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幼儿园设备设施添置维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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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幼儿园设备设施添置维修招标公告


汝城县公办幼儿园设备设施添置维修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汝财采计【2024】102号; 委托代理编号:HNJZ-HW(ZC)-2024-004

项目名称:汝城县公办幼儿园设备设施添置维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00

最高限价(如有):¥*.00

所属行业:工业

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元)

1

汝城县公办幼儿园设备设施添置维修采购项目

汝城县公办幼儿园设备设施添置维修采购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批

*.00

*.00

14800.00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略) 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湖南”网(http://**.cn)、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和“信用郴州”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4)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湖南”网站(http://**.cn)、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和“信用郴州”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7)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30-17时00分(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地点为: (略) 汝城县广场丽都4栋39号商铺。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二、三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二、三条规定的,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六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六、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电子版谈判文件(QQ邮箱发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汝城县教育局

地 址:汝城县卢阳镇文化路64号

联系方式:何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湖南今朝 (略)

地  址: (略) 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路399-19号领峰大厦702

联系方式:唐秋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秋艳

电  话:*



附件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姓名)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汝城县公办幼儿园设备设施添置维修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汝财采计【2024】102号; 委托代理编号:HNJZ-HW(ZC)-2024-004

项目名称:汝城县公办幼儿园设备设施添置维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00

最高限价(如有):¥*.00

所属行业:工业

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元)

1

汝城县公办幼儿园设备设施添置维修采购项目

汝城县公办幼儿园设备设施添置维修采购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批

*.00

*.00

14800.00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略) 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湖南”网(http://**.cn)、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和“信用郴州”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4)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湖南”网站(http://**.cn)、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和“信用郴州”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7)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30-17时00分(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地点为: (略) 汝城县广场丽都4栋39号商铺。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二、三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二、三条规定的,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六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六、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电子版谈判文件(QQ邮箱发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汝城县教育局

地 址:汝城县卢阳镇文化路64号

联系方式:何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湖南今朝 (略)

地  址: (略) 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路399-19号领峰大厦702

联系方式:唐秋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秋艳

电  话:*



附件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姓名)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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