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双层转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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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双层转运车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电动双层转运车 项目编号 Z*
    项目类型 技术许可 交易专板 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专板;生物医药专板
    挂牌起始日 2024-09-03 挂牌截止日 2024-09-18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电动双层转运车
    技术领域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标的权证类型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电动双层转运车 ZL 2022 2 *.3 2022-10-25 2023-06-27 2032-10-25
    获得资助情况
    (国家计划课题等)
    院级教学成果立项培育项目“呼吸内镜专科护士培训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项目阶段
    技术成熟度(TRL) TRL8 通过运行环境下实验测试和演示验证,完成真实系统,执行任务合格。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转运是呼吸内镜再处理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内镜清洗消毒室应配有内镜及附件转运容器。目前,临床上常规应用的内镜转运车使用过程繁琐、耗时长且因操作不规范易增加交叉感染的风险。相较于传统转运车,本成果具有以下创新及技术优势。

    1、设置脚踏开关,单次触动即可实现电动伸缩杆的控制,无需长时间保持脚踏姿势。

    2、只需轻踩脚踏开关,即可实现转运车盒盖的自动开闭。

    3、避免因手动开盖增加托盘盖的污染率, (略) 感染的传播风险。

    4、本转运车一人即可完成所有操作,取放内镜时省时省力。

    5、缩短了内镜转运的时间,明显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及质量。


    技术效果与指标 目前,内镜下介入治疗迅猛发展,内镜使用率越来越高,本中心研发设计的电动双层转运车结构合理、操作方便,可同时放置多条内镜,通过研究我们观察到该转运车ATP生物荧光检测的合格率、高频接触的表面细菌菌落数检测、完成一次取放内镜的时间及及医护人员的满意度均明显优于传统转运车,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应用效果好,市场需求大, (略) 内镜室及有需要进行器械等转运的科室使用。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该转运车先后获批2项实用新型、1项外观设计专利;投稿中国消毒学杂志论文1篇(2024年5月已见刊);获第十 (略) 品管圈(多维工具)大会一等奖及 (略) 品管圈(多维工具)大赛一等奖;形成标准化操作流程及评分标准1份;在“中华医学会第十一届全国呼吸内镜及介入呼吸病学学术会议”论文大会发言,并被选为高质量论文;在“中华护理学会第六届全国护理产业发展学术交流会议”中进行创新案例发言,相关内容多次在我科举办的国家级继续项目培训班上进行展示,目前 (略) 意向购买该转运车。czwtitl (略) 感染的传播风险,有效缩短内镜转运的时间,同时结构设计科学合理,保证了临床护理质量安全,值得在临床推广使用。
    技术团队结构
    技术团队名称 海军军医大学 (略) ( (略) )呼吸内科
    技术团队人数 10人以下
    技术团队简介 本团队是全军呼吸病学临床重点学科,设有3个病区,其中呼吸内镜中心是国内最早开展呼吸介入诊疗的中心,也是华东地区唯一授权的中国呼吸内镜 (略) 。近年来,围绕肺部肿瘤及慢性气道疾病的发病机制和防治开展了大量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工作,20项国家重大专项分课题、 (略) 优秀学科带头人、新百人计划、军队、 (略) 重点攻关课题等研究基金35余项,累计金额1000余万元;发表专业论文300余篇,其中SCI论文80余篇; (略) 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军队医疗成果二等奖2项、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8项、军队医疗成果三等奖2项,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获国家级专利20项。
    技术负责人姓名 王琴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王琴为海军军医大学 (略) 呼吸内镜中心护士长、副主任护师;担任华东地区介入呼吸病协作组护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内镜质控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呼吸 (略) 呼吸内镜资深讲师;获国家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各1项;第一申请人获得国家专利9项、参编专著3本 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0余篇,SCI6篇;从事呼吸内镜护理与管理工作20余年,连续11年承办《全国呼吸内镜专科护理技术与管理专修班》,承办6届《 (略) 呼吸内镜清洗消毒与质量控制培训班》。
    法律意见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涉及的专利权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 (略)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 (略) 已授权委托中国融 (略) (略) (以下简 (略) )代为处置本项目涉及的专利权,参与交易洽谈,并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等事项。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中国融 (略) (略)
    注册地(地址) (略) 海 (略) *63号1号楼3层
    注册资本(万元) *.*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许可
    许可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50.00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产品销售额提成费: 1、计取金额:受让方年度审计报告相关产品销售额的 8 %; 2、计取时间:不少于专利有效期内,支付方式为每年支付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付款要求
    本项目专利许可费用,包括入门费和提成费两个部分。 一、入门费 1.入门费为人民币 50 万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首付款不少于 20 万元,被许可方应在技术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许可方指定银行账户,后续交易价款被许可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交易价款至许可方指定银行账户; 二、提成费 1.计取金额:受让方年度审计报告相关产品销售额的 8 %; 2.计取时间:不少于专利有效期内,支付方式为每年支付。 具体付款时间及条件以技术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许可类型 独占许可
