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商务局在银川市花博园开展促消费活动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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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商务局在银川市花博园开展促消费活动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商 (略) 花博园开展促消费活动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商务局
行政区域 金凤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12:0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1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金凤区隆基商务大厦12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金凤区隆基商务大厦12楼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渊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
采购单位 (略) 商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金凤 (略) 1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渊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隆基大厦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雪梅 0951-*/*
附件:
附件1 附件-报名登记表.xlsx

项目概况

(略) 商 (略) 花博园开展促消费活动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2024-ZC-017

项目名称: (略) 商 (略) 花博园开展促消费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22]275 号”等其他中小企业政策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③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时间:开标前十天之内有效);3.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开标现场各供应商不再单独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均以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内容为主,需保证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至 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隆基商务大厦12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隆基商务大厦1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q.com)进行登记报名,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2)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商务局     

地址:金凤 (略) 166号        

联系方式:刘渊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金凤区隆基大厦12楼            

联系方式:高雪梅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渊

电 话:  0951-*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商 (略) 花博园开展促消费活动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商务局
行政区域 金凤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12:0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1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金凤区隆基商务大厦12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金凤区隆基商务大厦12楼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渊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
采购单位 (略) 商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金凤 (略) 1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渊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隆基大厦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雪梅 0951-*/*
附件:
附件1 附件-报名登记表.xlsx

项目概况

(略) 商 (略) 花博园开展促消费活动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2024-ZC-017

项目名称: (略) 商 (略) 花博园开展促消费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22]275 号”等其他中小企业政策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③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时间:开标前十天之内有效);3.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开标现场各供应商不再单独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均以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内容为主,需保证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至 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隆基商务大厦12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隆基商务大厦1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q.com)进行登记报名,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2)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商务局     

地址:金凤 (略) 166号        

联系方式:刘渊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聚合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金凤区隆基大厦12楼            

联系方式:高雪梅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渊

电 话:  0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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