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2024年度第四批公租房实物配租抽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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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2024年度第四批公租房实物配租抽签公告

平南县2024年度第四批公租房实物配租抽签公告
2024-09-02 17:25 来源: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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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平南县2024年度公租房(廉租房)配租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平政办通〔2021〕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抽签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10:00

二、抽签地点:县住建局6楼会议室(平 (略) 518号林业大厦)

三、配租房源

本次配租房源共223套,其中

两房一厅(共168套):幸福苑二期7套、幸福苑17套、东方花园5号楼3套、临江苑一期二期76套、江南苑65;

一房一厅(共40套):幸福苑4套、幸福苑二期1套、临江苑一期二期35套;

单间(共11套):临江苑一期二期14套、幸福苑二期1套

四、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现有已列入轮候的公租房申请家庭共25户。根据隔代2人家庭(如父子、母子等)、3人及以上家庭安排两房一厅,其余1-2人家庭安排单间或者一房一厅的原则,17户家庭符合两房一厅配租要求,8户家庭符合单间或者一房一厅配租要求。

五、配租流程

(一)入场签到

实物配租家庭凭本人身份证到登记处签到确认。因本次参与抽签人数较多,会场位置有限,每户家庭仅限一人进入抽签会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抽签,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实物配租资格,本年度内不得再次申请。

(二)抽签流程

根据主持人安排,配租家庭依次抽取相应房源的房号,如配租两房的家庭,抽取两房的房号,抽取完毕后,到登记处登记确认房号,登记确认后即可离开,抽签的房号自行保留。

(三)注意事项

抽中房号家庭务必到登记处办理登记确认,有以下情况的,视同放弃本次租赁资格,本年度内不得再次申请:

1.抽取房号后未办理登记确认的;

2.已抽到住房但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3.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的;

4.其他放弃的情况。

六、抽签结果公开

公租房抽签大会结束后,由县住房保障部门将抽签结果在平南县 (略) 站公示。

七、签订租赁合同

抽签结束后,配租家庭凭抽签房号及本人身份证与广西平南县农 (略) 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地点抽签当天再行通知),配租家庭凭租赁合同在一周内到物业处办理入住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者,视同放弃公租房配租。

八、注意事项

腾退公租房的套数有限,用于解决急需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为切实提高公租房利用率,保障对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的公租房;(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损毁、破坏、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且拒不整改的;(三)不遵守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公约,经教育仍不悔改的;(四)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六)获得承租资格后,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拖欠租金或物业管理费等的。

如有上述情形,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租房。

2024年9月2日


关联文件:

平南县2024年度第四批公租房实物配租抽签公告
2024-09-02 17:25 来源: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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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平南县2024年度公租房(廉租房)配租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平政办通〔2021〕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抽签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10:00

二、抽签地点:县住建局6楼会议室(平 (略) 518号林业大厦)

三、配租房源

本次配租房源共223套,其中

两房一厅(共168套):幸福苑二期7套、幸福苑17套、东方花园5号楼3套、临江苑一期二期76套、江南苑65;

一房一厅(共40套):幸福苑4套、幸福苑二期1套、临江苑一期二期35套;

单间(共11套):临江苑一期二期14套、幸福苑二期1套

四、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现有已列入轮候的公租房申请家庭共25户。根据隔代2人家庭(如父子、母子等)、3人及以上家庭安排两房一厅,其余1-2人家庭安排单间或者一房一厅的原则,17户家庭符合两房一厅配租要求,8户家庭符合单间或者一房一厅配租要求。

五、配租流程

(一)入场签到

实物配租家庭凭本人身份证到登记处签到确认。因本次参与抽签人数较多,会场位置有限,每户家庭仅限一人进入抽签会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抽签,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实物配租资格,本年度内不得再次申请。

(二)抽签流程

根据主持人安排,配租家庭依次抽取相应房源的房号,如配租两房的家庭,抽取两房的房号,抽取完毕后,到登记处登记确认房号,登记确认后即可离开,抽签的房号自行保留。

(三)注意事项

抽中房号家庭务必到登记处办理登记确认,有以下情况的,视同放弃本次租赁资格,本年度内不得再次申请:

1.抽取房号后未办理登记确认的;

2.已抽到住房但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3.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的;

4.其他放弃的情况。

六、抽签结果公开

公租房抽签大会结束后,由县住房保障部门将抽签结果在平南县 (略) 站公示。

七、签订租赁合同

抽签结束后,配租家庭凭抽签房号及本人身份证与广西平南县农 (略) 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地点抽签当天再行通知),配租家庭凭租赁合同在一周内到物业处办理入住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者,视同放弃公租房配租。

八、注意事项

腾退公租房的套数有限,用于解决急需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为切实提高公租房利用率,保障对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的公租房;(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损毁、破坏、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且拒不整改的;(三)不遵守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公约,经教育仍不悔改的;(四)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六)获得承租资格后,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拖欠租金或物业管理费等的。

如有上述情形,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租房。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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