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龙宇钼业宝华山选厂厂区主干道修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C-2024-0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栾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龙宇钼业宝华山选厂厂区主干道修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01.* 万元,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79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宇钼业宝华山选厂厂区主干道修建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龙宇钼业宝华山选厂厂区主干道修建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持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
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
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劳动
合同和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本单位为其个人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包括养老
保险,以 (略) 页下载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
3.3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
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
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方式:投标人须将(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的
扫描件发送至 *@*63.com,经审核无异议后发送招标文件,内容必须清晰,资料不
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售价:3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涧西区集贤北街 3 号商铺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
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涧西区集贤北街 3 号商铺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宇钼业宝华山选厂厂区主干道修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栾川
(略)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采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龙宇钼业宝华山选厂厂区主干道修建工程
2.2 项目编号:HNZC-2024-09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建设地点: (略) 栾川县
2.5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略) 宝华山选厂厂区的主要 (略) ,现状道
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严重 (略) 基塌陷,严重影响运输 (略) 安全,需对现状水
泥路面进行拆除重建,该项目已完成设计方案, (略) 总长 520.923 米,本次修建按照现
场实际情况,K0+000-K0+392.3 段设 (略) 面,K0+392.3-K0+520.923 段设计为水泥混
(略) 面。本 (略) 宽度按 6m 设计,两 (略) 肩,设计速度为 15Km/h。为保证厂
区内行驶安全在东侧设置人行通道,内容还包括排水系统和人行道、护栏、过路管涵、标识
标线等其它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总体说明及施工图纸。
2.6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9 元。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 计划工期:75 天
2.10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1 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
达标生产。
2.1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
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劳动
合同和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本单位为其个人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包括养老
保险,以 (略) 页下载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
3.3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
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
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4 年 9 月 4 日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投标人须将(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
*@*63.com,经审核无异议后发送招标文件,内容必须清晰,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
予接纳。
3、售价:3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2、地点为: (略) 涧西区集贤北街 3 号商铺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书面形
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
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
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栾川县滨河大道龙宇大厦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河南中采工程 (略)
地 址: (略) 涧西区集贤北街 3 号商铺二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 (略) 纪检审计部监管部门
联系人:牛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河南中采工程 (略)
2024 年 9 月 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纪检审计部监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栾川县滨河大道龙宇大厦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采工程 (略)
地 址: (略) 涧西区集贤北街 3 号商铺二楼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龙宇钼业宝华山选厂厂区主干道修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C-2024-0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栾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龙宇钼业宝华山选厂厂区主干道修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01.* 万元,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79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宇钼业宝华山选厂厂区主干道修建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龙宇钼业宝华山选厂厂区主干道修建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持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
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
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劳动
合同和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本单位为其个人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包括养老
保险,以 (略) 页下载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
3.3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
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
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方式:投标人须将(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的
扫描件发送至 *@*63.com,经审核无异议后发送招标文件,内容必须清晰,资料不
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售价:3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涧西区集贤北街 3 号商铺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
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涧西区集贤北街 3 号商铺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宇钼业宝华山选厂厂区主干道修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栾川
(略)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采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龙宇钼业宝华山选厂厂区主干道修建工程
2.2 项目编号:HNZC-2024-09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建设地点: (略) 栾川县
2.5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略) 宝华山选厂厂区的主要 (略) ,现状道
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严重 (略) 基塌陷,严重影响运输 (略) 安全,需对现状水
泥路面进行拆除重建,该项目已完成设计方案, (略) 总长 520.923 米,本次修建按照现
场实际情况,K0+000-K0+392.3 段设 (略) 面,K0+392.3-K0+520.923 段设计为水泥混
(略) 面。本 (略) 宽度按 6m 设计,两 (略) 肩,设计速度为 15Km/h。为保证厂
区内行驶安全在东侧设置人行通道,内容还包括排水系统和人行道、护栏、过路管涵、标识
标线等其它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总体说明及施工图纸。
2.6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9 元。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 计划工期:75 天
2.10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1 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
达标生产。
2.1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
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须提供有效的劳动
合同和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本单位为其个人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包括养老
保险,以 (略) 页下载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
3.3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
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
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4 年 9 月 4 日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投标人须将(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
*@*63.com,经审核无异议后发送招标文件,内容必须清晰,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
予接纳。
3、售价:3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2、地点为: (略) 涧西区集贤北街 3 号商铺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书面形
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
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
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栾川县滨河大道龙宇大厦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河南中采工程 (略)
地 址: (略) 涧西区集贤北街 3 号商铺二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 (略) 纪检审计部监管部门
联系人:牛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河南中采工程 (略)
2024 年 9 月 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纪检审计部监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栾川县滨河大道龙宇大厦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采工程 (略)
地 址: (略) 涧西区集贤北街 3 号商铺二楼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379-*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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