1 服务方按照承运方逾重行李费率向旅客收取承运方国内航班的逾重行李费,承运方向服务方支付票面金额的50%作为代理费。
1.5.6.2 国内接国际/地区联程航班或国际/地区航班,服务方按照承运方逾重行李费率向旅客收取承运方国际/地区航班的逾重行李费,承运方向服务方支付票面金额的9%作为代理费。
1.5.6.3 服务方须开具收取手续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连同应结算的行李票证一起上交承运方财务。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1 | 博鳌机场地面代理服务 | 琼海博鳌机场 |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
1.7 合同期限: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1.8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1.9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1.10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1.11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谈判文件的获取
2.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9月3日0:00至2024年9月6日23:59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中国南方航空 (略) ”(以下简称“ (略) ”,网址:http://**),选择谈判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谈判。
2.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20-*。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23:59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响应文件。
3.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 (略) 海南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47号南航大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符先生,0898-*
5、澄清、异议、 (略) 径
5.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 (略) 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
5.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略) 47号南航大厦
采购人:中国 (略) 海南分公司
联系电话:0898-*
5.3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海南分公司企财部
联 系 地 址 : (略) (略) 47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 :刘海波
联 系 电 话 :0898-*
5.4 供应商应按照规 (略) 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海南分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2025-2027年度博鳌机场地面代理服务邀请函
海南 (略) :
中国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 (略) 进行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海南分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2025-2027年度博鳌机场地面代理服务。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合同期三年,总预算费用*元。
1.5.1地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序号 | 类别 | 单位 | 采购数量 | 收费标准 含税价格(税率6%) | 备注 |
1 | 一般代理服务 | 项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航空性业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参照民航局和国家发改委共同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或按国家民用航空局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 1.服务方应向承运方提供本表所列明的各项服务,并对飞机抵离时的一次地面服务操作按规定向承运方收费。 2.服务方可将本表所列明的各项服务委托给分包商,但需征得承运方同意。服务方应视分代理的工作为服务方自身工作的一部分,对其服务范围和质量负责。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承运方与分包商之间不发生直接联系。服务方应将分包情况在合同中列明。 |
2 | 配载和通信联络 | 项 | |||
3 | 集装和设备管理 | 项 | |||
4 | 旅客和行李服务 | 项 | |||
5 | 货物和邮件服务 | 项 | |||
6 | 客梯、特种车辆服务及装卸和地面运输 | 项 | |||
7 | 飞机服务 | 项 | |||
8 | 联络、监督与管理 | 项 | |||
9 | 航空性业务服务保障 | 项 |
1.5.2不正常航班服务收费标准
1.5.2.1餐饮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 舱位等级 | 服务地点 | 服务类别 | 采购数量 | 收费标准 含税价格(税率6%) | 备注 |
1 | 重要旅客、明珠头等舱、头等舱、公务舱、南航明珠铂金卡/金卡/银卡、南航合作伙伴精英级别会员、明珠经济舱 | 候机楼 | 早餐/夜宵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35元/人 | |
2 | 午/晚餐 | 55元/人 | ||||
3 | 饮料 | 15元/人 | ||||
4 | 酒店 | 早餐/夜宵 | 50元/人 | |||
5 | 午/晚餐 | 80元/人 | ||||
6 | 经济舱 | 候机楼/酒店 | 早餐/夜宵 | 25元/人 | ||
7 | 午/晚餐 | 40元/人 | ||||
8 | 饮料 | 10元/人 |
1.5.2.2 住宿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 舱位等级 | 房间标准 | 采购数量 | 收费标准 含税价格(税率6%) | 备注 |
1 | 重要旅客、明珠头等舱、头等舱、公务舱 | 挂牌四星级或以上,单人单间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400元/人 | |
2 | 南航明珠铂金卡/金卡/银卡、南航合作伙伴精英级别会员、明珠经济舱 | 挂牌三星级或以上,单人单间 | 300元/人 | ||
3 | 经济舱 | 挂牌三星级,两人一间 | 300元/人 |
1.5.2.3 车辆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 舱位等级 | 范围 | 采购数量 | 收费标准 含税价格(税率6%) | 备注 |
1 | 重要旅客、明珠头等舱、头等舱、公务舱 | (略) 区 距离20公里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350元/人/趟(一接一送) | |
