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城区新增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家庭名单的公示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城区新增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家庭名单的公示
按照《 (略)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株建发〔2023〕5号的相关规定,经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市住建局三级联审,以及与房产、车辆、公积金、社会保险等相关信息的比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 (略) 城区新增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申请家庭111户,现将上述家庭名单予以公示,111户名单附后。
公示期间请社会公众对被公示申请家庭的住房保障资格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保障家庭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书面实名举报,公示期届满,我局将择期组织对符合保障资格的家庭进行摇号轮候排序工作。公示时间: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10日。城市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举报地点及咨询电话如下:
受理地点 | 咨询电话 | |
天元区 | 天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大厦3楼)372办公室 | * |
芦淞区 | 芦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515办公室 | * |
荷塘区 | 荷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政务服务中心15楼)1503办公室 | * |
石峰区 | 石峰区物业指导中心(石峰区铜藕路170号)205办公室 | *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节假日不上班 | |
监督电话 | *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日
按照《 (略)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株建发〔2023〕5号的相关规定,经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市住建局三级联审,以及与房产、车辆、公积金、社会保险等相关信息的比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 (略) 城区新增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申请家庭111户,现将上述家庭名单予以公示,111户名单附后。
公示期间请社会公众对被公示申请家庭的住房保障资格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保障家庭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书面实名举报,公示期届满,我局将择期组织对符合保障资格的家庭进行摇号轮候排序工作。公示时间: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10日。城市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举报地点及咨询电话如下:
受理地点 | 咨询电话 | |
天元区 | 天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大厦3楼)372办公室 | * |
芦淞区 | 芦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515办公室 | * |
荷塘区 | 荷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政务服务中心15楼)1503办公室 | * |
石峰区 | 石峰区物业指导中心(石峰区铜藕路170号)205办公室 | *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节假日不上班 | |
监督电话 | *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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