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楼1-8层纱窗、纱门制作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
住院楼1-8层纱窗、纱门制作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住院楼1-8层纱窗、纱门制作安装项目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采购单位 | (略) 精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4日 11:0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鼓 (略) 29号超大大厦4层03单元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19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鼓 (略) 29号超大大厦4层03单元 | ||
预算金额 | ¥1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陈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精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仓山区上渡街 (略) 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 (略) 29号超大大厦4层03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工、陈工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住院楼1-8层纱窗、纱门制作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鼓 (略) 29号超大大厦4层03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RP-CS-2024-029
项目名称:住院楼1-8层纱窗、纱门制作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住院楼1-8层纱窗、纱门制作安装 | 1项 | * | 否 | * | 38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身份证明 | 供应商是企业,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
a4财务状况报告 |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a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
a11投标保证金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a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供应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需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注: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身份证、职称证书、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至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在本单位社保缴交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 (略) 29号超大大厦4层03单元
方式:①现场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自行前往福建 (略) ( (略) 鼓 (略) 29号超大大厦4层03单元)对本项目进行报名。供应商应在报名现场如实填写《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中的各项内容,方为有效报名。②网络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汇款凭证、《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扫描件。*@*63.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 (略) 29号超大大厦4层03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 (略) 29号超大大厦4层03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及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 (略) |
开户银行:福建福州农村 (略) 桥北支行 |
银行账号:**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购买磋商文件费用”。 |
2、本公告中其他内容若与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精 (略)
地址: (略) 仓山区上渡街 (略) 66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鼓 (略) 29号超大大厦4层03单元
联系方式:王工、陈工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陈工
电 话: 05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住院楼1-8层纱窗、纱门制作安装项目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采购单位 | (略) 精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4日 11:0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鼓 (略) 29号超大大厦4层03单元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19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鼓 (略) 29号超大大厦4层03单元 | ||
预算金额 | ¥1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陈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精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仓山区上渡街 (略) 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 (略) 29号超大大厦4层03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工、陈工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住院楼1-8层纱窗、纱门制作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鼓 (略) 29号超大大厦4层03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RP-CS-2024-029
项目名称:住院楼1-8层纱窗、纱门制作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住院楼1-8层纱窗、纱门制作安装 | 1项 | * | 否 | * | 38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身份证明 | 供应商是企业,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
a4财务状况报告 |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a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
a11投标保证金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a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供应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需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注: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身份证、职称证书、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至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在本单位社保缴交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 (略) 29号超大大厦4层03单元
方式:①现场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自行前往福建 (略) ( (略) 鼓 (略) 29号超大大厦4层03单元)对本项目进行报名。供应商应在报名现场如实填写《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中的各项内容,方为有效报名。②网络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汇款凭证、《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扫描件。*@*63.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 (略) 29号超大大厦4层03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 (略) 29号超大大厦4层03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及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 (略) |
开户银行:福建福州农村 (略) 桥北支行 |
银行账号:**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购买磋商文件费用”。 |
2、本公告中其他内容若与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精 (略)
地址: (略) 仓山区上渡街 (略) 66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鼓 (略) 29号超大大厦4层03单元
联系方式:王工、陈工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陈工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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