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胺-苯-丙酮储运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苯胺-苯-丙酮储运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邀请报价函
福建漳州 (略) 因苯胺-苯-*酮储运项目建设需要,为保证苯胺-苯-*酮储运项目顺利建设,拟委托服务单位开展苯胺-苯-*酮储运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现就委托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福建漳州 (略) 是由 (略) 与 (略) 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于2017年7月在漳州古雷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港口码头、经营性港航设施、仓储业务及管廊的投资、建设、经营,对油品、化工原材料、化工产品等液体货物装卸、仓储、中转、物流配送等向客户提供服务。
福建漳州 (略) ,位于 (略) 古雷经济开发区古雷半岛西侧,东山湾湾口东侧。液散化工码头已建规模为2个*吨级、1个*吨级、2个5千吨级液体散货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共5个泊位、码头岸线长1.126km,码头年设计货物吞吐量*吨。装卸石脑油、低温*烷、低温*烷、苯、醋酸*烯、*烯、低温*烯、抽余 C4、苯*烯、*二醇、二*二醇、*苯、二*苯、*烯裂解萘馏分、*烯腈等15个货种。后方罐区及管线工程项目已建有1座* m3低温*烷储罐;1座* m3低温*烷储罐;1座* m3低温*烯储罐;3台3000 m3的*烯球罐;4台* m3石脑油储罐;2台5000 m3苯储罐;2台3000 m3醋酸*烯储罐;1台500 m3轻污油罐、2台5000m3*烯腈储罐以及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总容积约45.*m3。
由于公司经营需要,拟在厂区预留位置新建苯储罐、*酮储罐以及配套的接卸转输设施和管线和苯胺装船设施及配套转输管线,为中石化南化(漳州) (略) 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配套原料苯、*酮和产品苯胺的转储服务。拟新建2座5000m3苯储罐、2座3000m3*酮储罐;新增机泵8台;新建3套码头装卸设施;新建与库区工艺 (略) 连接的支管廊等,该项目建设投资估算约为*万元。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按法律法规、设计规范、相关标准,开展苯胺-苯-*酮储运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所提交的成果文件须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信息指南》(GBZ/T194-2007);《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GBZ/T277-2016);《石油化工码头装卸工艺设计规范》(*-2007)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投标人按规范要求开展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并编制报告,组织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按照专家评审会意见进行修改,直至通过专家确认并形成备案稿。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包括:
1)在该项目现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完善后,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符合性审查,出具相关报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按照专家评审会意见进行修改,直至通过专家确认并形成备案稿提交*方;
2)相关物料进场后即开展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编制报告;
3)组织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按照专家评审会意见进行修改,直至通过专家确认并形成备案稿提交*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 具有各省(自治区)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 具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能力:服务本项目人员应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资格,且为编制单位中的全职人员。(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4 信用承诺:参加招标活动前一年内,投标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投标资格;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3.5 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起,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1个及以上的类似的化工码头企业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且不限于相关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工期及成果提交
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并组织专家评审会,按照评审会意见修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通过专家确认并形成备案稿后提交*方;
该项目现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完善后,15个工作日内,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符合性审查,出具相关报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按照专家评审会意见进行修改,直至通过专家确认并形成备案稿后提交*方;
该项目相关物料全部进场后,15个工作日内开展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编制报告,组织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按照专家评审会意见进行修改,直至通过专家确认并形成备案稿后提交*方。
五、投标报价
固定合同总价。由询价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评审,对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比选,最终选取报价最低的服务单位作为意向服务商。本项目最高限价:5.*元(含税),超最高限价报价将被否决。
本合同服务费用包含且不限于报告编制费、人员通讯费、差旅费、报告文本印刷费、合理利润、相关报告评审会务费用、人工、税费等履行合同所发生一切费用,总价包干承担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服务,直至报告通过专家确认并形成备案稿。
六、付款方式
支付时间和金额 :一次性支付,*方提交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成果文件,按照专家评审会意见修改,通过专家确认并形成备案稿提交*方后,申请支付服务费进度款的100%。支付时间为*方收到*方支付申请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日内。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注:以上付款*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方才予以支付,否则,*方有权不予支付且不属于违约。合同签订后,如因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或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税率调整、减免税费、新增税费等),导致费用减少的,在不含税价款不变的情况下相应调整合同总价款;若导致*方服务成本增加的,由*方自行承担,不应因此而导致*方履约成本的增加。
七、合同文本
见询价书后附件(另附)
八、响应文件编制内容及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1)
目录(按以下内容、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楷体加粗部分为目录项,须编制对应连续页码)
1. 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
2.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逐项提供本询价书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邀请文件的获取
询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略) 实名获取。
领取询价书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8日
地址: (略) 古雷经济开发区古雷石化园区福建漳州 (略) (望坪街3号)。
采购单位:福建漳州 (略)
本项目 (略) 同步公开发布,具备资格要求的服务单位可实名注册获取。
十、响应文件的提交
各投标单位请按照第八条响应文件编制内容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修改格式将导致否决投标,2024年9月9日 下午15:00前将响应文件(一式两份)逐页盖章后密封送(寄)至: (略) 古雷经济开发区古雷石化园区福建漳州 (略) 综合办。
联系人及电话(商务): 梅盼 0596-* 电子邮箱:meipan.*@*jglpc.com.
