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参数意见征询公告
某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参数意见征询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 (略) 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参数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 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初步技 术参数 | 预计采 购时间 | 备注 |
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 | 见附件 | 10月 |
一、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技术参数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采购方将针对质疑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
二、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或书面递交我单位,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邮件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4)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设函;以上材料均须力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F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q.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设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设,将作为我部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向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门将视情作出回复并将相关资料存档。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公示期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10月8日(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四、联系人:许助理 电话:020-*
监督人:倪先生 电话:020-*
邮箱:*@*q.com
地址: (略) 天河区
五、附件
六、公示媒体查询
(略)
2024年9月3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 (略) 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参数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 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初步技 术参数 | 预计采 购时间 | 备注 |
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 | 见附件 | 10月 |
一、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技术参数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采购方将针对质疑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
二、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或书面递交我单位,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邮件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4)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设函;以上材料均须力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F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q.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设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设,将作为我部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向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门将视情作出回复并将相关资料存档。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公示期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10月8日(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四、联系人:许助理 电话:020-*
监督人:倪先生 电话:020-*
邮箱:*@*q.com
地址: (略) 天河区
五、附件
六、公示媒体查询
(略)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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