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2024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固镇县2024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固镇县2024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固镇县2024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固镇县农业农村局?????????固镇县财政局
?????????? 2024年6月28日
固镇县2024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
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肉牛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的通知》(农办牧〔2021〕31号)和《安徽省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按照“种草养畜、农牧循环、规模发展、增量提质” (略) ,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以提升牛羊肉供给保障能力和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水平为目标,在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加快建立草畜配套、种养结合的发展机制,不断提升饲草料供应能力和养殖场设施设备水平。到2024年底,全县牛羊肉产量增长2%以上,牛羊规模化养殖比重增加2个百分点以上。力争到2025年,全县牛羊肉产量增幅达到8%以上,牛羊规模养殖水平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二、补助对象
全县范围内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或肉羊年出栏300只以上,并在养 (略) 备案登记的规模养殖场(户)、家庭农场或专业合作社。经营主体的养殖场用地要符合政策要求,且环评手续齐全,有营业执照。在养殖主体自愿申报、乡镇推荐的基础上遴选肉牛肉羊产业基础较好的规模以上养殖场。符合条件的国家级标准化肉牛肉羊示范场优先补助。项目实施期间因环保、食品安全等受到行政处罚、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养殖主体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三、实施内容
2024年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南方省份种草养畜)资金总额*元,在全县范围内重点支持种草养畜和设施设备升级改造。
(一)支持人工种草。
1.补助标准。优质饲草种植补贴,在符合现行政策前提下,鼓励种植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集中连片种植面积50亩以上,实际种植饲草面积和产量不应高于存栏牛羊理论消耗量(按照1亩饲草供养1头牛或5只羊测算),原则上财政补贴资金每亩不超过450元,计入补贴的部分不得与粮改饲等其它饲草补助政策重复。
2.实施程序。申报主体如实填写《固镇县2024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申报表》(附件2)经乡镇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7月25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纳入项目实施范围。实施主体应按照申报内容加快项目建设,项目完成后应及时申请验收,同时提供营业执照、订单收购饲草材料(收购合同、种植户名单、种植面积及产量明细、交易支付凭证)、主体自种饲草材料(种草土地流转或租赁证明原件,牧草种植所在村、镇证明原件,牧草种子、化肥、农药购买票据原件及其它费用支出有效证明)、对公账号等验收申报材料,经乡镇初验通过后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现场验收,验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资金拨付流程发放奖补资金。
(二)设施设备升级改造。
1.补助标准。项目实施期间按规定新建、改扩建的肉牛肉羊标准化圈舍及生产配套附属设施(青储窖、草料棚、沉淀池、堆粪场等);新购置的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饲草收割加工、全混合日粮、防疫、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按新增投资总额的15%标准给予补贴,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省肉牛产业发展10条政策等其它政策重复补贴。项目实施期间从省外购进的商品犊牛、架子牛、羔羊活体计只入新增投资总额。
2.实施程序。申报主体如实填写《固镇县2024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申报表》(附件2)经乡镇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7月25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纳入项目实施范围。实施主体应按照申报内容加快项目建设,项目完成后及时申请验收,同时提供企业资质、设施建设合同、土建工程发票、第三方工程造价审计报告(若有土建工程)、设备购置原始发票及合格证复印件、设施建设前中后的对比照片、设备安装使用照片、购买地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支付的相关费用有效证明、活体到场落地报告、总投资财务审计报告、对公账号等验收申请材料,经乡镇初验通过后,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开展现场验收,验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资金拨付流程发放奖补资金。
项目实施按照“申请、建设、验收、奖补”四个环节进行,资金补助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主体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先申请先验收先拨付,资金调剂使用,用完为止,原则上单个项目主体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元。项目资金可分期分批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完成进度80%可先期拨付不超过60%的补助资金,县级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资金。若剩余奖补资金总额不足,则奖补主体同比例下调奖补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做好项目实施调度工作。成立项目技术服务专家组,对项目申报、建设标准、实施方法、相关政策、技术应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培训指导,帮助实施主体提升现代化养殖水平。
(二)做好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政切实让广大养殖场(户)全面知晓政策补贴的内容和要求。做好项目实施中的好经验好案例的示范推广,进一步提升固镇县肉牛肉羊产业化水平,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地方特色肉牛肉羊品种品牌和长三角优质牛羊肉加工供应基地。
(三)规范项目管理。各项目实施主体要按照时间节点和标准迅速完成实施内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建好不用、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立即取消资格,列入“黑名单”;各乡镇要将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列入重要推进事项,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严格落实绩效考评制度,对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绩效目标实施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自评,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上报项目实施总结材料和验收报告。
附件:1.固镇县2024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和技术服务专家组
2.固镇县2024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申报表
附件1:
固镇县2024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吴晓悠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仲 谋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各乡镇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吴晓悠兼任办公室主任。
固镇县2024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
技术服务专家组
组 长:吴晓悠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王 辉 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负责人
*玉云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主任
孟 坤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水产股股长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部门畜牧工作负责同志
附件2:
固镇县2024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申报表
企业名称(盖章) | |||
法人代表 | 手机号码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 址 | ||
养殖品种 | 存栏量 (头/只) | ||
申请项目 | 1.人工种草¨ 2.设施设备升级改造¨ | ||
申报实施内容 | 1.人工种草(面积、产量): 2.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内容: | ||
