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神木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神木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 (略)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陕西省· (略) )】(http://**.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4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 (略)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林业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略) 林业局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 (略) 交通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略) 中鸡镇人民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2021-2023年)、 (略) (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9-2023年)):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略) 交通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略) 中鸡镇人民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2021-2023年) (略) (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9-2023年)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3( (略) 店塔镇人民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2021-2023年)):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略) 店塔镇人民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2021-2023年)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4( (略) (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9-2023年)、 (略) 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略) (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9-2023年) (略) 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5(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6( (略) 兰炭产业特色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6-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略) 兰炭产业特色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7(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祥福、聚福、幸福、阳崖沟小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7-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祥福、聚福、幸福、阳崖沟小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林业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合同包2( (略) 交通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略) 中鸡镇人民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2021-2023年)、 (略) (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9-2023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合同包3( (略) 店塔镇人民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2021-2023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合同包4( (略) (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9-2023年)、 (略) 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合同包5(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合同包6( (略) 兰炭产业特色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合同包7(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祥福、聚福、幸福、阳崖沟小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林业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 (略) 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 (略) (www.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8)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9)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0) (略) 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合同包2( (略) 交通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略) 中鸡镇人民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2021-2023年)、 (略) (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9-2023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 (略) 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 (略) (www.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8)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9)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0) (略) 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合同包3( (略) 店塔镇人民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2021-2023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 (略) 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 (略) (www.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8)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9)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0) (略) 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合同包4( (略) (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9-2023年)、 (略) 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 (略) 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 (略) (www.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8)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9)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0) (略) 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合同包5(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 (略) 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 (略) (www.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8)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9)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0) (略) 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合同包6( (略) 兰炭产业特色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 (略) 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 (略) (www.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8)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9)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0) (略) 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合同包7(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祥福、聚福、幸福、阳崖沟小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 (略) 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 (略) (www.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8)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9)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0) (略) 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至 2024年09月1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陕西省· (略) )】(http://**.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十楼开标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平台(陕西省)(http://**),选择“ (略) →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 (略) →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略) 上报名为准;电子招标文件在获取期内进行下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其后果自负;(2)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供 (略) ,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 (略) (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略) 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使用CA锁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制作、签封、加密、递交、解密、二次报价等相关招投标事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 (略) 民大厦三楼窗口E19、E18,咨询电话0912-*、029-*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滨河新区财政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银冠 (略)

地址: (略) 开发区榆溪大道东段农业银行7楼7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瑞

电话:*

陕西银冠 (略)

2024年09月03日


项目概况

20 (略)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陕西省· (略) )】(http://**.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4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 (略)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林业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略) 林业局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 (略) 交通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略) 中鸡镇人民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2021-2023年)、 (略) (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9-2023年)):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略) 交通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略) 中鸡镇人民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2021-2023年) (略) (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9-2023年)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3( (略) 店塔镇人民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2021-2023年)):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略) 店塔镇人民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2021-2023年)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4( (略) (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9-2023年)、 (略) 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略) (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9-2023年) (略) 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5(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6( (略) 兰炭产业特色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6-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略) 兰炭产业特色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7(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祥福、聚福、幸福、阳崖沟小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7-1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祥福、聚福、幸福、阳崖沟小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林业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合同包2( (略) 交通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略) 中鸡镇人民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2021-2023年)、 (略) (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9-2023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合同包3( (略) 店塔镇人民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2021-2023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合同包4( (略) (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9-2023年)、 (略) 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合同包5(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合同包6( (略) 兰炭产业特色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合同包7(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祥福、聚福、幸福、阳崖沟小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林业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 (略) 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 (略) (www.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8)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9)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0) (略) 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合同包2( (略) 交通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 (略) 中鸡镇人民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2021-2023年)、 (略) (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9-2023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 (略) 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 (略) (www.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8)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9)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0) (略) 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合同包3( (略) 店塔镇人民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2021-2023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 (略) 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 (略) (www.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8)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9)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0) (略) 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合同包4( (略) (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9-2023年)、 (略) 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 (略) 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 (略) (www.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8)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9)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0) (略) 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合同包5(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 (略) 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 (略) (www.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8)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9)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0) (略) 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合同包6( (略) 兰炭产业特色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2021-2023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 (略) 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 (略) (www.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8)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9)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0) (略) 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合同包7(城镇保障性住房项目(祥福、聚福、幸福、阳崖沟小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 (略) 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 (略) (www.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8)公示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9)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0) (略) 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开标现场查验为主)。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至 2024年09月1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陕西省· (略) )】(http://**.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十楼开标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平台(陕西省)(http://**),选择“ (略) →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 (略) →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略) 上报名为准;电子招标文件在获取期内进行下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其后果自负;(2)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供 (略) ,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 (略) (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略) 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使用CA锁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制作、签封、加密、递交、解密、二次报价等相关招投标事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 (略) 民大厦三楼窗口E19、E18,咨询电话0912-*、029-*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滨河新区财政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银冠 (略)

地址: (略) 开发区榆溪大道东段农业银行7楼7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瑞

电话:*

陕西银冠 (略)

2024年09月0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