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明发林业有限公司8吨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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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发林业有限公司8吨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本溪市明发林业有限公司8吨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明发林业有限公司8吨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 (略) 本溪分公司( (略) 明山区 (略) 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ZB-2024-1031

项目名称:本溪市明发林业有限公司8吨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采购一辆8吨泡沫消防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沈阳 (略) 本溪分公司( (略) 明山区 (略) 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方式:线下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 (略) 本溪分公司( (略) 明山区 (略) 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 (略) 本溪分公司( (略) 明山区 (略) 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报名的同时,还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1、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com。

4、本项目资格后审,以上资格文件只作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料,资格审查有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是否合格。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明山区牛心台街道下牛村站前街18—36栋C22#-4室

联系方式:胡其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 (略)

地 址: (略) 明山区 (略) 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 (略) 本溪本钢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 (略) 本溪分公司

账号:*3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猛

电 话:024-*


本溪市明发林业有限公司8吨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明发林业有限公司8吨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 (略) 本溪分公司( (略) 明山区 (略) 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ZB-2024-1031

项目名称:本溪市明发林业有限公司8吨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采购一辆8吨泡沫消防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沈阳 (略) 本溪分公司( (略) 明山区 (略) 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方式:线下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 (略) 本溪分公司( (略) 明山区 (略) 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 (略) 本溪分公司( (略) 明山区 (略) 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报名的同时,还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1、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com。

4、本项目资格后审,以上资格文件只作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料,资格审查有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是否合格。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明山区牛心台街道下牛村站前街18—36栋C22#-4室

联系方式:胡其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 (略)

地 址: (略) 明山区 (略) 16栋1号中国移动斜对面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 (略) 本溪本钢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 (略) 本溪分公司

账号:*3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猛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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