    许可期限
    不少于专利有效期内
    许可地域范围
    中国大*
    许可技术领域
    医疗器械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许可方拟采用独占许可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和技术领域内,授权被许可方实施本项目涉及的专利技术,许可方不得在该地区使用该技术制造和销售商品,不得把该技术再授予该地区的任何第三方。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被许可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许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被许可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意向被许可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在项目挂牌公告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经交易所和许可方审核后,即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被许可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文件等材料。 4、意向被许可方缴纳保证金后即为意向被许可方对许可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标的竞买人。意向被许可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被许可方,采用协议方式许可,意向被许可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被许可方的,则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被许可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被许可方确定后60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6、被许可方若发生以下行为即视为违约,该被许可方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上海技术交易所有权向被许可方追偿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以不了解技术交易标的现状、瑕疵或相关风险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许可方追责等情形的;(2)以许可方未尽实披露等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许可方追责等情形的;(3)其他扣除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7、《技术交易合同》签订后,被许可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交易价款至许可方指定银行账户,上海技术交易所出具技术交易凭证,通知交易双方领取,并发布成交公告。 8、被许可方应按照上海技术交易所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3.*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内(挂牌到期之日17时前),意向被许可方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上海技术交易所保证金结算账户(户名:上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帐号:**),逾期无效。 2、未成交的意向被许可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被许可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被许可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支付首期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退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许可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被许可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许可方和上海技术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许可方同时承诺,如因许可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被许可方后,未在60个工作日内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组织交易过程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组织交易过程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被确定为被许可方后,未在60个工作日内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0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竞争性谈判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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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附件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电动双层转运车 项目编号 Z*
    项目类型 技术许可 交易专板 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专板;生物医药专板
    挂牌起始日 2024-09-03 挂牌截止日 2024-09-18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技术成果数量 1
    标的名称 电动双层转运车
    技术领域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标的权证类型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电动双层转运车 ZL 2022 2 *.3 2022-10-25 2023-06-27 2032-10-25
    获得资助情况
    (国家计划课题等)
    院级教学成果立项培育项目“呼吸内镜专科护士培训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项目阶段
    技术成熟度(TRL) TRL8 通过运行环境下实验测试和演示验证,完成真实系统,执行任务合格。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转运是呼吸内镜再处理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内镜清洗消毒室应配有内镜及附件转运容器。目前,临床上常规应用的内镜转运车使用过程繁琐、耗时长且因操作不规范易增加交叉感染的风险。相较于传统转运车,本成果具有以下创新及技术优势。

