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镇关于2024年农民合作社培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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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镇关于2024年农民合作社培育工作的通知

一、支持对象:

1.经营规模适度。2.财务管理规范。3.制度健全有效。4.生产服务优质。5.联农带农紧密。

注:获评为省级或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的、省级及以上示范社的优先。

二、支持内容:

1.农民合作社提升规范化水平。

2.农民合作社提升运营质量。

3.农民合作社强化服务带动能力。

三、支持方式: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奖补方式,对2024年当年完成建设内容的农民合作社,验收合格后进行奖补,每个农民合作社不超过*元。

四、各村引导辖区内农民合作社及时申报,并指导申报主体按要求填报申报表。

五、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17时前,联系人代真玮:*

一、支持对象:

1.经营规模适度。2.财务管理规范。3.制度健全有效。4.生产服务优质。5.联农带农紧密。

注:获评为省级或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的、省级及以上示范社的优先。

二、支持内容:

1.农民合作社提升规范化水平。

2.农民合作社提升运营质量。

3.农民合作社强化服务带动能力。

三、支持方式: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奖补方式,对2024年当年完成建设内容的农民合作社,验收合格后进行奖补,每个农民合作社不超过*元。

四、各村引导辖区内农民合作社及时申报,并指导申报主体按要求填报申报表。

五、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17时前,联系人代真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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