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黄浦法院档案库房智能环控系统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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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黄浦法院档案库房智能环控系统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档案库房智能环控系统
品目

货物/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采购单位 (略) 黄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11: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预算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懿婷
项目联系电话 021-*-21
采购单位 (略) 黄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黄浦区延安东路12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叶老师 021-*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懿婷 021-*-21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格式.docx

项目概况

(略) 档案库房智能环控系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B-CS-HPFY-*

项目名称: (略) 档案库房智能环控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档案库房智能环控系统,数量1批。具体涉及: (略) 档案库房智能环控系统、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绿色和创新、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投标人应主动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适用以上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相关规定。 3、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磋商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4日 至 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方式:电话预约、现场报名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报名资料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4年9月04日13:30分起至2024年9月11日16:30分准备如下材料:

1.1 营业执照或等同合法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选一,应和实际投标代表一致,应具备正确的项目编号及名称,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价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依据公告附件)。

2 现场验证审核

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需携带上述要求的报名资料(含证照类原件)至上海 (略) 进行现场报名验证审核,证照类原件审阅后退回,其他资料均由代理机构留存。如有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现场验证、未提供信息一致的验证资料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其后续任何形式的报名及投标均为无效(现场验证请事先电话联系)。

2.1 发售时间:2024年9月04日13:30分起至 2024年9月11日16:30分止(北京时间)

3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4 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黄 (略)      

地址: (略) 黄浦区延安东路1234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 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联系方式:陈懿婷 02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懿婷

电 话:  021-*-2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档案库房智能环控系统
品目

货物/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采购单位 (略) 黄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11: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预算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懿婷
项目联系电话 021-*-21
采购单位 (略) 黄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黄浦区延安东路12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叶老师 021-*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懿婷 021-*-21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格式.docx

项目概况

(略) 档案库房智能环控系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B-CS-HPFY-*

项目名称: (略) 档案库房智能环控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档案库房智能环控系统,数量1批。具体涉及: (略) 档案库房智能环控系统、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绿色和创新、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投标人应主动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适用以上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相关规定。 3、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磋商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4日 至 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方式:电话预约、现场报名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报名资料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4年9月04日13:30分起至2024年9月11日16:30分准备如下材料:

1.1 营业执照或等同合法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选一,应和实际投标代表一致,应具备正确的项目编号及名称,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价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依据公告附件)。

2 现场验证审核

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需携带上述要求的报名资料(含证照类原件)至上海 (略) 进行现场报名验证审核,证照类原件审阅后退回,其他资料均由代理机构留存。如有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现场验证、未提供信息一致的验证资料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其后续任何形式的报名及投标均为无效(现场验证请事先电话联系)。

2.1 发售时间:2024年9月04日13:30分起至 2024年9月11日16:30分止(北京时间)

3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4 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黄 (略)      

地址: (略) 黄浦区延安东路1234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 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联系方式:陈懿婷 02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懿婷

电 话:  0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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