乡镇(部门)审核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现场验收 结果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项目主体验收 结果确认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关于印发《固镇县2024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固镇县2024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固镇县农业农村局?????????固镇县财政局
?????????? 2024年6月28日
固镇县2024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
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肉牛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的通知》(农办牧〔2021〕31号)和《安徽省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按照“种草养畜、农牧循环、规模发展、增量提质” (略) ,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以提升牛羊肉供给保障能力和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水平为目标,在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加快建立草畜配套、种养结合的发展机制,不断提升饲草料供应能力和养殖场设施设备水平。到2024年底,全县牛羊肉产量增长2%以上,牛羊规模化养殖比重增加2个百分点以上。力争到2025年,全县牛羊肉产量增幅达到8%以上,牛羊规模养殖水平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二、补助对象
全县范围内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或肉羊年出栏300只以上,并在养 (略) 备案登记的规模养殖场(户)、家庭农场或专业合作社。经营主体的养殖场用地要符合政策要求,且环评手续齐全,有营业执照。在养殖主体自愿申报、乡镇推荐的基础上遴选肉牛肉羊产业基础较好的规模以上养殖场。符合条件的国家级标准化肉牛肉羊示范场优先补助。项目实施期间因环保、食品安全等受到行政处罚、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养殖主体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三、实施内容
2024年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南方省份种草养畜)资金总额*元,在全县范围内重点支持种草养畜和设施设备升级改造。
(一)支持人工种草。
1.补助标准。优质饲草种植补贴,在符合现行政策前提下,鼓励种植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集中连片种植面积50亩以上,实际种植饲草面积和产量不应高于存栏牛羊理论消耗量(按照1亩饲草供养1头牛或5只羊测算),原则上财政补贴资金每亩不超过450元,计入补贴的部分不得与粮改饲等其它饲草补助政策重复。
2.实施程序。申报主体如实填写《固镇县2024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申报表》(附件2)经乡镇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7月25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纳入项目实施范围。实施主体应按照申报内容加快项目建设,项目完成后应及时申请验收,同时提供营业执照、订单收购饲草材料(收购合同、种植户名单、种植面积及产量明细、交易支付凭证)、主体自种饲草材料(种草土地流转或租赁证明原件,牧草种植所在村、镇证明原件,牧草种子、化肥、农药购买票据原件及其它费用支出有效证明)、对公账号等验收申报材料,经乡镇初验通过后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现场验收,验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资金拨付流程发放奖补资金。
(二)设施设备升级改造。
1.补助标准。项目实施期间按规定新建、改扩建的肉牛肉羊标准化圈舍及生产配套附属设施(青储窖、草料棚、沉淀池、堆粪场等);新购置的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饲草收割加工、全混合日粮、防疫、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按新增投资总额的15%标准给予补贴,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省肉牛产业发展10条政策等其它政策重复补贴。项目实施期间从省外购进的商品犊牛、架子牛、羔羊活体计只入新增投资总额。
2.实施程序。申报主体如实填写《固镇县2024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申报表》(附件2)经乡镇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7月25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纳入项目实施范围。实施主体应按照申报内容加快项目建设,项目完成后及时申请验收,同时提供企业资质、设施建设合同、土建工程发票、第三方工程造价审计报告(若有土建工程)、设备购置原始发票及合格证复印件、设施建设前中后的对比照片、设备安装使用照片、购买地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支付的相关费用有效证明、活体到场落地报告、总投资财务审计报告、对公账号等验收申请材料,经乡镇初验通过后,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开展现场验收,验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资金拨付流程发放奖补资金。
项目实施按照“申请、建设、验收、奖补”四个环节进行,资金补助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主体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先申请先验收先拨付,资金调剂使用,用完为止,原则上单个项目主体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元。项目资金可分期分批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主体完成进度80%可先期拨付不超过60%的补助资金,县级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资金。若剩余奖补资金总额不足,则奖补主体同比例下调奖补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做好项目实施调度工作。成立项目技术服务专家组,对项目申报、建设标准、实施方法、相关政策、技术应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培训指导,帮助实施主体提升现代化养殖水平。
(二)做好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政切实让广大养殖场(户)全面知晓政策补贴的内容和要求。做好项目实施中的好经验好案例的示范推广,进一步提升固镇县肉牛肉羊产业化水平,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地方特色肉牛肉羊品种品牌和长三角优质牛羊肉加工供应基地。
(三)规范项目管理。各项目实施主体要按照时间节点和标准迅速完成实施内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建好不用、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立即取消资格,列入“黑名单”;各乡镇要将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列入重要推进事项,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严格落实绩效考评制度,对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绩效目标实施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自评,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上报项目实施总结材料和验收报告。
附件:1.固镇县2024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和技术服务专家组
2.固镇县2024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申报表
附件1:
固镇县2024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吴晓悠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仲 谋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各乡镇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吴晓悠兼任办公室主任。
固镇县2024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
技术服务专家组
组 长:吴晓悠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王 辉 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负责人
*玉云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主任
孟 坤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水产股股长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部门畜牧工作负责同志
附件2:
固镇县2024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申报表
企业名称(盖章) | |||
法人代表 | 手机号码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 址 | ||
养殖品种 | 存栏量 (头/只) | ||
申请项目 | 1.人工种草¨ 2.设施设备升级改造¨ | ||
申报实施内容 | 1.人工种草(面积、产量): 2.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内容: | ||
乡镇(部门)审核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现场验收 结果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项目主体验收 结果确认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