    1、设置脚踏开关,单次触动即可实现电动伸缩杆的控制,无需长时间保持脚踏姿势。

    2、只需轻踩脚踏开关,即可实现转运车盒盖的自动开闭。

    3、避免因手动开盖增加托盘盖的污染率, (略) 感染的传播风险。

    4、本转运车一人即可完成所有操作,取放内镜时省时省力。

    5、缩短了内镜转运的时间,明显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及质量。


    技术效果与指标 目前,内镜下介入治疗迅猛发展,内镜使用率越来越高,本中心研发设计的电动双层转运车结构合理、操作方便,可同时放置多条内镜,通过研究我们观察到该转运车ATP生物荧光检测的合格率、高频接触的表面细菌菌落数检测、完成一次取放内镜的时间及及医护人员的满意度均明显优于传统转运车,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应用效果好,市场需求大, (略) 内镜室及有需要进行器械等转运的科室使用。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该转运车先后获批2项实用新型、1项外观设计专利;投稿中国消毒学杂志论文1篇(2024年5月已见刊);获第十 (略) 品管圈(多维工具)大会一等奖及 (略) 品管圈(多维工具)大赛一等奖;形成标准化操作流程及评分标准1份;在“中华医学会第十一届全国呼吸内镜及介入呼吸病学学术会议”论文大会发言,并被选为高质量论文;在“中华护理学会第六届全国护理产业发展学术交流会议”中进行创新案例发言,相关内容多次在我科举办的国家级继续项目培训班上进行展示,目前 (略) 意向购买该转运车。czwtitl (略) 感染的传播风险,有效缩短内镜转运的时间,同时结构设计科学合理,保证了临床护理质量安全,值得在临床推广使用。
    技术团队结构
    技术团队名称 海军军医大学 (略) ( (略) )呼吸内科
    技术团队人数 10人以下
    技术团队简介 本团队是全军呼吸病学临床重点学科,设有3个病区,其中呼吸内镜中心是国内最早开展呼吸介入诊疗的中心,也是华东地区唯一授权的中国呼吸内镜 (略) 。近年来,围绕肺部肿瘤及慢性气道疾病的发病机制和防治开展了大量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工作,20项国家重大专项分课题、 (略) 优秀学科带头人、新百人计划、军队、 (略) 重点攻关课题等研究基金35余项,累计金额1000余万元;发表专业论文300余篇,其中SCI论文80余篇; (略) 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军队医疗成果二等奖2项、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8项、军队医疗成果三等奖2项,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获国家级专利20项。
    技术负责人姓名 王琴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王琴为海军军医大学 (略) 呼吸内镜中心护士长、副主任护师;担任华东地区介入呼吸病协作组护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内镜质控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呼吸 (略) 呼吸内镜资深讲师;获国家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各1项;第一申请人获得国家专利9项、参编专著3本 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0余篇,SCI6篇;从事呼吸内镜护理与管理工作20余年,连续11年承办《全国呼吸内镜专科护理技术与管理专修班》,承办6届《 (略) 呼吸内镜清洗消毒与质量控制培训班》。
    法律意见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涉及的专利权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 (略)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 (略) 已授权委托中国融 (略) (略) (以下简 (略) )代为处置本项目涉及的专利权,参与交易洽谈,并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等事项。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中国融 (略) (略)
    注册地(地址) (略) 海 (略) *63号1号楼3层
    注册资本(万元) *.*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许可
    许可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50.00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产品销售额提成费: 1、计取金额:受让方年度审计报告相关产品销售额的 8 %; 2、计取时间:不少于专利有效期内,支付方式为每年支付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付款要求
    本项目专利许可费用,包括入门费和提成费两个部分。 一、入门费 1.入门费为人民币 50 万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首付款不少于 20 万元,被许可方应在技术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许可方指定银行账户,后续交易价款被许可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交易价款至许可方指定银行账户; 二、提成费 1.计取金额:受让方年度审计报告相关产品销售额的 8 %; 2.计取时间:不少于专利有效期内,支付方式为每年支付。 具体付款时间及条件以技术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许可类型 独占许可
    许可期限
    不少于专利有效期内
    许可地域范围
    中国大*
    许可技术领域
    医疗器械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许可方拟采用独占许可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和技术领域内,授权被许可方实施本项目涉及的专利技术,许可方不得在该地区使用该技术制造和销售商品,不得把该技术再授予该地区的任何第三方。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被许可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许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被许可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意向被许可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在项目挂牌公告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经交易所和许可方审核后,即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被许可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文件等材料。 4、意向被许可方缴纳保证金后即为意向被许可方对许可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标的竞买人。意向被许可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被许可方,采用协议方式许可,意向被许可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被许可方的,则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被许可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被许可方确定后60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6、被许可方若发生以下行为即视为违约,该被许可方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上海技术交易所有权向被许可方追偿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以不了解技术交易标的现状、瑕疵或相关风险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许可方追责等情形的;(2)以许可方未尽实披露等为由发生逾期,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向许可方追责等情形的;(3)其他扣除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7、《技术交易合同》签订后,被许可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交易价款至许可方指定银行账户,上海技术交易所出具技术交易凭证,通知交易双方领取,并发布成交公告。 8、被许可方应按照上海技术交易所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3.*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内(挂牌到期之日17时前),意向被许可方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上海技术交易所保证金结算账户(户名:上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帐号:**),逾期无效。 2、未成交的意向被许可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被许可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被许可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支付首期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退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许可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被许可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许可方和上海技术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许可方同时承诺,如因许可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被许可方后,未在60个工作日内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组织交易过程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组织交易过程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被确定为被许可方后,未在60个工作日内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10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竞争性谈判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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