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法律服务第2次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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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法律服务第2次采购采购公告

(略) 住房 (略) 2024年1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法律服务(第2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略) 住房 (略) 2024年1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法律服务(第2次采购)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略) 住房 (略) 2024年1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法律服务(第2次采购);

1.2采购人: (略) 住房 (略)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略) 住房 (略) 2024年1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非公开发行1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相关法律服务;本项目首次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提供法律服务不超过5万元/次,后续(非首次)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提供法律服务不超过3万元/次,总计不超过40万元 ;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略) 住房 (略) 2024年1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在债券申报阶段出具法律意见书,对采购人是否满足发债要求发表意见;2.协助审核发债所需相关协议文本等 ;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 提供完整相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的成果报告;

2.4服务地点: (略) ;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在约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工作成果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3.1.3财务要求:/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1年9月9至2024年9月8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债券发行法律服务);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派人员应(1)项目服务团队:至少包含一名合伙人及两名执业律师;项目负责人:应为合伙人或资深律师(获得律师执业资格10年及以上);主办律师:至少有5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其他成员:至少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2)服务律师均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有效内的《律师执业证》,最近三年(2021年—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3)服务律师均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3.1.7其他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1年—2023年)司法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应均为合格,且为 (略) 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供应商应应为有效期内的湖北联投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内单位,如库内单位为总所本次投标为分所申请的应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文件;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http://**.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9 月 4 日至 2024 年 9 月 6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9月 9日 15时 0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http://**.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住房 (略)

地 址: (略) 武昌区徐家棚联投新青年天奕8栋27楼

联 系 人: 庞女士

电 话: *

2024 年 9 月 4 日

(略) 住房 (略) 2024年1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法律服务(第2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略) 住房 (略) 2024年1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法律服务(第2次采购)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略) 住房 (略) 2024年1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法律服务(第2次采购);

1.2采购人: (略) 住房 (略)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略) 住房 (略) 2024年1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非公开发行1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相关法律服务;本项目首次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提供法律服务不超过5万元/次,后续(非首次)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提供法律服务不超过3万元/次,总计不超过40万元 ;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略) 住房 (略) 2024年10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在债券申报阶段出具法律意见书,对采购人是否满足发债要求发表意见;2.协助审核发债所需相关协议文本等 ;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 提供完整相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的成果报告;

2.4服务地点: (略) ;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在约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工作成果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3.1.3财务要求:/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1年9月9至2024年9月8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债券发行法律服务);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派人员应(1)项目服务团队:至少包含一名合伙人及两名执业律师;项目负责人:应为合伙人或资深律师(获得律师执业资格10年及以上);主办律师:至少有5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其他成员:至少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2)服务律师均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有效内的《律师执业证》,最近三年(2021年—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3)服务律师均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3.1.7其他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1年—2023年)司法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应均为合格,且为 (略) 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供应商应应为有效期内的湖北联投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内单位,如库内单位为总所本次投标为分所申请的应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文件;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http://**.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9 月 4 日至 2024 年 9 月 6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9月 9日 15时 0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http://**.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住房 (略)

地 址: (略) 武昌区徐家棚联投新青年天奕8栋27楼

联 系 人: 庞女士

电 话: *

2024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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