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本 (略) (略) 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服务项目采购
二、项目概况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1]11号)、《关于印发河南省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1]48号)文件精神, (略) 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明白卡规定动作、 (略) 高质量发展和排污高压化督查新态势,需 (略) 、康复、 (略) 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
项目要求
1.服务期限:3年;
2.内容要求:严格依据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在 (略) 向审批部门常态 (略) 区排污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分析与公开、环境管理台账建立与上传、完成全国排 (略) -企业端内容填报、全 (略) 内容填报,对以上内容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并配合环保部门审核,达到政策法规标准;
3.质量要求:如实分析和上传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对各项内容和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出现任何因排污许可执行报告问题,造成的处罚由中标单位承担;
4.付款时间:每季度支付1次;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范围
(略) 区、 (略) 区、 (略) 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且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环保咨询服务。
2.拟派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且均需具有环保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分别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近年未被环保部门及其他政府监管部门通报,无违法行为。
4.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应商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 (略) 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6.相关主体(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提供相关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详细查询页面。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8.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近半年完税证明。
9.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
【8:00-12:00 14:00-17:00(工作日)】
2.报名地点
(略) (略) 采购管理办公室(办公楼四楼)
3.报名要求
3.1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环保咨询服务
3.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近半年完税证明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3.4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五、评审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16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
邮 箱:*@*63.com
发布日期:2024年9月4日
本 (略) (略) 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服务项目采购
二、项目概况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1]11号)、《关于印发河南省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1]48号)文件精神, (略) 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明白卡规定动作、 (略) 高质量发展和排污高压化督查新态势,需 (略) 、康复、 (略) 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
项目要求
1.服务期限:3年;
2.内容要求:严格依据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在 (略) 向审批部门常态 (略) 区排污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分析与公开、环境管理台账建立与上传、完成全国排 (略) -企业端内容填报、全 (略) 内容填报,对以上内容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并配合环保部门审核,达到政策法规标准;
3.质量要求:如实分析和上传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对各项内容和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出现任何因排污许可执行报告问题,造成的处罚由中标单位承担;
4.付款时间:每季度支付1次;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范围
(略) 区、 (略) 区、 (略) 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且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环保咨询服务。
2.拟派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且均需具有环保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分别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近年未被环保部门及其他政府监管部门通报,无违法行为。
4.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应商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 (略) 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6.相关主体(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提供相关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详细查询页面。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8.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近半年完税证明。
9.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
【8:00-12:00 14:00-17:00(工作日)】
2.报名地点
(略) (略) 采购管理办公室(办公楼四楼)
3.报名要求
3.1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环保咨询服务
3.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近半年完税证明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3.4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五、评审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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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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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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