2 | 博鳌机场区域内 | 100元/人/趟(一接一送) | |||
3 | 南航明珠铂金卡/金卡/银卡、南航合作伙伴精英级别会员、明珠经济舱、经济舱 | (略) 区 距离20公里 | 35元/人/趟(一接一送) | ||
4 | 博鳌机场区域内 | 20元/人/趟(一接一送) |
1.5.2.4 机组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 范围 | 类别 | 采购数量 | 收费标准 含税价格(税率6%) | 备注 |
1 | 机组/带班乘务长;乘务组(不含带班乘务长) | 早餐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30元/人 | |
2 | 午/晚餐 | 70元/人 | |||
3 | 夜宵 | 30元/人 | |||
4 | 饮料 | 15元/人 | |||
5 | 住宿 | 400元/间 | 机组/带班乘务长:挂牌四星级或以上,单人单间 | ||
乘务组(不含带班乘务长):挂牌四星级或以上,两人一间 | |||||
6 | 车辆 | 350元/辆/趟(一接一送) | (略) 区宾馆 | ||
100元/辆/趟(一接一送) | 博鳌机场区域内的宾馆 |
1.5.2.5在特殊情况无法按1.5.2条约定的标准安排时,服务方可按实际提供低于或超出该标准的服务,但应在事前获得承运方代表的书面授权许可,相关费用按实际安排服务的原价结转。
1.5.3高端旅客服务收费标准
1.5.3.1休息室服务收费、专车收费标准
序号 | 类别 | 采购数量 | 收费标准 含税价格(税率6%) | 备注 |
1 | 贵宾厅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120元/人 | 承运方使用代理方提供的候机楼头等舱、公务舱休息室收费标准:国内头等舱、公务舱旅客按80元/人,VIP独立包间使用费120元/人,上述人员随行人员收费同等标准。如需提供专门车辆服务,国内航班进/出港车辆使用费40元/人 |
2 | 头等舱、公务舱休息室 | 80元/人 | ||
3 | 专车服务 | 40元/人 |
1.5.3.2在特殊情况无法按本协议1.5.3条约定的标准安排时,服务方可按实际提供低于或超出该标准的服务,但应在事前获得承运方代表的书面授权许可,获得许可后相关费用可按实际安排服务的原价结转。
1.5.4签牌费收费标准
序号 | 范围 | 机型/座位数 | 采购数量 | 收费标准 含税价格(税率6%) | 备注 |
1 | 登机牌、行李牌、易碎标贴、VIP标牌、头等舱/公务舱标牌等)、单据(不正常行李赔偿相关单据)和各种标签(包括但不限于紧急出口标签、无人陪伴儿童标签、货物标签。 | 100(含)-150座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60元/班 | |
2 | 150(含)-200座 | 80元/班 | |||
3 | 200(含)-260座 | 100元/班 | |||
4 | 260(含)座以上 | 120元/班 |
1.5.5行李晚到收费标准
序号 | 地区范围 | 采购数量 | 收费标准 含税价格(税率6%) | 备注 |
1 | (略) 区内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150元/批次 | 1.旅客要求将其 (略) 内,服务方将发邮件或打电话通知承运方运行指挥部门,并负责将旅客行李运送至指定地点。 2.每一批次行李送达目的地只有一个,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目的地,该行李每增加一个目的地按照增加6元/公里。 3.行李运送按批次结算,即每车次,超过一车即按第二批次。 |
2 | 三亚 | 900元/批次 | ||
3 | 乐东 | 900元/批次 | ||
4 | 东方 | 1100元/批次 | ||
5 | 海口 | 720元/批次 | ||
6 | 保亭 | 720元/批次 | ||
7 | 临高 | 720元/批次 | ||
8 | 儋州 | 720元/批次 | ||
9 | 澄迈 | 510元/批次 | ||
10 | 陵水 | 510元/批次 | ||
11 | 文昌 | 390元/批次 | ||
12 | 定安 | 390元/批次 | ||
13 | 万宁 | 240元/批次 |
1.5.6 旅客运输逾重行李销售代理费
1.5.6.1 服务方按照承运方逾重行李费率向旅客收取承运方国内航班的逾重行李费,承运方向服务方支付票面金额的50%作为代理费。
1.5.6.2 国内接国际/地区联程航班或国际/地区航班,服务方按照承运方逾重行李费率向旅客收取承运方国际/地区航班的逾重行李费,承运方向服务方支付票面金额的9%作为代理费。
1.5.6.3 服务方须开具收取手续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连同应结算的行李票证一起上交承运方财务。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1 | 博鳌机场地面代理服务 | 琼海博鳌机场 |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
1.7 合同期限: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1.8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1.9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1.10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1.11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谈判文件的获取
2.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9月3日0:00至2024年9月6日23:59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中国南方航空 (略) ”(以下简称“ (略) ”,网址:http://**),选择谈判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谈判。
2.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20-*。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23:59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响应文件。
3.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 (略) 海南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47号南航大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符先生,0898-*
5、澄清、异议、 (略) 径
5.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 (略) 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
5.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略) 47号南航大厦
采购人:中国 (略) 海南分公司
联系电话:0898-*
5.3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海南分公司企财部
联 系 地 址 : (略) (略) 47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 :刘海波
联 系 电 话 :0898-*
5.4 供应商应按照规 (略) 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