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租赁刘学明等7处房屋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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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租赁刘学明等7处房屋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略) 眉山分公司租赁刘学明等7处房屋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略) 眉山分公司租赁刘学明等7处房屋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略) 眉山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公示)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略) 眉山分公司租赁刘学明等7处房屋采购项目包括:

房屋1:青神三清寺机房租赁,拟租3年。

房屋2:东坡区租用四川眉山 (略) [东坡区秋岚东街272号 ]候车厅顶部指定位置架设通信天线和/或搭建机房用途使用(使用面积约为[5]平方米),赁期为[3]年,对方提供增值税普票。

房屋3:租用东坡区龙光*龙府小区一期17栋、19栋、25栋、29栋,二期1栋、7栋、36栋、38栋]旁的地面场地作架设通信天线使用,使用面积为[ 40 ]平方米。租期为[ 3年 ],对方提供增值专用发票,税率5%。

房屋4:租用东坡区南湖滨江小区2栋、4栋楼顶楼顶指定位置作架设通信天线使用,使用面积为[ 10 ]平方米。租期为[ 3年 ],对方提供增值普通发票。

房屋5:租用华宇锦绣府 4栋,8栋,11栋楼面指定位置,使用面积为[ 20 ]平方米。租期为[ 3年 ],对方提供增值专用发票,税率5%。

房屋6:仁寿分公司拟租赁阳映霞位于奎星街163号七日酒店楼面用于续签基站,面积为5平方米,租期为5年。

房屋7:仁寿分公司拟租赁王勇位于北斗镇城堰乡砖房三组楼面用于续签基站,面积为5平方米,租期为19年。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因本项目涉及的上述房屋租赁只能向当地唯一的房屋所有者采购,符合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的第五种情形:“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供应商:

1、刘学明。

2、四川省眉山 (略) 。

3、广东龙光 (略) 眉山分公司。

4、 (略) (略) 。

5、重庆华宇第一太平戴维斯 (略) 成都分公司。

6、阳映霞。

7、王勇。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

公示期:【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9日】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武】,【*】[采购项目经理/招标代理项目经理]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武】,【*】[本单位异议归口管理员]

【异议接收邮箱:【*@*89.cn】[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廉洁监督方式: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 (略) 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8-*;来信地址: (略) 文庙前街72号 纪委办公室(收)。

采购人: (略) 眉山分公司

日期:2024年9月4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
,眉山

(略) 眉山分公司租赁刘学明等7处房屋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略) 眉山分公司租赁刘学明等7处房屋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略) 眉山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公示)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略) 眉山分公司租赁刘学明等7处房屋采购项目包括:

房屋1:青神三清寺机房租赁,拟租3年。

房屋2:东坡区租用四川眉山 (略) [东坡区秋岚东街272号 ]候车厅顶部指定位置架设通信天线和/或搭建机房用途使用(使用面积约为[5]平方米),赁期为[3]年,对方提供增值税普票。

房屋3:租用东坡区龙光*龙府小区一期17栋、19栋、25栋、29栋,二期1栋、7栋、36栋、38栋]旁的地面场地作架设通信天线使用,使用面积为[ 40 ]平方米。租期为[ 3年 ],对方提供增值专用发票,税率5%。

房屋4:租用东坡区南湖滨江小区2栋、4栋楼顶楼顶指定位置作架设通信天线使用,使用面积为[ 10 ]平方米。租期为[ 3年 ],对方提供增值普通发票。

房屋5:租用华宇锦绣府 4栋,8栋,11栋楼面指定位置,使用面积为[ 20 ]平方米。租期为[ 3年 ],对方提供增值专用发票,税率5%。

房屋6:仁寿分公司拟租赁阳映霞位于奎星街163号七日酒店楼面用于续签基站,面积为5平方米,租期为5年。

房屋7:仁寿分公司拟租赁王勇位于北斗镇城堰乡砖房三组楼面用于续签基站,面积为5平方米,租期为19年。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因本项目涉及的上述房屋租赁只能向当地唯一的房屋所有者采购,符合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的第五种情形:“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供应商:

1、刘学明。

2、四川省眉山 (略) 。

3、广东龙光 (略) 眉山分公司。

4、 (略) (略) 。

5、重庆华宇第一太平戴维斯 (略) 成都分公司。

6、阳映霞。

7、王勇。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

公示期:【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9日】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武】,【*】[采购项目经理/招标代理项目经理]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武】,【*】[本单位异议归口管理员]

【异议接收邮箱:【*@*89.cn】[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廉洁监督方式: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 (略) 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8-*;来信地址: (略) 文庙前街72号 纪委办公室(收)。

采购人: (略) 眉山分公司

日期: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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