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交易室LED屏幕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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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银行交易室LED屏幕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银行交易室LED屏幕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4 11:08:56
(略)
类型:公开招标

河北银行交易室LED屏幕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24-A2-00162-005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北银行交易室LED屏幕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北银行交易室LED屏幕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LED屏幕建设涉及视频显示相关产品设备以及工程服务和配件等,具体技术参数详见供货要求。

2.3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自收到招人通知起1个月内完成。。

2.4 交货地点:本项目的设备安装在河北银行指定的地点完成。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总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一法人或组织下的分支机构只接受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记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1.5 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则需提供所投LED大屏产品原厂授权、售后服务承诺函(国产品牌)或中国区总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函(国外品牌);

(2)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关联企业参加投标的,将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 月 5 日至 2024年 9 月 11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 (略) (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1室)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一般纳税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今)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截图;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如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则需提供所投LED大屏产品原厂授权、售后服务承诺函(国产品牌)或中国区总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函(国外品牌)。

(文件发售时通过,不代表项目评审时符合要求)。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9 月 25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地点为: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1416 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63.com,联系人:李文亮、郝卓鹏,联系电话: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机关纪委

电话:0311- *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长安区建设南大街21号

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联系人:薛旸、李文亮、郝卓鹏

电话:0311-*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中山路支行

账号:*

财务电话:0311-*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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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4 11:08:56
(略)
类型:公开招标

河北银行交易室LED屏幕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24-A2-00162-005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北银行交易室LED屏幕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北银行交易室LED屏幕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LED屏幕建设涉及视频显示相关产品设备以及工程服务和配件等,具体技术参数详见供货要求。

2.3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自收到招人通知起1个月内完成。。

2.4 交货地点:本项目的设备安装在河北银行指定的地点完成。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总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一法人或组织下的分支机构只接受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记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1.5 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则需提供所投LED大屏产品原厂授权、售后服务承诺函(国产品牌)或中国区总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函(国外品牌);

(2)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关联企业参加投标的,将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 月 5 日至 2024年 9 月 11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 (略) (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1室)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一般纳税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今)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截图;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如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则需提供所投LED大屏产品原厂授权、售后服务承诺函(国产品牌)或中国区总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函(国外品牌)。

(文件发售时通过,不代表项目评审时符合要求)。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9 月 25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地点为: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1416 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63.com,联系人:李文亮、郝卓鹏,联系电话: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机关纪委

电话:0311- *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长安区建设南大街21号

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联系人:薛旸、李文亮、郝卓鹏

电话:0311-*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中山路支行

账号:*

财务电话: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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