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年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工作审计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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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年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工作审计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略) 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拟对外采购2022-2024年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工作审计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2-2024年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工作审计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采购预算:人民币3.8万元

评审方式: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报价单位,按报价最低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服务内容

1.需依据政策文件,参照审计相关部门的行业规范或标准,对2022-2024年本单位核定发放的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包括对用人单位提交的各项材料、奖励金计算情况、发放情况等的准确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秉承严谨、专业、细致的态度,做到应查尽查。

2.本次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应提供对应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明确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意见,并指导、协助采购方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3.出具有明确意见的审计报告。待采购方完成问题整改后,供应商应根据审计情况和整改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形成审计报告,报告所有权归采购方( (略) 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所有。

三、标的情况

详见附件1。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响应文件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需提供相关行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见附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经营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及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无因单方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取消投标资格的相关纪录。需提供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4)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信用中国(http://**)”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需提供包括截止日当天的上述网站失信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

(四)报价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许可证或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遵守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当保守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采购方工作秘密,不得泄露采购方隐私。要求规范审计项目现场资料的管理及电子数据等工作秘密的存储管理,存储电子数据设备严禁接入互联网,防止审计资料的泄露。

(六)相关人员要求:

1.需确保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报价单位的正式注册会计师,具有5年以上(含5年)会计审计工作经验。

2.拟指派的项目组成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得少于2人,且需具有会计师资格证书。

3.项目所有成员近三年内无违法行为,未受到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处罚,无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及不良行为名单公告等情况。(见附件3)

4.需提供服务本项目人员的相关履历证明、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报价单位需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八)企业业绩要求:需具有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专项资金审计的经历,提供中标公告、合同或审计报告等证明。

(九)服务要求:提供本项目详细、完整的服务方案。

(十)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提供报价函一份(附件2)。因本次审计资料均为公共服务事项材料,*方未收费或获取任何利益,本次报价应综合考虑审计工作量,而非仅以审计材料涉及经费总金额来测算。

(十一)其他要求:

1.以上文件必须清晰完整,每页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一式三份,须全部密封袋装,封面注明响应项目名称、报价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

3.报价人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4.报价人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五、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下午18时(北京时间)(可邮寄送达,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无效。)

(二)递交地点: (略) 思明区仙岳路468号10楼办公室

六、询问联系

联系人:洪小姐,办公电话:0592-*




(略) 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9月4日

附件1.doc

附件2-4.docx






(略) 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拟对外采购2022-2024年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工作审计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2-2024年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工作审计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采购预算:人民币3.8万元

评审方式: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报价单位,按报价最低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服务内容

1.需依据政策文件,参照审计相关部门的行业规范或标准,对2022-2024年本单位核定发放的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包括对用人单位提交的各项材料、奖励金计算情况、发放情况等的准确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秉承严谨、专业、细致的态度,做到应查尽查。

2.本次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应提供对应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明确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意见,并指导、协助采购方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3.出具有明确意见的审计报告。待采购方完成问题整改后,供应商应根据审计情况和整改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形成审计报告,报告所有权归采购方( (略) 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所有。

三、标的情况

详见附件1。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响应文件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需提供相关行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见附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经营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及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无因单方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取消投标资格的相关纪录。需提供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4)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信用中国(http://**)”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需提供包括截止日当天的上述网站失信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

(四)报价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许可证或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遵守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当保守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采购方工作秘密,不得泄露采购方隐私。要求规范审计项目现场资料的管理及电子数据等工作秘密的存储管理,存储电子数据设备严禁接入互联网,防止审计资料的泄露。

(六)相关人员要求:

1.需确保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报价单位的正式注册会计师,具有5年以上(含5年)会计审计工作经验。

2.拟指派的项目组成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得少于2人,且需具有会计师资格证书。

3.项目所有成员近三年内无违法行为,未受到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处罚,无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及不良行为名单公告等情况。(见附件3)

4.需提供服务本项目人员的相关履历证明、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报价单位需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八)企业业绩要求:需具有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专项资金审计的经历,提供中标公告、合同或审计报告等证明。

(九)服务要求:提供本项目详细、完整的服务方案。

(十)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提供报价函一份(附件2)。因本次审计资料均为公共服务事项材料,*方未收费或获取任何利益,本次报价应综合考虑审计工作量,而非仅以审计材料涉及经费总金额来测算。

(十一)其他要求:

1.以上文件必须清晰完整,每页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一式三份,须全部密封袋装,封面注明响应项目名称、报价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

3.报价人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4.报价人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五、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下午18时(北京时间)(可邮寄送达,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无效。)

(二)递交地点: (略) 思明区仙岳路468号10楼办公室

六、询问联系

联系人:洪小姐,办公电话:0592-*




(略) 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9月4日

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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