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实验中学桶装水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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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实验中学桶装水采购项目



渝北实验中学桶装水采购项目

-2024年9月-


(略) 渝北实验中学校对桶装水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内容

渝北实验中学校桶装水拟采购成交供应商数量3名。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桶装水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


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9月3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招标文件,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询价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二)获取询价文件:

1.报名和询价文件发售期限: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同时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加盖本单位鲜章)到渝北实验中学渝航校区三生楼A114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供应商须按时线下递交了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渝北实验中学渝航校区慧生楼B104;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9月6日北京时间9:30。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 月 6日北京时间10:00。

(四)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9月6日北京时间10:00。


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地 址:渝北区汉渝路38号



渝北实验中学桶装水采购项目

-2024年9月-


(略) 渝北实验中学校对桶装水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内容

渝北实验中学校桶装水拟采购成交供应商数量3名。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桶装水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


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9月3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招标文件,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询价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二)获取询价文件:

1.报名和询价文件发售期限: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同时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加盖本单位鲜章)到渝北实验中学渝航校区三生楼A114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供应商须按时线下递交了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渝北实验中学渝航校区慧生楼B104;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9月6日北京时间9:30。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 月 6日北京时间10:00。

(四)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9月6日北京时间10:00。


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地 址:渝北区汉渝路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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