联系人及电话(技术): 吴景帆 0596-*
福建漳州 (略)
2024年9月3日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邀请报价函
福建漳州 (略) 因苯胺-苯-*酮储运项目建设需要,为保证苯胺-苯-*酮储运项目顺利建设,拟委托服务单位开展苯胺-苯-*酮储运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现就委托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福建漳州 (略) 是由 (略) 与 (略) 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于2017年7月在漳州古雷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港口码头、经营性港航设施、仓储业务及管廊的投资、建设、经营,对油品、化工原材料、化工产品等液体货物装卸、仓储、中转、物流配送等向客户提供服务。
福建漳州 (略) ,位于 (略) 古雷经济开发区古雷半岛西侧,东山湾湾口东侧。液散化工码头已建规模为2个*吨级、1个*吨级、2个5千吨级液体散货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共5个泊位、码头岸线长1.126km,码头年设计货物吞吐量*吨。装卸石脑油、低温*烷、低温*烷、苯、醋酸*烯、*烯、低温*烯、抽余 C4、苯*烯、*二醇、二*二醇、*苯、二*苯、*烯裂解萘馏分、*烯腈等15个货种。后方罐区及管线工程项目已建有1座* m3低温*烷储罐;1座* m3低温*烷储罐;1座* m3低温*烯储罐;3台3000 m3的*烯球罐;4台* m3石脑油储罐;2台5000 m3苯储罐;2台3000 m3醋酸*烯储罐;1台500 m3轻污油罐、2台5000m3*烯腈储罐以及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总容积约45.*m3。
由于公司经营需要,拟在厂区预留位置新建苯储罐、*酮储罐以及配套的接卸转输设施和管线和苯胺装船设施及配套转输管线,为中石化南化(漳州) (略) 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配套原料苯、*酮和产品苯胺的转储服务。拟新建2座5000m3苯储罐、2座3000m3*酮储罐;新增机泵8台;新建3套码头装卸设施;新建与库区工艺 (略) 连接的支管廊等,该项目建设投资估算约为*万元。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按法律法规、设计规范、相关标准,开展苯胺-苯-*酮储运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所提交的成果文件须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信息指南》(GBZ/T194-2007);《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GBZ/T277-2016);《石油化工码头装卸工艺设计规范》(*-2007)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投标人按规范要求开展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并编制报告,组织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按照专家评审会意见进行修改,直至通过专家确认并形成备案稿。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包括:
1)在该项目现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完善后,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符合性审查,出具相关报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按照专家评审会意见进行修改,直至通过专家确认并形成备案稿提交*方;
2)相关物料进场后即开展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编制报告;
3)组织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按照专家评审会意见进行修改,直至通过专家确认并形成备案稿提交*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 具有各省(自治区)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 具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能力:服务本项目人员应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资格,且为编制单位中的全职人员。(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4 信用承诺:参加招标活动前一年内,投标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投标资格;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3.5 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起,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1个及以上的类似的化工码头企业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且不限于相关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工期及成果提交
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并组织专家评审会,按照评审会意见修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通过专家确认并形成备案稿后提交*方;
该项目现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完善后,15个工作日内,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符合性审查,出具相关报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按照专家评审会意见进行修改,直至通过专家确认并形成备案稿后提交*方;
该项目相关物料全部进场后,15个工作日内开展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编制报告,组织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按照专家评审会意见进行修改,直至通过专家确认并形成备案稿后提交*方。
五、投标报价
固定合同总价。由询价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评审,对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比选,最终选取报价最低的服务单位作为意向服务商。本项目最高限价:5.*元(含税),超最高限价报价将被否决。
本合同服务费用包含且不限于报告编制费、人员通讯费、差旅费、报告文本印刷费、合理利润、相关报告评审会务费用、人工、税费等履行合同所发生一切费用,总价包干承担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服务,直至报告通过专家确认并形成备案稿。
六、付款方式
支付时间和金额 :一次性支付,*方提交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成果文件,按照专家评审会意见修改,通过专家确认并形成备案稿提交*方后,申请支付服务费进度款的100%。支付时间为*方收到*方支付申请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日内。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注:以上付款*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方才予以支付,否则,*方有权不予支付且不属于违约。合同签订后,如因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或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税率调整、减免税费、新增税费等),导致费用减少的,在不含税价款不变的情况下相应调整合同总价款;若导致*方服务成本增加的,由*方自行承担,不应因此而导致*方履约成本的增加。
七、合同文本
见询价书后附件(另附)
八、响应文件编制内容及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1)
目录(按以下内容、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楷体加粗部分为目录项,须编制对应连续页码)
1. 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
2.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逐项提供本询价书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邀请文件的获取
询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略) 实名获取。
领取询价书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8日
地址: (略) 古雷经济开发区古雷石化园区福建漳州 (略) (望坪街3号)。
采购单位:福建漳州 (略)
本项目 (略) 同步公开发布,具备资格要求的服务单位可实名注册获取。
十、响应文件的提交
各投标单位请按照第八条响应文件编制内容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修改格式将导致否决投标,2024年9月9日 下午15:00前将响应文件(一式两份)逐页盖章后密封送(寄)至: (略) 古雷经济开发区古雷石化园区福建漳州 (略) 综合办。
联系人及电话(商务): 梅盼 0596-* 电子邮箱:meipan.*@*jglpc.com.
联系人及电话(技术): 吴景帆 0596-*
福建漳州 (略)
2024年9月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