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审判办公大楼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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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审判办公大楼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2024年审判办公大楼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财务室( (略) 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2024-Z3-C051

2.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审判办公大楼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00万元

5.最高限价:无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的名称

数量及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1

审判办公大楼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1项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有效期三年,每次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人服务情况,在合同金额不变的情况下,约定是否续签合同或者重新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财务室( (略) 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方式:

磋商人自行到 (略) 购买,付款方式只接受现金付款,不接受微信付款、支付宝付款和银行卡刷卡支付。

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略) 开标厅( (略) 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注: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后

2.地点: (略) 评标室( (略) 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仟*佰元整(¥2,500.00)。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开户名称: (略) ,银行账号:*96,开户行行号:*);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http://**()、http://**( (略) 网)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 (略) (略)

地址: (略) 竹溪大道88号

联系人:谭文瑶

联系方式: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招标代理部联系方式:0771-*

财务部联系方式:黄丽萍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涛

电话:0771-*

(略)

2024年09月03日

项目概况

(略) (略) 2024年审判办公大楼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财务室( (略) 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2024-Z3-C051

2.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审判办公大楼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00万元

5.最高限价:无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的名称

数量及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1

审判办公大楼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1项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有效期三年,每次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人服务情况,在合同金额不变的情况下,约定是否续签合同或者重新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财务室( (略) 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方式:

磋商人自行到 (略) 购买,付款方式只接受现金付款,不接受微信付款、支付宝付款和银行卡刷卡支付。

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略) 开标厅( (略) 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注: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后

2.地点: (略) 评标室( (略) 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仟*佰元整(¥2,500.00)。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开户名称: (略) ,银行账号:*96,开户行行号:*);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http://**()、http://**( (略) 网)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 (略) (略)

地址: (略) 竹溪大道88号

联系人:谭文瑶

联系方式: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招标代理部联系方式:0771-*

财务部联系方式:黄丽萍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涛

电话:0771-*

(略)

2024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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